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6:21:42 322 人看过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英美法上被称为刺破公司面纱,是指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该股东即丧失依法享有的仅以出资额为限的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应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借鉴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具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和法律规定,总结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经验,引入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第二十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引入,为防范滥用公司制度的风险,保证交易安全,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安排。

对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作出了特别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公司财产与个人(股东)财产混同时,债权人往往无法或者难以举证证明一人公司的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公司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因此,新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问题作出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即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就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样的规定有助于在实践中有效地平衡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交易安全。因为相对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唯一的,同时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财产的处分均由股东一个人决定,而且往往缺乏有效的公司自行监管,很容易出现财产混同的情况,甚至于利用一人公司制度来损害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因此,新公司法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否定作出上述特别规范,更有利于促进交易安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中,如何认定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和控制
    公司控制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操纵公司的决策过程,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的工具或躯壳,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否认公司人格,由滥用控制权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包括:(1)母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2)母子公司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交易,收益归一方,损失却由另一方承担的;(3)先从原公司抽走资金,然后再成立经营目的相同或者类似的公司,逃避原公司债务的;(4)先解散公司,再以原公司场所、设备、人员及相同或者相似的经营目的另设公司,逃避原公司债务的;(5)过度支配与控制的其他情形。控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多个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滥用控制权使多个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财产边界不清、财务混同,利益相互输送,丧失人格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逃避债务、非法经营,甚至违法犯罪工具的,可以综合案件事实,否认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法人人格,判令承担连带责任。律师补
    2023-05-06
    174人看过
  • 企业法律形态研究兼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企业法律形态是指企业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它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我国原先依据所有制、部门、地域为标准所划分的企业法律形态体系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以组织形式、财产责任为划分标准的新型企业法律形态体系势在必行。本文依据现行立法动态,结合国际通行的企业法律形态与中国企业实践构建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企业法律形态体系。它是以独资、合伙、公司为主要的种类,而以股份合作制、合作社、传统的集体企业为补充的企业法律形态体系。本文还对合伙、公司等企业法律形态的亚形态如有限合伙,一人公司进行了阐述,且对特别公司形态之下的人格否认制度作了介绍。引言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生活的细胞,它的兴衰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兴衰,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兴衰。而如何使企业运行得更有效率,关键之点是要在企业制度上作出科学的创新。而企业法律形态作为企业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则是企业制度创新中的主要
    2023-06-15
    436人看过
  •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中股东责任的法律性质
    关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中,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律性质问题,目前学者普遍认可股东责任的性质属于民事责任的属性,股东责任仅是一种补充责任,具体来说,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下,股东责任的性质为:1、民事责任。法律规定当具备法定条件适用公司人格否认时,股东承担的是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种责任的性质属于民事责任,而非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2、补充责任。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必须是在公司资产不足于支付公司债务时方可启动。如果公司资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则不能启动公司人格否认,再则,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不再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下,公司仍应当以其资产清偿债务,股东直接责任是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时由股东个人承担支付义务,股东直接承担责任的性质属于补充责任。3、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下,股东的直接责任不等同于股东个人的侵权责任。当前学术界普遍认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下股东的责任不属于股东个人
    2023-06-27
    217人看过
  • [公司运营]公司人格否定制度简介
    近日,《法制日报》报道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法院根据新《公司法》相关规定,受理了第一起揭开公司面纱案件。该案基本案情为: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博士伦公司)诉长沙市佳健眼睛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作为债权人的北京博士伦公司提出申请要求追加被告公司股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北京博士伦公司在向法院提交的追加被告申请书中称,其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公司股东朱某利用其持有的被告公司80%股份、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实际掌控着长沙市佳健眼睛有限公司,并将从北京博士伦公司购买的货物的90%转交给了上海佳健眼睛有限公司进行销售。被告公司只是名义上的货主,实际上是货物中转的仓库,上海公司才是直接受益人。而上海公司的股东也正是朱某及其丈夫两人各持股50%。北京博士伦公司认为朱某以被告名义在长沙向其购货,再将被告的资产转移到其上海公司,然后在长沙消失,退租店面,使被告仅剩下一个法律空壳,债
    2023-06-09
    172人看过
  •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单位犯罪的挑战
    一、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背景及法理基础谈及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就不能不提到公司的有限责任原则。公司的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原则将公司股东风险控制在可预见的范围之内,保障了广大股东的投资积极性,亦使公司与出资人分离,保障了前者的独立经营和自我发展。正是这样的价值,使得公司的独立人格与有限责任原则成为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石和近代以来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之一。但是,随着19世纪末以后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绝对化,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有限责任和独立人格损害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危害市场秩序行为多发,使西方发达国家开始重新审视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并建立了相关法律制度以限制这一原则的绝对化,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被称为“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原则,它源于商法领域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理,意指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基于特定事由,不承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而由
    2023-04-03
    140人看过
  •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有哪些基本特征呢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特征具体如下:1、公司已经按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了法人登记,成为合法的法人,取得法人资格。如果公司不能合法设立,取得法人资格,那么人格否认制度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2、以股东实施了某种造成使公司徒有其表的行为。如出资不足、空壳经营、滥设法人、抽逃资金、直接操纵、业务混同,甚至实施欺诈行为等。3、以债权人遭受损失为前提。公司人格否认是有债权人提出的,同样的道理,只有债权人在债权遭受损失即债权得不到实现时,才有权利要求法院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一、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股东需要偿还吗在有限公司中,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
    2023-06-20
    142人看过
  •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构成要件浅析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人已取得独立人格。(二)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了公司人格之行为。(三)上述行为造成了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四)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或公共利益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五)人格否认制度仅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方得适用。《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6-13
    430人看过
  •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引入与财务债权保护
    1、我国滥用法人人格逃避金融债务的状况“空壳”公司、“空壳”经营、“一套人、两个品牌”、资本外逃、“假法人”和虚拟股东等现象层出不穷,削弱了公司法人制度应有的作用,损害大量的经济债权,造成社会经济混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0年底,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5家商业银行开户的62656家改制企业中,有32140家企业逃废债务,逃废贷款本息1851亿元。在逃废债务企业中,国有企业22296家,占逃废债务企业总数的69.37%。逃废债务金融机构贷款本息1273亿元;非国有企业9844家,占逃废债企业的30.63%,金融机构逃废债贷款本息578亿元。这些企业在滥用法人人格逃避债务方面可以概括如下:1.注册资本不实,法人人格从一开始就不完整。有两种情形:一是创始人虚假出资,骗取登记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实际没有法人财产;其二,创始人先投入注册资本,在法人成立后,提取资本,使企业
    2023-05-07
    466人看过
  • 一人公司“法人格滥用推定”制度
    公司,推定,股东,制度,滥用,公司法一人公司“法人格滥用推定”制度我国《公司法》第64条规定的一人公司“法人格滥用推定”制度,与“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有着质的差别。对一人公司实行“法人格滥用推定”,实质上是自始就没把一人公司当“公司”。这不仅在逻辑上自相矛盾,而且在法律上有违平等原则,并有可能打击人们创设一人公司的热情,从而使“一人公司”仅仅停留于纸面而失去实际意义。为追求自由、效率、公平、安全等价值目标,我国《公司法》应当取消专门针对一人公司的“法人格滥用推定”制度,转而对包括一人公司在内的各种类型的公司统一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此确立了我国独有的一人公司[1]“法人格滥用推定”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设计者刘俊海教授的
    2023-06-09
    396人看过
  • 论人格否认制度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适用
    一般来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要件包括:(1)主体要件。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取得法人资格,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这是人格否认制度的前提。②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格否认必须有一人,即公司的债权人。③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一人承担责任,即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2)行为要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必须具有相应的客观行为,即必须具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财产混乱。主要表现为资产混淆和会计记录混淆。资产混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股东的财产无法明确区分。会计记录混乱是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公司的账目无法区分,账目不清,股东的付款记录在公司账目中。②生意好坏参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经营同一业务。股东利用该业务善意欺骗对方,使交易主体无法区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东。③组织很混乱。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共用一个营业场
    2023-05-02
    349人看过
  •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文将通过对检索案例的统计与分析,对实践中上述问题的处理方式进行说明。(一)是否排除适用第20条第3款的司法实践不统一在笔者检索到的12个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人格否认的案例中,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在上海A广告有限公司诉上海B广告有限公司、盛某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认为尽管第63条另有特殊规定,但是如果满足第20条第3款的规定,也可以据第20条第3款判定人格否认,即第63条的存在并不排除第20条第3款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判定上的适用。判决内容指出:其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要件:一、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二、逃避债务;三、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债权人应对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承担初步的
    2023-06-09
    476人看过
  • 如何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必要、有益的补充。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本质,是当法人运用背离法律赋予法人人格的原始初衷(即公平、平等、正义)而为他人控制和操纵,已不再具有独立性质,法律将无视法人的独立人格而追究法人背后的操纵者的法律责任。因此,这种法人人格否认所引起的从法人人格确认向法人人格否认的复归并非是对整个法人制度的否定,恰恰是对法人人格的严格恪守。因为运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所否认的法人,实际上是一个被控制了的、失去人格独立性的法人空壳。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为在特定条件下对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合理与必要的保护手段,有效地维护了法人制度的健康发展,防止法人制度的价值目标不致发生偏向和被异化。从这个意义上讲,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不仅不是法人制度的否认,反而是法人制度的补充与升华。正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证明并捍卫了法人制度的公平、合理与正义。(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法人制
    2023-03-26
    467人看过
  • 企业人格否认制度解读
    公司人格否认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有哪些关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条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从主体条件看,公司必须合法设立并且具有独立的人格,公司设立合法有效是公司取得人格的前提,也是公司人格否认的前提,各国公司法都对公司的合法有效及公司享有独立的人格规定一系列的条件,如要有独立的财产,有章程,有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成立等。如果公司欠缺以上条件,其设立就会被认为无效,公司不能成立,股东也不会享有因公司人格独立而产生的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公司人格否认也就没有意义。其次,从行为方面来看,公司人格否
    2023-08-18
    124人看过
  • 中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依据应如何理解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确认,主要表现在该法第20条第1款和第3款的规定。《公司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通过对这一条款的审视,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即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公司股东,而不是经理等高管人员;行为人必须有逃避债务的行为;该逃避债务的行为必须是通过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方式来实现的,而非通过其他方式;逃避债务与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行为的受害者是债权人,而非其他股东或其他人;行为的后果是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一、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
    2023-02-28
    24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规定是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3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构成了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或称为“直索理论”,意
    • 什么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揭开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与股东有限责任制度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30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又称"公司人格否认"、"公司法人资格否认"、"股东有限责任待遇之例外"、"股东直索责任",指控制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责令控制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人资格否认制度以公司法人资格之存在为前提。如果某企业自始至终未取得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存在瑕疵,就谈不上公司
    • 什么是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如何规定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依据及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2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构成了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或称为“直索理论”,意
    • 我国公司法怎么规定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8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构成了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或称为“直索理论”,意
    •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人格否认与债权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公司法人制度,股东将自己的风险降至最低限度,将公司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无权介入公司的经营管理,无法获得公司内部真实信息,缺乏保护自己的有效手段。合同债权人虽然可以事先通过协议限定公司行为或者设定担保,但会增加交易成本。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使利用公司形式从事经营的投资者,能够通过法律规定和法院判例预设自己的行为后果,有利于公司股东的自律行为。公司人格否认是针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