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生效有什么原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0:11:44 423 人看过

1、劳动合同基于以下原因没有生效:劳动合同主体合法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一、劳动合同违背意愿怎么处理的

违背意愿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需要举证证明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无效聘用合同包括哪些条件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是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或者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都是无效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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