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现场处罚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0-01 10:50:02 65 人看过

一、安全生产现场处罚标准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以下法律规定处理。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二、安全生产的意义

第一、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是安全生产最根本、最深刻的内涵,是安全生产本质的核心。

第二、突出强调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所谓最大限度的保护,是指在现实经济社会所能提供的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尽最大的努力,采取加强安全生产的一切措施,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第三、突出了在生产过程中的保护。生产过程是劳动者进行劳动生产的主要时空,因而也是保护其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主要时空,安全生产的以人为本,具体体现在生产过程中的以人为本。同时,它还从深层次揭示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第四、突出了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保护。这个一定的历史条件,主要是指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强调一定历史条件的现实意义在于:一是有助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实紧迫性。

三、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是什么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障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5: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包括化工施工和矿山施工以及其他行业施工)是事故风险较高的行业,政府对建筑安全问题极为重视,并制定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设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建筑工程的管理力度加大并要求所有建筑工程从建设单位到分包单位配备安全员,并要求对施工作业人员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厂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特殊工种和高危岗位的工作人员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考试后持证上岗。一、管理组织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现场应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3、施工现场必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凯里市有关规定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
    2023-06-08
    289人看过
  • 2022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处罚标准是什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生
    2022-10-04
    468人看过
  • 饮酒驾驶处罚标准及现场处罚情况
    饮酒驾驶的处罚标准是:1、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驾驶人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则应当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2023-08-04
    139人看过
  • 推行目标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华北制药股份公司是一个具有40多年历史,有万名职工特大型综合制药企业。其特点是各类设备齐全、工艺复杂、路线长,并大量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原料,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产品的更新换代,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引进,使得生产过程的工艺控制更为严格。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的生产特点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多和更高的要求,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公司推行了目标管理。一、现状分析由于企业的快速发展,生产规模的扩大,采用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生产新产品,而带来了前所未有、预料不到的新的危险因素或危害。为了杜绝和减小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因素和避免发生伤亡事故、中毒事故,更好地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虽然完善了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组织结构,管理上和教育上采取了一些措施,使公司的不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各单位在年初制定的方针、目标中产值、利润增长速度指标明确又具体,而作为其保证条件的安全指标则含混模糊,缺乏长远
    2023-04-24
    343人看过
  • 处罚现场违停的人数及标准
    现场违停的处罚标准:1、驾驶人当场违停的,交管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责令驾驶人立即驶离;2、驾驶人不在现场或在现场经警告后仍然拒绝驶离,并且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管部门将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拖车。处罚违停的情况1、如果驾驶人在现场的话,一般交警都会先口头警告驾驶人驾驶车辆离开,一般马上启动驾驶车辆离开后,是不会进行处罚的。2、但是如果驾驶人在现场,并且不听交警警告,也没有启动车辆行驶离开,交警会填写违停的罚单进行处罚。3、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在没有妨碍其他人通行的情况,一般处罚50元到100元。4、当如果妨碍其他人正常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在现场不愿意驶离,交警会安排拖车来把汽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这种情况是不收取拖车费的,并且告知当事人车辆停放地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2023-07-28
    357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处罚一览表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安全生产法的处罚根据违反的情况不同有不同的处罚,如: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
    2023-08-12
    249人看过
  • 伪造事故现场骗保处罚标准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珠海男子伪造事故现场骗保被罚,骗保险如何定罪?11月12日晚,珠海一男子新车剐蹭后,未进行报警处理。第二日发现剐蹭面积过大担心自己承担维修费用,于是伪造事故现场骗保。11月13日下午5时许,珠海交警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他驾驶特斯拉小车在敬业路撞上路边石墩,请交警过来处理。后珠海交警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到场后,在查看了事故前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后,发现汽车经过石墩时正好是4点58分,汽车右转时距离石墩还有一段距离,根本没有发生碰撞。司机见状这才一脸尴尬地交代,他是前一天晚上撞的车。最终,黄某因伪造事故现场、谎报案情,被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
    2023-07-21
    356人看过
  • 建筑工地安全处罚标准
    法律综合知识
    一、建筑工地安全处罚标准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者报废、机械设备破坏、安全
    2021-10-05
    148人看过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一、管理容量在50KW以上的均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如下:1.现场勘探;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3.进行负荷计算;4.选择变压器容量;5.设计配电系统: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3)设计接地装置;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平、剖图)6.设计防雷装置;7.确定防护措施;8.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二、专业人员要求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负责保护所用
    2023-06-06
    114人看过
  •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黄冈供电局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入手,围绕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安全局面。回顾这几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地体会到,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基础。1着眼管理创新,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体系我局引入PDCA(计划-执行-检查-总结)现代化管理理念,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运作作为企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并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基础,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1.1根据新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要求,建立了以行政正职为核心的责任制,明确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副职是分管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各级领导、各科室、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各二级单位根据市局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将岗位安全责任延伸到班组成员。1.2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组成“安全立体防护网”,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
    2023-04-24
    449人看过
  • 什么是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
    十三个基本要素:1安全生产目标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2组织机构和职责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3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其严格遵守,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5教育培训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做
    2023-06-06
    289人看过
  • 关于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处罚标准:导致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则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
    2023-07-12
    50人看过
  • 安全生产将走向标准化
    如果作业环境不安全,或者说工人们在一个高危环境下工作,工人们应该敢于向老板叫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兴凯●安全生产本报讯(记者邢世伟)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张兴凯表示,近两年,中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已经有向好趋势。针对很多企业一线工人迫于生存压力在不安全的生产环境下工作,张兴凯表示,面对这种情况工人们应向老板叫板。张兴凯告诉记者,近两年,中国安全生产形势各项指标都有所下降,去年是安全生产形势最为平稳的一年。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国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化建设正趋于完善。国家出台了各项规章规定了企业在安全生产上的资金投入比例以及对违反规定企业的惩罚措施加强,企业老板在追逐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不得不保证企业不出事故、少出事故。张兴凯称,目前国家安监部门正在制订安全生产的十二五规划,预计规划将于今年年底出台。届时,规划将更加详细的规定各个行业安全生产的操作流程,建立安全生产
    2023-06-06
    411人看过
  • 施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如何处理
    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便于事故原因的调查。重大事故要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各级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遇事不慌,沉着冷静、果断处理。当事故发生后,与公司应急小组组成临时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小组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积极落实抢险救灾的具体方案和措施。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频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应当依据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依据现场处置方案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针对重点岗位或重要设施的应急演练。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应当结合实际,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
    2023-06-29
    2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悬空作业要有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4)电动机械设备,吊装机械必须完好。(2)2m以上的高空:(1)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扣好帽带。(3)高空作业的要点是防止坠落和砸伤。(6)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吊装区域,有可靠安全接地和防护装置。(5)非本工种人员严禁使用机电设备,桅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7)遵守现场消防、保卫制度
    • 工程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怎样处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03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是指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0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当向企业考评主体提交企业自评材料。企业自评材料主要包括:(一)企业承建项目台帐及项目考评结果;(二)企业主要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进行自评结果;(三)企业近三年内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四)企业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五)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 童工现场处罚罚款标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3
      使用童工是违法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364号令)明确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364号令)明确规定。 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
    • 醉驾撞人现场处罚标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7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驾撞人处罚标准是怎样呢?以下由法律为您介绍醉驾撞人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 醉驾撞人怎么办? 根据最高检、最高法发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补充、修改了10项罪名,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