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格式合同。制定格式合同的初衷是为合同相对人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促进合同目的的尽快实现,节约大量的社会成本。但在实践中,许多格式条款被转化为合同提供者规避风险、减轻自身责任的一种方式。在保险合同中,特别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应当谨慎对待免责条款的规定,从保护穷人的角度体现公平。免责条款中的特别约定不只是在合同中以文字的形式表达,保险人必须履行提示义务。这里的提示义务应当是积极诚恳的,必须达到使投保人真正理解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的效果,否则,只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无效。保险合同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和我国的立法意图,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原告周英,女,1994年6月24日出生,汉族,枝江市文安镇中心小学学生。她住在枝江市文安镇第二中学宿舍。
潘×春,法定代表人,女,原告母亲,枝江市文安镇第二中学教师,与原告同住。被告中国**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心分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公司),住所地:宜昌市西陵一路9号。经查,2003年5月22日,周×春与宜昌公司签订保险单,购买长泰安康保险(乙)两份,金额2万元,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一份,保险等级为一级,受益人为其女儿周英。《长泰安康保险(乙)》规定:1。合同生效或者恢复一年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金额缴纳死亡保险或者全残保险,合同终止。2本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可以书面询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对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和退还保险费的责任。免责协议:①投保人和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②被保险人的违法、故意犯罪;③吸毒;④自杀;⑤非法驾驶机动车;⑥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感染期间的疾病;⑦除意外伤害或自然灾害外,因失踪死亡;Ⅷ战争;⑨因上述九种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完全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和预付重大疾病的责任。
4。在保险单的特别约定栏中规定不包括乙肝。该条款还规定了其他保险责任和保险索赔。在保险单上签字时,周×春在被保险人健康告知栏中选择“否”,在肝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肝功能异常等疾病栏的“申报”处签字。
-
探讨合同格式条款的利处
88人看过
-
认定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标准
250人看过
-
出版合同的文本格式及主要条款的写法
318人看过
-
高利贷的认定及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界定标准探讨
234人看过
-
探讨合同订立的基本标准
446人看过
-
合同行特征及其规定条款的探讨
262人看过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
格式条款的定义及其风险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91、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格式条款会引起双方当事人对该条款效力认定的问题。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
-
的修改与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0《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
-
合同条款的格式及表现形式是?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4格式条款在实践中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形式上具有多样性。主要分为如下几种: 1、一是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 2、二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 3、三是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如以使用须知、通知、说明、告示等形式将格式条款张贴于一定的营业场所。 4、四是将格式条款印刷于一定的票据、文件,如车船票、飞机票、电报稿、保险单之上。
-
格式合同及格式条款有法律效力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8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是:条款依法订立有效,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
-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会被检讨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26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 同时,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