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中多分财产情形有几种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可以多分财产的情形有:
1、特殊贡献:一方在婚姻期间做出了特殊贡献,例如为家庭付出了较大的劳动、财产等,导致家庭财产增值,离婚时可以根据贡献的大小,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这里的特殊贡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付出了较大的劳动,例如照顾子女、照顾老人、承担家务劳动等;
一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付出了较大的财产,例如购买房产、车辆等;
一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付出了较大的精神支持,例如在事业上给予帮助、在生活上给予关心等。
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婚姻期间隐瞒了财产,私自变卖财产、无度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将共同财产转移给他人,导致另一方无法分享到应有的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补偿。
这种情况下,需要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财产隐瞒或转移的行为,可以通过银行流水、房产证明等方式来证明。
3、伪造债务: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4、过错行为:一方在婚姻期间有过过错行为,例如存在重婚、家暴、赌博、吸毒等行为,离婚时可以要求其少分财产。这种情况下,需要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过错行为,可以通过证人证言、通讯记录等方式来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多分财产的情形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二、离婚后未分割的财产,被一方卖掉,另一方怎么主张权利?
离婚后如果一方将离婚时没有分割的房屋进行出卖,那么如果对方支付了合理对价,是善意购买,并且已经过户的话,该房屋不能追回,但是可以要求出卖房屋的一方予以赔偿损失。(法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三、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请求分割,有时效限制吗?
共同财产只要没分割,双方对该财产的物权就没有发生变动,而物权属于绝对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因此李晓娟律师认为,只要是双方在离婚时没有处理的财产,日后一方起诉要求对该财产进行分割,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法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该条文中没有提及诉讼时效问题。)
四、出售房屋一方赔偿损失金额按照离婚时房价计算还是按照出售房屋时房价计算?
双方离婚时对房产没有进行分割,房产仍处于共同共有状态,直至将房屋售出房屋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法院会按照出售时的市场价补偿相应的房屋价款。对于离婚后一方个人还贷及增值,法院在计算折价补偿金额时也会予以扣除。
结合上文的介绍,大家此时应该已经清楚离婚案中多分财产情形有几种了吧。一般在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是均等分割的,当然有一些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话,也是可以少分或多分财产。另外,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需要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
离婚财产多分的多少种情形?
241人看过
-
法律中规定可以多分财产的几种情形
380人看过
-
财产关系分为哪几种情形
77人看过
-
离婚可以少分财产吗?有几种情况
374人看过
-
离婚时房产有几种不可分割的产权情形
243人看过
-
婚后财产转移的几种情形
236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问题分为几种情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21.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因为协议离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仍然享有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对于离婚时应
-
法律中规定可以多分财产的几种情形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18法律中规定可以多分财产的几种情形 《民法典》明确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本条规定的过错,无过错方可以依法多分财产,过错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 据此,离婚时明确可多分财产的情形包括: 1、隐藏财产。这个类似于藏
-
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有几种情形,怎么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09离婚时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情形有: 1.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 2.夫妻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离婚财产几种情况判分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6离婚纠纷中财多分的法律情形有:隐藏财产、转移财产、劑财产、毁损财产、造债务等,这是由于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该访可以少分或不分。
-
离婚案件管辖的几种情形新疆在线咨询 2021-01-28(一)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离婚的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3、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