九级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是什么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20:10:40 260 人看过

一、九级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是什么呢?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诊疗费+医药费+挂号费+住院费+其他,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后续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X收入标准,误工时间为评定伤残日前的误工期。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X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X陪护人数X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伤残指数X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平均生活费X赔偿期限,按照医疗事故等级与伤残等级相对应,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为20%。赔偿年限不超过30年,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平均生活费是指人均消费性支出。

6、残疾用具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费用(要有伤残评定书或县级医院证明以及更换周期和期限的证明)。

7、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抚养年限(有多个抚养人的分别计算后累加)。患者丧失劳动能力司法实践中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指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交通费=实际必须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9、住宿费=住宿天数X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10、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费X年限(死亡最多不超过6年,残疾最多不超过3年)。

二、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呢?

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要注意,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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