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在庭审中还需要质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6:52:45 298 人看过

刑事辩护在庭审中需要质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仲裁中证据的质证

质证的顺序一般是:申请人出示证据,被申请人进行质证;被申请人出示证据,申请人进行质证;第三人出示证据,申请人、被申请人对第三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第三人对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存在的事实或者诉讼请求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逐项陈述事实和理由,逐个出示证据并分别进行调查和质证。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无需举证、质证。对于案件的同一事实,除举证责任倒置外,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首先举证,然后由另一方当事人举证。另一方当事人不能提出足以推翻前一事实的证据的,对这一事实可以认定;提出足以推翻前一事实的证据的,再转由提出主张的当事人继续举证。

质证的方法,根据证据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实践中,如书证可以从制作主体、制作时间、制作内容、是否原件等方面进行质证;证人证言则可以从证人行为能力、是否了解案情,证言是否真实等方面提出质疑。

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除对方当事人认可外,其主张不予支持。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对方当事人认可或者不予反驳的,可以确认其证明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对方当事人举不出相应证据反驳的,可以综合全案情况对该证据予以认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理由否定对方证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辩护人签庭审笔录吗
    刑事案件不需要签字。刑事庭审笔录辩护人签字确认制度缺失的缘由做过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人,可能对我国刑事庭审笔录辩护人不签名现象都很熟悉。辩护人和法官一直是这么做的,可是问到为什么,并非每个法官和辩护人都明白其中的道理。要明白这个道理,先要明白辩护人参与刑事案件,是扮演何种角色。律师在民事诉讼中,是代理人,而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并非代理人。因此,在民事诉讼中,律师作为代理人对于事实的陈述,跟当事人的陈述的效力是一样的,并且,即使是法律意见,要是当事人表示不同意,那么也不作为当事人的辩论观点。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并非独立的主体,他所有的意见,都要以当事人的意见为准。只要当事人授权于律师,那么律师对于事实的确认,就是当事人的确认,他的法律意见,就是当事人的意见。正因为如此,律师在民事诉讼案件开庭笔录上要签字确认以示负责。可是在刑事案件中,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辩护人,是一个独立的主体,
    2023-06-13
    207人看过
  • 刑事庭审辩护人缺席有影响吗
    在刑事诉讼审判过程中,若辩护律师未能出席庭审,依照相关法律程序,法院有权依据有关规定另行指定辩护人到场参与案件的辩论环节。若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辩护律师无法按时到庭,辩护律师应立即向法院汇报实情,并阐述具体缘由。如辩护律师未经合理原因而擅自缺席,将被视作是对其代理被告人的辩护权的自动放弃。因此,即使辩护律师未出席庭审,被告人依然拥有自行辩护或委托他人进行代辩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2024-05-09
    344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一定要有辩护人辩护吗
    涉及到未成年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残疾人应当有辩护人参加,对于其它案件没有强制要求。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一、辩护人在刑事辩护中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第三十七条
    2023-04-07
    362人看过
  • 2023刑事辩护庭审中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刑事辩护庭审中的基本程序有哪些(一)、询问核定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二)、法庭调查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三)、举证质证1、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一一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2、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四)、法庭辩论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2、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六)、休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合议量刑(七)、宣判(八)、释法、法庭教育:解释判决结果,使被告人认罪,达到教育罪犯、节约行政成本(不上诉)刑事辩护的内容有哪些第一、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
    2022-11-28
    210人看过
  • 公诉案件刑事庭审提交辩护词吗
    一、公诉案件刑事庭审提交辩护词吗?刑事案件一般是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把辩护词提交给法官的,辩护词的写法是:1、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2、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3、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4、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5、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刑事案件辩护人范围是怎
    2023-06-04
    340人看过
  • 刑事审理证人需要到庭吗
    《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控辩双方对书面证言有异议,且该书面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提供该书面证言的证人有必要出庭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从上述法条中可以看出,证人不是必须出庭作证。证人必须出庭的情况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对于有争议的书面证言;2、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3、法院认为却有必要的;证人到庭后,审判人员应当先核实证人的身份,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证人作证前,应当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名。向证人发问,应当先由申请传唤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对方经审判长准许,也可以发问。审判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询问证人。询问证人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事实相关;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不得威胁证人;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审判长对于向证人发问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者发问的方式不当的,应当制止。对于控辩双方认
    2023-04-27
    290人看过
  • 辩护人对讯问笔录怎么质证,庭审质证的程序
    一、辩护人对讯问笔录怎么质证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对讯问笔录进行质证,可以从讯问人员的身份、讯问程序是否合法、笔录内容是不是真实意思表示、有不没有刑讯逼供行为等进行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
    2023-04-18
    376人看过
  • 控方证据引质疑:辩护律师庭审抗诉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一)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二)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1、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2、彝良刑事辩护律师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3、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三)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权利: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的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6、自案件审查起
    2023-07-06
    112人看过
  • 法庭辩护词(刑事)
    刑事诉讼法
    文书的制作要点: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1)第一,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2)第一,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格式:法庭辩护词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前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
    2023-06-11
    414人看过
  • 如何集中起来审判刑事辩护证据
    法官、检察官和侦查人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各种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严重。严禁以威胁、诱惑、欺骗和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必须保证所有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件的公民都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还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严禁非法收集证据。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刑事辩护证据有哪些?以下属于刑事辩护证据:1、物证和书证;2、证人证言,即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通常也称为“口供”;5、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二条规定
    2023-08-18
    469人看过
  • 强奸罪无罪辩护一审还需合议庭吗
    在本条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为强奸罪案件所撰写的无罪辩护词的具体内容。首先,应明确指出由某某律师担任该案件的辩护人,经过严谨细致的庭前准备工作,现根据事实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特此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第一,起诉方指控被告人为强奸罪的证据并不充分,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指控证据;第二,被告人和受害者之间的性行为是双方自愿进行的;第三,侦查部门以及公诉机关在处理本案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所提供的主要证据均不具备法律效力,同时也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获取律师援助的基本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
    2024-05-05
    54人看过
  • 刑诉法规定刑事辩护方需要证据吗
    一、刑诉法规定刑事辩护方需要证据吗?需要证据,在刑事辩护中就要围绕控诉证据主动收集辩护证据,辩护证据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类:1、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或者罪轻的证据及材料;2、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证据材料;3、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据及证据材料;4、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证据;5、证明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的证据材料;6、证明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证据材料。二、如何收集辩护证据?在刑事辩护中,由于辩护律师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那么,围绕这一中心问题,笔者以为收集运用辩护证据的范围应该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即犯罪主体、客体、犯罪
    2023-06-03
    187人看过
  • 刑事庭审举证质证流程
    1、质证开始于一方当事人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出示方式包括宣读、展示、播放等。2、一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后,由另一方进行辨认。辨认的意义在于了解另一方当事人对所出示证据的态度,以便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质证。辨认的结果分为认可和不予认两种。如承认对方出示的书证的内容是真实的,对已经为对方当事人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可以直接确认其证明力,无须作进一步质证。3、一方出示的证据为另一方否认后,否认一方当事人就要向法庭说明否认的理由。质证方陈述完否认的理由后,出示方还可以针对否认的理由进行反驳。然后再由质证方对反驳的理由进行辩驳,直至法庭认为该证据已审查核实清楚。一、民事诉讼开庭程序是怎样的1、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有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法庭调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来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
    2023-03-09
    339人看过
  • 方在刑讯逼供一审中的辩护
    审判长、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受本案被告方*勇的近亲属委托,福建天泽光业律师事务所指定我为被告方永刑讯逼供案的一审辩护人。辩护人认为被告方勇不符合刑讯逼供的条件。起诉书指控被告徐辉负有领导责任,被告徐辉和方勇构成共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方永刑讯逼供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方永没有逼供的主观目的,其客观行为不符合刑讯逼供罪的客观要求。被告方永依法被判无罪。一审辩护意见如下:一、被告方*勇不符合刑讯逼供罪的要求。《刑法》第247条明确规定,犯罪主体必须是司法人员。《刑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司法人员是指负有侦查、起诉、审判、监督职责的人员。根据福州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出具的证明,被告方大仁于2005年5月受雇为金安分局刑警大队司机,是一名临时工。在日常工作中,此人只负责驾驶车辆。大队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用人规定,严禁聘用临时工、司机参加讯问、羁押、逮捕等警务工作,严禁方
    2023-05-07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公诉案件刑事庭审需要辩护词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9-30
      刑事案件一般是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把辩护词提交给法官的,辩护词的写法是: 1、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2、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3、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
    • 庭审中刑事辩护律师针对勘验,检查笔录怎么质证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这是专业性问题,不是几句话就能够说清楚、说明白。如果这里就能够说清楚,则律师七八年的学习,加上五六年的实践经验岂不是毫无作用。
    • 故意伤害无罪辩护在庭审中质证是怎么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4
      现在如果是故意伤害无罪辩护在庭审中质证的话,具体来说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
    • 刑事辩护庭审中的一般程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一、询问核定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二、法庭调查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三、举证质证1、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一一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2、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四、法庭辩论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
    • 什么是刑事辩护中的质证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1
      质证时控方存在瑕疵的证据材料常见的有:(l)侦查人员采取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的方法从被告人及其同案犯中获取的供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及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58条的规定。(2)审问未成年人时,没有妨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而不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教师到场;审问聋哑犯罪嫌疑人没有通晓聋、哑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