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并购活动日趋活跃。以上市公司为例,自2005年5月股权分置改革开始以来,并购活动呈现加速趋势。从并购的动机出发,这类活动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以借壳上市为目的的股权置换式收购;二是以整体上市为目的的资产注入式并购;三是以产业整合和产业价值提升为目的的资产重组与并购。第三种方式即所谓的产业并购。
与前两类并购活动不同的是,产业并购是从产业结构变化的角度来解释并购动因的。正如哈佛商学院教授迈克尔•詹森(MichaelJensen)所述,一个行业产生伊始,由于技术创新等带来的高额回报率会吸引大量的资金和企业进入,推动行业迅速发展并走向成熟,最终行业内会形成过剩的生产能力。解决行业过剩生产能力需要有一个企业退出机制,而由于退出壁垒的存在,企业不会自行退出,更多的退出是通过兼并收购来实现,其中包括立足于行业内的企业进行的整合性并购和行业外企业的进入性并购。与借壳上市和整体上市为目的的并购活动相比,产业并购在决策主体、并购目的和并购方式上都区别于前两者,进而在价值创造活动中也体现出其独特的作用。
一、并购方式包括
1、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全部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2、用现金购买股票。是指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3、以股票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并购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资产。4、用股票交换股票。此种并购方式又称“换股”。一般是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通常要达到控股的股数。5、债权转股权方式。债权转股权式企业并购,是指最大债权人在企业无力归还债务时,将债权转为投资,从而取得企业的控制权。6、间接控股。主要是战略投资者通过直接并购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来间接地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7、承债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以全部承担目标企业债权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8、无偿划拨。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作为国有股的持股单位直接将国有股在国有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划拨的行为。有助于减少国有企业内部竞争,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带有极强的政府色彩。
-
析产继承的内涵与特点
290人看过
-
并购的特点和适用性
132人看过
-
分析遗产的内涵和特征
444人看过
-
企业并购内涵及一般过程?
270人看过
-
并购基金的含义和特点
185人看过
-
私募和非法集资的内涵及特点
205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无效婚姻的特点和内涵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2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企业并购有哪些内涵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3企业并购主要有以下类型: 1、横向并购。横向并购是指同属于一个产业或行业,或产品处于同一市场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横向并购可以扩类产品的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消除竞争,提高市场占有率。 2、纵向并购。纵向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纵向并购可以加速生产流程,节约运输、仓储等费用。 3、混合并购。混合并购是指生产和经营彼此没有关联的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混
-
企业兼并财务协同的内容和特点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3企业兼并中财务协同效应的前提条件是: 首先,在兼并过程中必须有一方(往往是收购企业)资金充裕。 其次,被收购方往往缺乏自由现金流量,而其行业的需求部责或会增长,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 最后,收购企业与被收购企业的资金分布必须是非相关的。
-
简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特点和内涵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111、刑事案件中,只有被告人一方申请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但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也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是否加重刑罚不受该原则限制。 2、此原则不仅是为了保障被告人享有上诉的权利,也加强了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同时也有利于加强检察机关的公诉和抗诉水平。 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
-
行政复议的涵义和特点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19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其特征主要有: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