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被合伙人霸占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6:20:10 185 人看过

侵占罪是自诉案件,意思是必须要你自己到法院去起诉,如果你有证据,对方不但要归还侵占你的财产,还要赔偿你的损失,还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职务侵占罪能不能判缓刑

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法院在审理职务侵占罪时,不仅要考虑自首、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还要考虑侵占财产的返还,以及是否能得到受害者的理解。缓刑有条件不执行原判刑期,因此,缓刑应满足以下条件:

1、除累犯外,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罪犯;

2、实施缓刑的罪犯不再危害社会。缓刑适用的上述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缓刑必须同时具备。

二、捡到现金不归还会犯法吗

捡到现金不归还犯法。捡到现金不归还属于不当得利,达到一定数额会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需当事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予以立案审理,如果当事人本身没有告诉,则不予以处理。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不同点如下:

1、犯罪的前提不同。侵占罪的行为人在侵占他人财物之前,必须已实际持有或控制他人财物;

2、犯罪目的产生的时间不同。侵占罪发生在实际持有之后,盗窃罪发生在实际持有之前;

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三、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盗窃罪和侵占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害他人的财产法益,根据《刑法》第264条、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在占有他人财物时是合法的,违法的是拒不归还,盗窃罪在占有时就采用了非法手段。另外,侵占罪是自诉案件,被害人告诉才处理,而盗窃罪是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检察院负责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是否只能委托一名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处理合伙企业事务
    律师回答说:合伙人有同样的权利处理合伙事务。但是,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或所有合伙人的决定,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得在外部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委托一名或多名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如果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则其他合伙人将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应由其指定代表执行如果委托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将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如果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的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入归合伙企业所有,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合伙企业承担如果一名合伙人单独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有异议的,暂停执行。发生争议时,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应当依照
    2023-05-07
    397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
    一、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特征: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
    2023-04-24
    242人看过
  • 承包合伙人给合伙企业什么条件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5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6个人丧失偿债能力;7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8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9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合伙企业合伙人入伙、退伙有哪些规则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是:1、协议约定优先;2、如无约定,则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另外,在司法实践中,退伙的三种情形有:1.自愿退伙。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主动提出退伙而退出合伙企业,丧失合伙人资格。2.法定退伙。出现法定情形时,合伙人资格当然消失,也称为当然退伙。3.除名退伙。出现法定事由或
    2023-03-01
    199人看过
  • 合伙企业“合伙人资本”账户
    合伙企业接受合伙人投资的会计处理与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股东投资的会计处理存在明显不同。具体表现如下:1.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同。合伙企业接受合伙人投资要通过合伙人资本账户核算,合伙企业一般不设置资本公积账户,由投入资本引起的各种资产增值可直接记人合伙人资本账户。合伙企业也不需要设置盈余公积账户,合伙企业实现的利润应通过提款或追加投资方式全部分给合伙人。2.合伙人资本账户与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的核算内容也不同。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核算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而合伙人资本账户除了核算各合伙人的原始投资额、追加投资额及减少投资额外.还要核算合伙企业因对外投资和生产经营而形成的净收益的增加或净损失的减少。合伙人资本账户按不同合伙人分设明细账.值得注意的是:《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
    2023-06-06
    281人看过
  • 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股东吗
    合伙人不算公司股东。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法律上私营企业包括哪几种类型?法律上私营企业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2、合伙企业,是指两人以上按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盈亏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有
    2023-06-21
    167人看过
  • 企业合伙公司国企占大股
    什么是国企央企混改挂靠?国企央企混改挂靠就是国企央企控股或占一定股份占股目标公司,但国企或央企他不参与目标公司的任何实际经营业务,也不会享受目标公司公司的福利分红,只提供股东背景背书服务,在这样做的目的是目标公司在做项目,投标,融资等方面因为有了国企或央企的背景会更加顺利,彰显公司实力,当然国企央企不会亲自出面为目标公司站台,仅提供的股东背景背书服务,目标公司可以拿去扩充企业背景。点击了解更多内容→等待加载后可与作者联络国企混改制度实施,民营实体企业有项目在手的可来进一步交涉,公司主体通过后可以根据项目及需要匹配相应的混改项目,有利拓展企业业务和企业本身的发展。国企混改是指在国有企业中加入民营实体企业,使国企成为多方持股,来参与市场竞争。有国企做股东背景可获得的好处:增资、增信,便于融资,拿银行授信,投标彰显实力、企业诚信评级(基本能拿到双A级以上),政策倾斜,政策扶持的便利,更适合企业宣
    2023-03-09
    351人看过
  • 合伙企业合伙人新入伙协议的格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合伙企业名称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新合伙人和原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一、新入伙的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即成为合伙企业名称的合伙人。二、新入伙的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合伙人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三、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四、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五、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本协议经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签字后生效。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合伙人签名:原合伙人签名:年月日注:1、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2、“原合伙人签名”以合伙协议关于同
    2023-06-14
    464人看过
  • 合伙人退出企业合伙的指南
    1、如果有合伙协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条件退出。2、如果没有协议,可以转让股份,优先购买股权的是合伙人,如果合伙人不愿意购买,可以转让给其他人。3、关于估值问题:刚创立企业估值100万,现在可能估值1000万,可按照公允价格退出。具体估值方式,通常有市盈率法,净资产法,市销率法等。最终是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怎样打退出合伙企业股份官司?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我有一个朋友,2006年在企业工作时,以45万圆入股一煤矿(meikang)。2007年调入行政单位后,得知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行政单位干部职工不得入股矿产企业,他便找到入股煤矿法人代表王要求退股,经多次协商,于2008年12月31日召开15名股东会上煤矿法人代表王单方面宣布前协议做废。请问怎样进行诉讼?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
    2023-07-02
    388人看过
  • 【合伙企业协议范本】合伙企业合同
    合伙企业合同合伙企业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合同。第二条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企业依法在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合伙期为_________年。第四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本企业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第二章合伙
    2023-06-06
    463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修订合伙企业形式
    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合伙企业形式从三种调整为两种全国人大常委会目前正对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草案原来将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三种形式,修改后的草案则调整为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合伙成为普通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有些专家提出,有限责任合伙本质上属于普通合伙,不是一种独立的合伙企业形式。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从主要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度看,合伙企业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合伙企业,其特点是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类是有限合伙企业,其特点是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只出资,而不执行合伙事务,对企业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随着合伙企业的发展,一些国家对通常采取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专业服务机构中合伙人的责任作出特别规定,即在合伙人都要
    2023-06-06
    474人看过
  •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合伙企业订立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3、合伙事务的执行;4、入伙与退伙;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6、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
    2023-08-12
    126人看过
  • 个人合伙企业能否担保合伙企业债务
    个人合伙企业是否能够为合伙企业债务提供担保个人合伙企业不能为合伙企业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人不需要参与本案担保人具备法律规定的资格,即:,符合规定的条件:(I)不涉及本案(2)享有不受人身自由限制的政治权利(3)在当地有永久住所和固定住所(IV)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V)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担保人和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担保合同阅读本文后,您应该知道这不能担保合伙人的债务。合伙债务本身将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你不能为自己担保。所以我们需要其他人来保证才能遵守法律的规定。让我们说清楚。阅读本文后,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lba.com的专业律师
    2023-05-07
    209人看过
  • 如何用合伙人组成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
    合伙企业的债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一、什么叫有限合伙人啊?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根据合伙人的组成不同可以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而合伙企业的设立者即为合伙人。有限,根据其字面意思是指在某一确定的范围、条件内,有限责任即是承担主体承担在某一确定范围内的责任,超过范围则无须承担。根据合伙人承担责任的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即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设立者,同时由于其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参与设立合伙企业时,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二、开公司需
    2023-03-12
    477人看过
  •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给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在按照约定的认缴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出资后,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的个人情况对合伙企业的影响不像普通合伙人那么大。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虽然也会影响合伙企业的稳定和运行,但不会太严重。因此,本法对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限制,不像对普通合伙人那么严格。一、有限合伙企业有哪些特别适用公司法不适用。合伙企业适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
    2023-03-11
    164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人承担吗合伙人的债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4
      2006年8月27日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在各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方式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可以是有限责任。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第二条对“合伙企业”作了新的定义,即“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
    •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要多少人合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6
      目前,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合伙企业怎么退伙合伙企业要什么条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5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怎么办理合伙人退伙手续?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外国合伙人全部退伙,该合伙企业继续存续的,应当依照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变更登记。
    • 问合伙企业合伙人纠纷?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6
      明确可诉的纠纷类型在合伙企业法中规定了三种情形:一是合伙除名纠纷。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二是有限合伙人的维权之诉。即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提起诉讼,类似于公司法中的股东诉讼三是有限合伙人的代位之诉。当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限合伙人可为了本企业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诉讼,类似于公司法中的股东派生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