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独生子女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8:13:47 466 人看过

安徽省计生委副主任:国家对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认定,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而安徽省,符合以下6种情形的,可以视为独生子女: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无子女的夫妻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2)夫妻双方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其已死亡子女未曾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5)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丧偶后,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6)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独生子女相关文章
  • 独生子女的界定标准是怎样的?
    独生子女一般指夫妇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视为独生子女:(一)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二)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三)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四)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离异后,该子女经法院判决或协议由一方抚养并长期共同生活,且抚养方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的。具体事宜请咨询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相关知识拓展:独生子女的确定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一)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二)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三)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四)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
    2023-04-25
    167人看过
  • 安徽省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视同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最
    2023-04-04
    158人看过
  • 安徽省贩毒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十克以下。每增加五克,增加一个月刑期;(2)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胺(冰毒)或者可卡因一克。每增加一克,增加三个月刑期;(3)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克。每增加一克,增加二个月刑期;(4)氯胺酮(K粉)或者美沙酮二十克。每增加五克,增加一个月刑期;(5)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一千克。每增加一千克,增加三个月刑期;(6)咖啡因五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每增加一千克,增加一个月刑期。(7)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两种以上行为的,每增加一种行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每增加鸦片十五克,增加一年刑期;(2)海
    2023-03-03
    349人看过
  • 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药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
    2023-02-20
    106人看过
  • 安徽省贩毒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安徽省贩毒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十克以下。每增加五克,增加一个月刑期;(2)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胺(冰毒)或者可卡因一克。每增加一克,增加三个月刑期;(3)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克。每增加一克,增加二个月刑期;(4)氯胺酮(K粉)或者美沙酮二十克。每增加五克,增加一个月刑期;(5)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一千克。每增加一千克,增加三个月刑期;(6)咖啡因五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每增加一千克,增加一个月刑期。(7)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两种以上行为的,每增加一种行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每增加鸦片
    2023-04-15
    292人看过
  • 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听证标准是怎样的?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保证听证的公正性。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
    2023-03-20
    23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独生子女
    相关咨询
    • 安徽省独生子女费标准是如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4
      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标准具体为:独生子女费分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独生子女家庭补助费。在职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父母双方的单位每月各给5元,直到孩子14岁为止。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由原所在单位发放。
    • 安徽省独生子女证政策是怎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9
      根据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安徽省独生子女证政策已经于2015年12月结束了,现在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 2022年安徽省独生子女费标准是如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8
      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标准具体为:独生子女费分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独生子女家庭补助费。在职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父母双方的单位每月各给5元,直到孩子14岁为止。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由原所在单位发放。
    • 安徽独生子女补贴标准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6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
    • 安徽省关于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30
      关于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如下: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