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6 15:12:49 188 人看过

根据现有规定,应当具体分析:

1、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自始至终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单方终止事实劳动关系或者双方均同意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且书面合同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过错,为惩罚这种不规范用工行为,所以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1)、1996年9月5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81号】规定:“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十七条和《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96号】第四条规定精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劳动者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据《劳动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等规定查处。”

(2)、2005年5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当然,这种情形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劳动者要取得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证据。比如要求单位尽快签订劳动合同的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单位要求劳动者填的有关表格、单位借口拖延续订的证明等。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既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也未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从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这种情形下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001年4月6日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法释(2001)14号】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以及2001年11月2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规定中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根据上述规定,不难理解,当原劳动合同期满时,原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原劳动合同已经终结。双方当事人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应按原合同规定的款项继续执行,包括工资、工作条件等等。但事实劳动关系并不等于劳动合同关系,其中的一方提出中止劳动关系,不是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是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又因为按我国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先提出并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用人单位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这里的事实劳动关系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一方单独提出并终止,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一样拥有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权利,既然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在用人单位拥有和劳动者一样权利的情形下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同样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况且,此处的终止跟解除是不同的,因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在因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下,用人单位提出并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要区分两种情形。

如果是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法释(2001)14号】第14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此,这里的经济补偿金并非是其本来含义,而应理解为赔偿劳动者因劳动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即名义上的经济补偿金。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6: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经济补偿与最新劳动法调岗规定的关系
    劳动者因为不同意调岗而被单位给辞退,单位应该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的,每满一年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就按一年计算;未满六个月的,基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还是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得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想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就有权利拒绝调岗。劳动法公司调岗规定《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调岗调薪的情形有: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
    2023-07-01
    87人看过
  • 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3-06-14
    383人看过
  • 有关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计算的规定
    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抱着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一)、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支付的法律依据不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赔偿金的支付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也就是说,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适用步骤不同。适用经济补偿金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适用赔偿金时,可能会面临或继续履行劳动合
    2023-07-13
    144人看过
  •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
    2023-04-29
    492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偿18个月符合法律的规定吗
    一、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偿18个月符合法律的规定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按照此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无12个月上限的要求。第二款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只有在符合该种情况,经济补偿金年限最高才不超过12年。二、高工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有上限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
    2023-06-15
    378人看过
  • 劳动关系如何定义,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3、根据法律规定,解除目前的事实劳动关系。一、劳动纠纷有哪些处理方法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解除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有:1、与用人单位协商。2、劳动争议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3、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4、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二、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将其解雇的行为合法
    2023-06-21
    309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的补偿金如何计算?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金要注意:1、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议签订日期是签的2013.08.01为证,能证实你于此日上岗工作,故可认定有效期是:2013.08.07.31单位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时要注意:向职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当天是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此前该职工仍然是单位的职工,职工不上班,单位也要发给其基本生活费,标准为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70%.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2023-07-05
    403人看过
  •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解除时可要求经济补偿
    李某于2007年1月与青岛某公司所签劳动合同终止日期为2011年3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但李某仍继续在公司工作。直到2011年4月28日,公司向李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表示不再与李某续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李某的工资支付至2011年4月。李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5879.7元。2011年7月,仲裁委作出裁决,要求公司支付李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5879.7元。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当地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到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时止。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1条规定,应当认定用人单位和李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若用人单位提出终止事实劳动
    2023-06-05
    350人看过
  • “事实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补偿?
    SCL的困惑:我工作了九年半,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和我续约了,但我目前却仍在为公司工作。请问,这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吗?如果公司要辞退我,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按合同到期来算?劳动法苑胡泉答复:其实你说的事实合同即我们平时所讲的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从你的情况看,虽然合同终止后未续签,但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即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你说解除如何补发,其实从法律上看,要看是谁解除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则根据目前
    2023-06-10
    234人看过
  • 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中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集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
    2023-04-29
    406人看过
  •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相关内容
    企业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包含如下内容:1、企业无违规情况,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的,企业不支付补偿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4、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一、相关内容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2023-04-06
    123人看过
  •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如何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
    2023-02-27
    301人看过
  • 劳动关系转移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通常,劳动关系的转移并非出自劳动者本人的个人意愿。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转移前后的工作年限是连续合并计算的。将来劳动者无论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都有相应保障。劳动者能否得到离职经济补偿,主要看在业务划转过程中原公司与新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如果双方约定由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员工将来在新公司离职时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仅从入职新公司以后计算。如果双方约定,原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是由新公司一并承担将来员工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则员工主张现在获得经济补偿金将不会得到满足。一、什么是劳动关系转移?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转移至另外一家新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需要由原用人单位、新用人单位与员工一起签署三方协议,员工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二、劳动关系转移到子公司的处理方式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有两种方案:1、原公司支付经济
    2023-03-22
    228人看过
  • 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关系
    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一、赔偿金和补偿金有什么区别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是对劳动者由于劳动关系终止带来的利益损失的补偿,以便使劳动者在重新就业的合理时间内有一个良好的经济过渡。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给对方支付的赔偿。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
    2023-02-18
    1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经济补偿金要不要终止事实劳动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3
      按实际情况,只要能证明现在劳动合同关系,同时符合经济补偿的情形的,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关系如何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2
      对于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有人说,用人单位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后,就不用再支付违约金了。笔者认为,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是两个概念,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同时,从公平的角度讲,作为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如按照《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本是其应享有的一项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却要承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责任,而作为合同当事人另一方的用人单位,同样是依照《劳动
    • 有劳务关系如何要求经济补偿金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08
      若你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则劳动法律一般不认可你与新单位能建立普通劳动关系,只能是民事劳务关系,因为我国劳动就业岗位不足,劳动法律不鼓励一个人占用更多的劳动就业岗位,劳动法律一般只允许非全日制工拥有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但法律规定非全日制可随时被辞退且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律不调整民事劳务关系,解除民事劳务关系是否获得补偿只能看合同事先的约定,但既然你们没订合同,估计索赔依据也不足。
    • 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后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2
      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吗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6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能证明你在公司工作过就可以要求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