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21:52:42 293 人看过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5: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单位四类损失
    我国《劳动法》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但根据劳动部1995年223号《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录用人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所以,你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法律规定赔偿企业的损失。一、送外卖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随时辞职的,但是如果是专职送外卖的就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
    2023-06-20
    336人看过
  •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工伤的单位给工伤工资吗
    如果劳动者是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三、相关《
    2024-04-18
    233人看过
  • 劳动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有效吗
    如果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劳动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有效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2022-06-25
    322人看过
  • 员工不愿意解除合同单位有权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吗
    1、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强制调整员工岗位,若员工不同意就可以按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且按规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2、经济补偿规定按最近十二个月员工的平均薪水来计算的,合理的经济补偿应当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和情况,计算可的每满一年支付赢到一个月工资的基础向员工支付。若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不够一年的,也应该按照一年的情况纳入计算。一、公司倒闭合同没到期员工怎么赔偿公司倒闭,合同没到期,员工的赔偿是:1、按照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和月工资,员工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给员工;2、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公司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给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3-06-28
    135人看过
  • 单位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一)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二、单位怎样解除劳动合
    2023-02-24
    58人看过
  • 轻伤职工不愿工作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可以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鉴定,如果停工留薪期满,仍不愿继续工作,其不再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若此时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支付其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
    2023-06-13
    382人看过
  • 职工一方可以不经单位同意就解除劳动合同吗
    是的,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单位同意的,只需要提前告知。也就是劳动者辞职。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
    2023-02-09
    213人看过
  • 单位关停劳动合同会解除吗?
    单位关停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一、公司注销劳动合同有效吗?如果公司注销,则劳动合同终止,之后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他。二、退休需要劳动终止的条件吗退休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他。三、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4条讲
    2023-03-26
    249人看过
  • 怀孕之后女职工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与怀孕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除非是劳动者自愿;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到底有什么区别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二、口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非全日制用工除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
    2023-06-25
    193人看过
  • 职工生病不能上班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职工生病不能上班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职工生病不能上班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生病被辞退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2023-06-16
    242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后原单位应如何赔偿职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对员工的赔偿是,如果属于无过错性辞退的,以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赔偿。半年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到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赔偿。但如果属于过失性辞退的,没有赔偿。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做什么1、很多单位把竞业限制当作格式条款,与所有员工都签订,但实际上多无必要,而如果没有在劳动合同解除前解除竞业限制,则可能需承担三个月的经济补偿。2、没有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作健康检查。在此情形下,如果后来进入其他单位的职业病岗位上班而导致职业病的,则原来的单位也可能需承担责任。3、没有把税费承担的问题约定明确。在协议中没有对经济补偿、代通知金的税费承担问题说清楚,容易引发争议。当然,从现行规定上可以推断出收入应由员工纳税,但如果不约定清楚,仍有员工可能无法理解。4、以试用期"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解除的法定事由,不是不胜任工作,而是不符
    2023-08-04
    469人看过
  • 解除事业单位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2023-03-12
    295人看过
  • 国企单位依法解除职工劳动合同能不能
    一、国企单位依法解除职工劳动合同能不能国企单位能不能依法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不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024-01-10
    100人看过
  • 女职工“试婚”受孕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赵某某问:为了能和通过相亲结识的男友增进了解,检验双方感情的真实度和关系的融洽度,我和男友试婚,谁知,我却意外怀孕了。而我所在的公司于近日得知我已经怀孕两个月后,以我与男友属于未婚同居,为法律所禁止,尤其是违反了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政策为由,单方决定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并要求我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接手续。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答:尽管你与男友试婚、怀孕,违反了《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但公司仍无权单方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一方面,非法怀孕同样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也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很明显,上述规定只是强调女职工在孕期怀孕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
    2023-04-23
    346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2
      女职工在孕期,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包括在试用期内,也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
    • 上级单位有权解除所辖单位职工劳动合同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04
      上级单位无权解除所辖单位职工劳动合同 下级单位子公司虽系某总公司管辖,但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依法享有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权。只有子公司才有权依法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上级主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显然是越俎代庖,理应无效。
    • 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 还能获得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3
      依法享受养老金的,属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这样是没有补偿的。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退休劳动合同终止,是没有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
    • 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可否提前解除职工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8
      1、劳动者主动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 2、劳动者无犯错的,用人单位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经济赔偿。具体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限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
    • 劳动合同到期但是单位还在上班,职工能辞职吗,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18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