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有理?深圳知名商标抢注者称:抢注是为了保护民族品牌
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128件内地知名商标被深圳一家公司在香港抢注”一事,近日又有了新的进展。截至发稿时,记者了解到该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数已增加到187件,“春都”等两件商标申请已公布,“全球通”、“盖天力”、“森达”等18件商标申请已“神秘”撤销。当记者几经寻找联系到该公司的负责人师文时,对方说出的“我就是要注册这样的知名商标,我这么做是为了保护民族品牌”一席话更是语出惊人。
抢注者:我就是要注册500强品牌
据了解,从2005年底到今年年初,一家名为深圳市博朗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陆续将187件内地知名商标在香港申请注册,“乐百氏”、“中青旅”、“金施尔康”、“狗不理”、“汾酒”、“尚朋堂”等耳熟能详的品牌均没能逃过此劫。深圳市博朗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此举究竟意欲何为?记者费尽周折,终于在2月28日下午拨通了该公司负责人师文的手机。
师文称,之所以把内地多个知名商标在香港进行注册,目的是为了唤醒民族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让他们在阵痛之后真正把保护知识产权落实到行动上,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师文甚至宣称,“我就是要注册500强品牌”。
师文告诉记者,他有这样的想法是缘于自己的亲身经历。“半年前,我们苦心经营并已在国内、国际享有很高知名度的品牌被他人在国外及香港抢注。愤怒之余,我想到把国内的知名品牌在香港进行注册,以唤醒这些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被抢注品牌的具体情况时,师文则对记者说:“不方便透露。”
记者粗略地算了一笔账。按照香港的法律规定,深圳市博朗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仅申请费用就要花掉近20多万港币。那么,对于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而言,不惜巨资抢注他人的知名品牌,其最终目的是什么呢?对此,师文的回答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师文称:“如果这些企业来找我们谈,我们会把相关商标无偿转让给他们,或是我们主动撤销申请,由这些企业自行提出注册申请。”
师文甚至扬言:“希望这些企业能在1个月之内来找我们谈,我们不可能托管太长时间,超过1个月,我们将把这些商标在香港公开拍卖。”不仅如此,师文还告诉记者,如果这些企业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将是个很大的冒险行为。一旦异议被驳回,他们将不给其任何谈判的机会,并立刻在香港公开拍卖相关商标。
被抢注企业:不理解也不领情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件的真相,记者随即采访了部分遭遇抢注的企业,事实证明,对于师文的“良苦用心”,这些企业却根本不领情。“乐百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赵律师告诉记者,他们正准备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此事。赵律师向记者透露,据他们所知,深圳市博朗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和一家被抢注的企业谈转让价码。
记者联系到另一家被抢注企业“格兰仕”的有关负责人,该公司游科长告诉记者,“格兰仕”早在1996年就在香港注册了相关英文商标,本来打算近期注册中文商标,但通过检索却发现已被他人在先注册。他表示,“格兰仕”将通过异议程序依法驳回深圳市博朗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异议的成功率应该很大”。当记者将师文的“良苦用心”告诉游科长时,游科长态度明确地对记者说:“对于明显违背诚信原则的恶意抢注行为,我们没有必要做任何私了的准备,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记者获悉,天津狗不理集团也已委托天津市天金商标事务所向深圳市博朗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去了警告函。此次抢注事件已引起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上海市工商局正在联系上海当地被抢注的企业,共同磋商应对措施。
当记者得知深圳市博朗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撤销了18件商标申请时,记者再次拨通了师文的手机询问其中原委。师文仍振振有词地告诉记者:“我们和这些企业没有任何钱的交易,我们只是达成了一些协议。”至于协议的具体内容,师文说:“我们和这些企业有其它方面的合作,具体细节不便透露。”
香港律师:香港法律为反击抢注提供保障
针对此事,香港柯伍陈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刘国强告诉记者,内地企业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标条例》中“反对注册”的法律程序,反击“抢注”行为。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在接纳商标注册申请后,要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进行公布,任何人都可以公开阅读有关商标的注册申请详情,并可在3个月内向商标注册处处长对某注册申请提出反对意见,只要证据确实,都可使某一商标的注册申请失败。此外,已注册的商标,即使反对人没能在上述3个月的时限内启动反对程序,也可在该商标注册后,向商标注册处处长或法院提出反对意见,再通过法律程序最终判定该商标注册是否有效。
刘国强进一步指出,由于中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均为世贸组织成员,都适用《巴黎公约》优先权的原则。因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资格优先其他申请人注册其商标。即使有人在香港先申请注册某商标,而该商标已在内地注册,内地企业也可享有优先权得以注册,但这项优先权期限仅为6个月。
正当记者发稿时,又一个消息传来,事件的主角仍然是深圳市博朗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香港抢注多个内地知名商标的同时,该公司还先后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及日本的70多个知名品牌的商标注册申请。
下一步进展如何,本报将密切关注。
本报记者庞仙
(来源:中国工商报200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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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品牌商标屡遭抢注应如何维权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5一、准备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证明证据,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递交证明。 二、若商标已经注册完成,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被抢注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 三、走司法途径,依据《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就抢注行为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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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品牌商标屡遭抢注应该如何维权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19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抢注应当是指:在知晓该在先使用人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为获取该商标的专用权,恶意注册,而非偶然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一般发生在经销商、代理商、客户、员工抢注厂商的商标情形。即商标在先使用人一旦发现自己商标被申请注册,可在初审公告异议期凭相关证据提出异议,阻止注册人进行注册。 2.如果已经抢注成功,则可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 3.如果商标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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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商标抢注是指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 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 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 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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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名称被抢注怎么办?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0一、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二、《商标法》第九条第一款:“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