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后被判缓刑的人羁押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17:43:35 483 人看过

一、犯罪后被判缓刑的人羁押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率的,不能立即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即法院宣告缓刑以后,必须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法院决定后,应无条件的办理释放手续,发给释放证明。最迟当日24时之前,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就可以离开羁押场所回家了。

有期徒刑缓刑或拘役以下刑罚的。由于没有羁押的必要,看守所在告知相关事项后会予以解除羁押。

一审判决的。因为一审宣判以后,判决书并未立即生效,因嫌疑人被定罪还未生效,在判决后被告人还有上诉的机会,因此一审宣判后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嫌疑人才会被移交监狱。

二审判决或最高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因为此类案件已经宣判判决书就生效,因此看守所会一个月内执行(节假日顺延),应该移送监狱的会立即移送监狱管理。

相关知识:

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规定,判处缓刑的,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的,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只要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判决前羁押的期限才计算刑期。

《刑法》: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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