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人享有对他人住宅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的权利。
一、遗嘱设立的居住权需要登记吗?
需要登记。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括住旅馆等,房屋租赁或者住旅馆不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二、居住权期限满届或者居住
居住权期间届满指多长时间,要依据居住权合同的约定而定,约定的期限到期后,居住权就消灭。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设立居住权后,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人使用房屋的,不得损害居住权人的利益。
三、居住权跟抚养权有什么区别
二者的区别如下:居住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概念完全不一样,居住权是指他人对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有占有并且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是属于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而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这两种不同的权利在现实生活当中根本就不冲突,也不会因为什么事情同时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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