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关可以对担保合同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情形有哪些,担保的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8:40:21 351 人看过

一、公证机关可以对担保合同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情形有哪些

公证机关可以对担保合同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情形有:

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担保合同如果符合以上的情形,公证机关可以对担保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二、担保的方式

合同的担保方式一般有五种。

1.保证。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担保债权在合同中怎么体现

担保债权在合同中的体现有: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

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合同相关文章
  • 哪些债权文书可以由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一、哪些债权文书可以由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根据必须是正确的,如果公证过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比如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成立,债权债务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在申请公证时并非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及公证时有其他错误致使公证证明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公证债权文书常见的主要错误有:违反自愿、合法和意思表示不真实等公证原则,特别是债务人尚未作出强制执行承诺,而公证机关根据债权人单方的要求,出具强制执行公证;公证机关对尚有争议的事项出具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限制了当事人的诉权;主体错误,特别是对合伙组织、股份合作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文书公证,在未分清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的情况下,误将自然人责任公证为组织责任,或者将组织责任公证为自然人责任,等等。通过审查,发现公证债权文书在法律适用上和事实认定上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
    2023-04-24
    161人看过
  • 哪些债权文书可以由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债务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3、各种借据、欠单;4、还款(物)协议;5、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6、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公证机关在办理符合赋予强制执行的条件和范围的合同、协议、借据、欠单等债权文书公证时,应当依法赋予该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未经公证的符合规定的合同、协议、借据、欠单等债权文书,在履行过程
    2023-02-25
    218人看过
  • 民法典中担保合同能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一、民法典中担保合同能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担保合同是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债务合同,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如何办理强制执行公证1
    2023-04-18
    314人看过
  • 民法典中担保合同能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一、民法典中担保合同能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担保合同是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债务合同,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如何办理强制执行公证1
    2023-04-13
    143人看过
  • 法院不采信赋予强制执行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院不采信赋予强制执行公证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往往使用强制执行公证的方式取得执行依据,在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不经诉讼而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并非所有强制执行公证文书,人民法院均会执行。以下情形出现,法院将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债权人可另行起诉,以维护自己合法权利。1、当事人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应当一并提交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当事人仅提交公证书或执行证书,已经受理的,通知其限期补齐,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齐的,执行实施部门裁定驳回执行申请。2、公证书或执行证书没有给付内容的。3、公证书或执行证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不明确、不具体的。4、公证书未载明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5、执行证书载明由债务人给付“律师费”、“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等,但未明确其金额或计算方式等内容的,属于给付内容不明确、不具体,对该部分的执行申请不纳入执行范围。6、债务人以申请执行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为由提出
    2023-04-04
    337人看过
  •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权力的债权文书范围有哪些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有:(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三)各种借据、欠单;(四)还款(物)协议;(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一、借钱不还找法院起诉后可以诉讼赢吗法院执行流程如下:一、债权人申请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二、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三、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
    2023-03-24
    19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合同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 更多>

    #担保合同
    相关咨询
    • 担保合同可以单独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5
      1、担保合同是属于债权文书之一,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担保合同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公证机关作出公证书后,就具有强制执行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公证债权文书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担保合同能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5
      担保合同如果符合如下的情形,公证机关可以对担保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 民法典中担保合同能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4
      1、担保合同是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债务合同,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
    • 保证合同怎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7
      如果担保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公证机关可以强制执行担保合同。1、债权文书具有支付货币、货物、证券的内容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的相关支付内容无疑有意义3、债权文书规定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权力的债权文书范围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22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