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取诉讼的方式变更抚养权归属是有一定的难度的,为了提高胜诉的概率需要先确定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起诉前需要收集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孩子抚养权变更可以吗?
抚养权可以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
孩子的抚养权是不是很难变更
133人看过
-
如果想把孩子变更抚养权,是不是很难呢?
203人看过
-
抚养权二审改判很难吗?
121人看过
-
孩子抚养权更变法官会公证吗
464人看过
-
变更抚养权的难度非常严格
492人看过
-
抚养权变更遇到困难怎么办?
254人看过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
抚养权很难变更有什么说法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6若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对抚养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其进行抚养权变更的诉求比较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抚养权变更条件有:1、抚养权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2、抚养权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8周岁以上愿随一方生活且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公司股份股权是否很难变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2公司股份股权变更很复杂,一般来说,应按照如下流程办理: 1、资料准备齐全,如:旧的公司章程;打一份新的公司章程等等。 2、资料填写完整,其资料包括:变更申请书,需签字和盖公章;出资人情况表等等。 3、带上资料,拿到工商局,等待通知去领营业执照。 4、之后去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
为什么抚养权难变更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9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
-
放弃抚养权后,有哪些正当理由很难变更?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
-
如果想把孩子变更抚养权,是不是很难呢?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6儿童监护权变更容易,可通过双方协议或诉讼变更。诉讼变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 二、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与对方同住,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