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试点方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22:11:19 406 人看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试点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现就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二)主要目标。2017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通过先行试点探索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优化保险管理资源、促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试点地区

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工作基础,在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开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未纳入试点地区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三、试点内容

(一)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实施过程中要完善参保范围,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摸清底数,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二)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试点期间,可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统筹地区,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探索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公开,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统一医疗服务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医疗服务协议时,要将生育医疗服务有关要求和指标增加到协议内容中,并充分利用协议管理,强化对生育医疗服务的监控。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四)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要统一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生育保险经办管理统一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原有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平台可暂时保留,待条件成熟后并入医疗保险结算平台。完善统计信息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反映生育待遇享受人员、基金运行、待遇支付等方面情况。

(五)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推动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试点城市所在省份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推动试点工作有序进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试点地区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的困难和问题。试点省份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按照本试点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试点措施等要求,根据当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差异、基金支付能力、待遇保障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周密设计试点实施方案,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保证平稳过渡。2017年6月底前各试点城市要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政策宣传。试点城市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解读相关政策,大力宣传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重要意义,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合并实施不会影响参保人员享受相关待遇,且有利于提高基金共济能力、减轻用人单位事务性负担、提高管理效率,为推动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做好总结评估。各试点城市要及时总结经验,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有效做法请及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为全面推开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奠定基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要对试点期间各项改革措施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群众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向国务院报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生孩子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哪个好?
    其实生育险跟医保算下来肯定是生育险更加划算一些,因为生育险里面包含两种,第一种是生育津贴,还有一种是医疗费用,女人在生育孩子的时候,如果单位交纳生育险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报销领取,到手的费用是非常高的。根据调研表明,有些女人在生育孩子之后领取到手的费用达到好几万元,所以能够保障休息的这段时间基本生活费用,当然如果只使用医保申请报销的话,那么整体费用是比较少的,两者之间差异比较明显。社保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如果有工作单位,医疗险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而生育险是由公司缴纳个人不缴纳,个人也无法缴纳。医疗险和生育险是两种类型,也并不冲突。医疗险当然要交。1.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2.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
    2023-04-11
    98人看过
  • 生育险与医保合并,并非“五险变四险”
    人社部强调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并不是简单地将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并非五险变四险,而是要保留各自功能,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会议,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在12个试点地区启动两险合并工作。人社部强调,两险合并并不是简单地将生育保险并入医保,而是要保留各自功能,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说,合并实施不是简单地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而是在保留各自制度功能的前提下,按照新的发展理念,通过制度政策衔接、整合资源,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服务,探索建立更具协调、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参保扩面机制、待遇保障机制、基金管理机制、医疗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统一经办管理机制。要按照两项保险的制度要求和运行管理的客观规律,统一参保登记,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人群,更好地发挥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确保基金征缴到位、监管到位、支出
    2023-04-25
    99人看过
  • 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一起报吗
    生育保险和医保不能同时报。生育保险可以报1万多,医保只能报几千。生育险得带好在医院住院等所有的材料,及生育备案表灯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去报销。而医保就在住院的时候,把医保卡激活备案,出院时候直接就能够报了。注意:材料一定要齐全,不然医保中心不予办理的。一、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医疗保险报销的方式如下:1、购药时,持卡人去医保定点机构买药,费用走个人账户;2、去门诊看病,保存好诊断证明、病历、报告单、收费单据等原件,去当地社保机构办理报销;3、住院时,先交存一定押金,出院时根据医保报销比例进行款项结算,多退少补。二、医疗保险报销条件如下:1、雇主为雇员支付医疗保险;2、中国合法公民;3、指定医院就医;4、报销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5、累计年度报销最高额度不能超过2万元;6、就医凭证;7、医保交纳20年,退休可享受医疗报销。总之,如果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话,患者在结账时应主
    2023-02-23
    339人看过
  •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可以补交吗
    医疗保险是可以补交的,关于医疗费用是否可以补交、补交周期、补交方式等要求,这得依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的规定而定。因用人单位原因而断交,可以办理补交,补交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只允许用人单位补交不超过两年的医疗保险。若是灵活就业人士申请补交医疗保险,若欠交周期在90天以内,允许补交欠款并自交费完毕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欠交90天以上,需在交费完毕之日后180天方可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公司为职工办理的社保里包含有生育保险,为女性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等。生育保险一般是不可以补交的,因为社保里的生育保险是全部由职工所在单位进行缴纳的,职工个人并不需要缴纳。不过生育保险一旦断缴就会停,而且断缴之后也不需要补交,只要续交上就可以了。一、工龄满30年能否不用缴社保辞职继续交城镇医保,参保期内就可以报销。之前的不用补交,因为那期间本人是交职工医保,两个都属于医疗保险,劳动者医
    2023-04-03
    198人看过
  • 公司没交医疗保险和生育险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的所有依法享有的社会保障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还要面对有关部门的监督及行政处罚。单位不交生育险是单位拒不履行职工申请的权利保障,女职工有权利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部门投诉(生育险管理部门)。一、工厂不交保险是不是违法违法。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用人单位不交社保费用是不合法的,应当按照原有的政策继续执行,为员工按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二、社保有没有医疗和生育1、社保是大概念,即通常所说的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所以社保包含医保。2、生育保险都是企业缴纳,个人不缴纳
    2023-03-15
    176人看过
  •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能同时报销吗
    生育保险和医保不能同时报。生育保险可以报1万多,医保只能报几千。生育险得带好在医院住院等所有的材料,及生育备案表灯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去报销。而医保就在住院的时候,把医保卡激活备案,出院时候直接就能够报了。注意:材料一定要齐全,不然医保中心不予办理的。一、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异同1、相同点:都是为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保障,同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妇女在享受生育保险期间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也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即同时享受两种。2、不同点:(1)主要目的不同。生育保险享受的医疗服务以保健和监测为主要目的,正常分娩的育龄妇女只需定期对妇女的身体情况进行检查和对孕妇、胎儿进行必要的监护以保证正常分娩,无需进行治疗;而医疗保险的主要目的是治疗疾病,在治疗过程中必将辅以体检、药物、理疗、手术等手段,以达到治愈患者的目的。(2)受益群体不同。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者一般是育龄女职工;而医疗保险全体职
    2023-03-21
    25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了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3
      合并了。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之后,报销的流程将更简化。过去医疗和生育报销不是一个系统,所以女性员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社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单独报销结算。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
    • 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了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4
      合并了。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之后,报销的流程将更简化。过去医疗和生育报销不是一个系统,所以女性员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社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单独报销结算。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
    • 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了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0
      合并了。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之后,报销的流程将更简化。过去医疗和生育报销不是一个系统,所以女性员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社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单独报销结算。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
    • 医疗保险和生育险合并了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01
      合并了。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之后,报销的流程将更简化。过去医疗和生育报销不是一个系统,所以女性员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社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单独报销结算。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
    •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办理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5
      目前,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正在研究合并实施的试点方案。初步思路是保留原有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实行两项保险统一的登记缴费和基金管理。合并后,生育待遇水平不会降低。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表示,生育保险其实筹集的资金不是太大,针对的还是特定群体,基金支出量也不是很大,有些地方存在结余。如果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可以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进一步增强医疗资金的支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