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必须符合的特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1:46:06 290 人看过

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过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2.必须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里包括两种情况:(1)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主动放弃犯罪意图,停止着手实施犯罪,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放弃继续犯罪,中止犯罪行为。(2)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指犯罪人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放弃继续犯罪,并主动采取措施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一、定罪免处会不会影响三代

依据法律规定,定罪免处就是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没有判刑的,对子女是没有影响的。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的时候免于刑事处罚的,就是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其基本特征是:

1、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过程包括犯罪的预备和着手实施犯罪两个阶段。犯罪已经完成,结果已经发生,则不存在犯罪中止问题。

2、犯罪中止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自动放弃犯罪,即行为人在客观上本可以继续实行犯罪,但主观上放弃犯罪行为的实施。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尚未发生犯罪结果,而行为人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有效的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3、犯罪中止必须是本次犯罪行为的彻底终止。所谓“彻底终止”,是指犯罪分子在思想上完全放弃本次犯罪的原有意图或追求,在行为上彻底停止了犯罪的继续。

定罪免除的适用:

1、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已经构成犯罪,这是免刑制度的前提条件。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当然谈不上刑罚处罚问题,更谈不上免刑。同时,这也是免刑制度与“但书”规定的分水岭,即免刑与无罪的区别关键点。“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见它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予处罚。而免刑制度是行为人有罪,只因为某种特殊情况即免刑情节的存在才免除其刑罚,他们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2、犯罪情节轻微,是免刑制度适用的本质条件。所谓“犯罪情节轻微”是指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对国家和人民造成的危害不大,罪犯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只有具备这一实质条件才可考虑免除刑罚的适用。

二、故意犯罪形态的四个状态是什么

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

1、犯罪预备:

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特征:

(1)主观上为了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特征:

(1)中止的及时性。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过程中,犯罪一旦既遂,便没有中止可言。

(2)中止的自动性。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

(3)中止的有效性。这是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4)中止的客观性。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成两个行为。此情形下,是否造成危害结果,并不影响行为的个数。因为如果没有造成危害结果,那么就应认定为两个犯罪未遂行为。如果只有一个危害结果,就应认定为一个犯罪未遂行为和一个犯罪既遂行为。如果造成了两个危害结果,就应认定为两个犯罪既遂。

4、犯罪既遂:

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构成事实。

对既遂犯,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中止相关文章
  • 犯罪未遂中止既遂区别是什么,犯罪中止的特征是什么
    一、犯罪未遂中止既遂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4、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
    2023-02-22
    297人看过
  • 犯罪中止的特征犯罪中止具有
    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3、中止的客观性。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发生任何犯罪结果,而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而投完毒后报警的,犯罪行为已经完成,所以不会构成犯罪中止,但可认定为自首。
    2024-01-26
    463人看过
  • 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思;2、客观上存在着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3、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是正在进行中;4、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特别防卫权的概念和含义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特别防卫权的概念和含义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它是刑法为保障防卫人的人身安全,赋予其在特殊情况下行使特别防卫,即使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伤亡,也不负刑事责任的权利。从特别防卫权的概念和含义上我们可以看出,特别防卫权是法律鼓励防卫人在特殊情况下实施最大限度的私力救济的具体体现。从历史发展上看,私力救济来源于原始社会氏族成员间的同态复仇,这种对不法侵害人进行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
    2023-08-12
    194人看过
  • 合同终止的特点是什么
    合同解除的特点是什么1合同的终止应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生效后才能解除。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都不会被解除。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主要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的终止必须有终止行为。也就是说,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合同不能自动终止。无论哪一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表达其终止合同的意图,以实现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合同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从一开始或将来消失,即合同的终止,就好像双方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一样,或者合同的剩余权利和义务将不再履行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不仅会使合同关系消失,还会消除合同的担保和其他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等其他权利和义务,如违约金索赔、利息索赔等。责任证书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证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
    2023-05-07
    125人看过
  • 犯罪中止有哪些基本特点
    一、犯罪中止有哪些基本特点犯罪中止作为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中止犯罪的决意,这是犯罪中止的内在动力,是行为人主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的心理态度。2.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即行为人通过积极的行动或措施,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意味着中止行为必须是在犯罪行为已经开始但尚未结束之前进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这是判断犯罪中止是否成立的关键要素。二、犯罪中止的处罚对于犯罪中止的处罚,我国刑法采取了从宽处罚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2.对于造成损害
    2024-07-30
    393人看过
  •  诈骗罪行为是否具有犯罪中止的特点?
    诈骗罪可以被视为具有犯罪中止的情况,前提是行为人必须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心,并且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并且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诈骗罪可以被视为具有犯罪中止的情况,前提是行为人必须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心。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2. 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犯罪中止,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自动性:即行为人是否在没有外界压力或干预的情况下,自己决定中止犯罪行为。如果是,则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犯罪中止;如果不是,则需要进一步考虑。2. 有效性:即行为人是否采取积极措施,有效防止了
    2023-08-18
    112人看过
  • 犯罪既遂犯罪中止异同点是什么
    我国刑法将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分为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四种具体形态。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所实施的行为已具备了刑法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因此,确立科学而又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对于准确量刑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刑法上对其他几种犯罪形态的成立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惟独没有明确规定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因此在理论界存在着争论。一、什么是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二、犯罪既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1、定义不同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通俗的说就
    2023-06-25
    265人看过
  • 遗产必须符合以下特征吗?
    一、遗产必须符合以下特征吗?(一)遗产具有范围上的限定性。遗产是死亡自然人的个人财产,他人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二)遗产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具有时间的特定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尚存的财产。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是区分被继承人的个人所有财产与遗产在法律上的时间界限。(三)遗产具有合法性。遗产是自然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公民死亡时遗留下的财产作为遗产的,必须是依法有合法根据取得并为公民所拥有的财产。(四)遗产具有可转移性。遗产是死亡自然人遗留下来的,能够依法转移给他人的财产,不能转移给他人承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二、遗产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
    2024-02-01
    355人看过
  • 犯罪中止必须未造成危害吗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我国现行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
    2023-08-11
    141人看过
  • 什么是犯罪中止?成立犯罪中止须具备哪些条件?
    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有以下这些: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案例】2017年5月15日晚,洪某到某市某地持三角铲铲头暴力胁迫被害人丁某交出钱款,后因被害人丁某反抗、挣脱逃跑而未得逞。随后,洪某在另一处持三角铲铲头将被害人蒋某挟持到附近草丛中,胁迫交出财物,后发现被害人蒋某未携带现金,便转而强行抚摸被害人蒋某的胸部,后让蒋某离开现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着手实施第一次抢劫犯罪行为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在着手实施第二次抢劫犯罪行为过程中,因中途改变犯意转而对被害人实施强制猥亵行为,并在强制猥亵后自动放弃继续实施抢劫犯罪,依法应认定为本次抢劫犯罪中止。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洪某实施的第二次抢劫犯罪形态是中止
    2023-03-14
    208人看过
  •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特征是怎样的?
    一、犯罪未遂——欲达目的而不能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一)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二、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一)犯罪中止具有的四个特征: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3、中止的客观性;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
    2023-04-14
    394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止犯罪的特征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中止犯罪的特征是什么?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犯罪中止的特征如下:(一)行为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
    2024-01-24
    263人看过
  • 犯罪中止存在共同犯罪吗,犯罪中止具有什么特征
    一、犯罪中止存在共同犯罪吗犯罪中止可能存在共同犯罪。例如,两个以上犯罪分子共同故意犯罪,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属于犯罪中,如果构成犯罪的,就属于共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二、犯罪中止具有什么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1)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2)中止行为既可以作
    2024-01-30
    412人看过
  • 未遂犯和中止犯的区别及特点
    中止犯与未遂犯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的主观状态不同。中止犯指的是已经做好犯罪准备或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主动放弃了继续犯罪的行为人;未遂犯指的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受到除自身思想以外的客观因素影响,不得不放弃犯罪的行为人。前者是主动放弃犯罪,后者是被迫放弃犯罪。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的区别(一)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的定义不同。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二)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的处罚不同。犯罪既遂的罪犯在量刑时,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023-06-30
    34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中止构成犯罪,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更多>

    #犯罪中止
    相关咨询
    • 犯罪中止必须有哪些特征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1
      犯罪中止要符合下列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 犯罪未遂必须符合哪些特征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
      犯罪未遂必须符合以下特征: 1.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就是说行为人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如行为人已经将毒物投向公众饮水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区别。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表明行为人已经从犯罪预备阶段进入实行阶段,即行为人从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进入了开始完成犯罪故意的阶段,其犯罪意图已经通过着手实行的犯罪行为开始体现出来,其本身能够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没有
    • 什么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必须符合哪些特征,犯罪预备的定义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必须符合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
    • 犯罪中止预备是否必须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3
      犯罪预备不能成立中止。犯罪预备属于预备阶段的未遂,犯罪中止是犯罪实行过程中的自动中止。 《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
    • 部分人停止犯罪是不是必须中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6
      不可以。 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共犯中的一人只是简单的停止自己的犯罪行为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只有中止者采取了一定措施,有效地中断自己先前行为与犯罪的联系(消除“原因力”),即使后来发生危害结果,仍然可以认定为中止。这种消除“原因力”的行为是非常难以认定的。比较好的办法是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了犯罪,应认定为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