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和工伤能否同时享受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4 03:00:11 426 人看过

意外伤害和工伤可以双赔。具体情况如下:

1、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赔偿事宜。同时,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伤害,赔偿权利人要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一方面来自交通肇事者的侵权损害赔偿,另一方面来自工伤保险基金的工伤赔偿,此时受害人将有两种赔偿权。因为受害人只有基于一次伤害的权利,法律规定不能叠加在一些赔偿权利上,否则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在具体索赔过程中,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可以互补,受害人也可以有选择地主张。

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误工费可双赔吗

误工费是不能获得双份赔偿的,双重赔付仅限于伤残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当工伤待遇与民事侵权产生竞合时,除工伤医疗费、误工费外,法律不禁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再获得民事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时限已过,能否仍享受工伤赔偿?
    超过工伤认定时限,不能主张工伤赔付,但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因为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非基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主观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可以延长申请时间。申报工伤认定时限及说明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报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应一次性交齐,因客观原因造成部分材料无法按时提交的,可先行将其他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报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应一
    2023-07-11
    353人看过
  • 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是否能同时享受
    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双重享受,但工伤保险不能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其他情形,不能双重享受。《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
    2023-06-27
    255人看过
  • 工伤事故后员工是否能继续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给员工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职工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工个人投入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并确认为工伤后,除了可以依照保险合同领取人身意外伤害保给员工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职工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工个人投入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并确认为工伤后,除了可以依照保险合同领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性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二者的性质不同,其保险对象,实施目的、基金来源、管理体制、保障水平、实施方式等都不相同,两者可以相互补充,但不能相互替代。所以,工伤事故发生,并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各自的规定处理。相关文章徐州市
    2023-07-02
    58人看过
  • 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伤害能否申请意外险赔偿
    一、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伤害能否申请意外险赔偿可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2023-10-29
    278人看过
  • 因工外出受到意外伤害是否为工伤
    职工因工外出摔伤,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工作,在途中摔伤,是因公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规定,用人单位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3-06-14
    97人看过
  • 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同时享受吗
    在我们国家,关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最为常见的一种重合,是否可以得到双重赔偿,国家没有统一的法律来规定。这个由各省、市和自治区来规定,而且规定也并不一致。在北京等省市,是可以得到双重赔偿的,因为法律没有相抵触的规定,而且《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中规定除了一次性票据报销的除外均可以获得赔偿(双赔);而在四川等省市自治区,却规定了不能得到双重赔偿,而是类似地规定了交通事故赔偿额不足的工伤保险应当补足差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律师在此建议各地仲裁机构或法院,在工伤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
    2023-03-27
    454人看过
  • 工伤十级伤残享受了一次性伤残赔偿金能否享受误工费
    工伤十级伤残享受了一次性伤残赔偿金能享受误工费。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4-05-07
    254人看过
  •  临时工遭受意外伤害是否符合工伤标准
    根据素材,我们可以得知,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且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并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费。因此,答案为“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并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费。”签署了合同就算作工伤;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费。 非 全 日 制 用 人 单 位 是 否 需 要 为 员 工 缴 纳 工 伤 保 险根据广州市的规定,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
    2023-10-03
    266人看过
  • 工伤保险补偿和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是否能一同享受
    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二者的法理基础、法律关系有原则上的不同,法律也没有禁止享受双重待遇,因此,从法理上分析可以兼得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双份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第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兼得仅是一种法律上的可能性。关于工伤认定后的待遇问题,因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结束,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否享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的问题实际上是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否双重赔偿的问题。这是目前法律界有争议的话题。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后,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伤户都要参加
    2023-05-30
    289人看过
  •  因工伤未及时认定,能否依法享受赔偿?
    工伤认定是工伤赔偿的前提,单位需提交证明材料,员工需在一年内申请。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如果发生工伤事故,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不能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员工必须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员工伤害程度。【劳动部门根据所给的标题,我们需要分析劳动部门生成的一段150字的法律分析。然而,由于缺乏具体的标题和内容,我们无法进行具体的分析。因此,我们需要更多的上下文信息才能回答这个问题。工伤认定是工伤赔偿的前提,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向当地劳动部
    2023-12-21
    238人看过
  • 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可否同时享有
    一、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可否同时享有可以同时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请的证据材料如下:1.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2.工伤认定申请表;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
    2023-10-11
    367人看过
  • 意外险与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虽然你老公所在的旅行社并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但工伤保险具有强制性,应当由单位出资购买,未购买则应当由旅行社按照工伤标准支付相关赔偿金。其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认定范围企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
    2023-03-26
    101人看过
  • 怎样才能享受工伤赔偿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样才能享受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的步骤大概是这样的哦:首先呢,你得找你们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去提交一份工伤认定申请书,这个时候记得带上能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件啊(比如说合同什么的),还有就是医生给你开的那张关于你受伤程度的医疗诊断证明。然后社保局就会开始处理这件事情了,他们可能会觉得有必要的话去确认下你说的那些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呀。如果大家都没意见的话,社保局就会给你出个决定啦。最后嘛,社保局就会把这个认定你是工伤的决定通知书给你和你们公司各发一份,同时也会给社保经办机构发一份。当然啦,这个过程中如果遇到什么特别的情况,比如你的伤情比较严重之类的,那你就得跟社保局说清楚,他们可能会考虑给你多点时间来准备这些资料。具体的法律条款在《工伤保险条例》里有详细说明,你可以自己去看看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
    2024-07-16
    384人看过
  • 工伤职工被判刑后,能否继续享受工伤赔偿?
    高成系机床厂职工,1999年7月在加工工件时,因为机器失灵,致左臂骨折,被认定为工伤致残7级。2000年12月,高成因聚赌打人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1年1月10日该厂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高成服刑期满出狱后,2004年3月找到该厂要求落实有关工伤待遇,该厂以高成违法犯罪被判刑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已与厂无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其要求。这种做法对吗?答:本案机床厂的做法不符合政策规定。高成犯罪刑满释放后,还应享受原来的工伤保险待遇,其理由为:(1)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因工遭受伤害或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而制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劳动者被判刑并没有剥夺此项权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考虑到根据《监狱法》等国家规定,监狱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
    2023-07-02
    406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因伤害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这些费用通常由肇事者或保险公司支付给受害者或其家属,以弥补其因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身心伤害。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还包括... 更多>

    • 工伤和意外伤害能双赔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意外伤害和工伤可以双赔,但是不能对同一损害进行二次索赔。当意外伤害的赔偿,不足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足的部分。
    • 享受工伤赔偿,是否可以享受人身意外商业保险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0
      1.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理赔与否关键要看保单类型以及是否符合理赔条件。工伤保险与意外险两者之间并不冲突,如果都达到理赔条件,都应该进行理赔。2.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给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就可以免除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3.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都应按工伤待遇支付工伤职工的相关赔偿。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
    • 工作时受到他人意外伤害可否视同工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5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职工由于他人暴力行为导致的或者由于意外因素遭受的人身伤害。二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这样规定,主要有以下考虑:一是尽量保护劳动者权益。从工伤的基本原则出发,工伤应当仅包括那些因工作造成的
    • 工伤赔偿和病假工资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5
      1、工伤赔偿和病假工资能同时享受。 2、工伤职工因工伤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等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赔付,而病假工资是由单位来支付的,二者的赔付项目和主体不同,是可以同时享受的。
    • 工伤赔偿和故意伤害民事赔偿能否双赔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2
      工伤赔偿和因第三人故意伤害民事赔偿可以双项赔偿。其中,医疗费用因重叠不能重复享受,因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不能再享受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