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仲裁申请有哪些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09:51:24 297 人看过

从仲裁实践的具体情况来看,撤回仲裁可以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即仲裁委员会会受理仲裁申请事情后,仲裁申请人主动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形;《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申请仲裁后,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其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裁决书,申请人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二)组庭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撤销案件的决定由本会作出;组庭后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撤销案件的决定由仲裁庭作出。(三)组庭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本会退回预收的案件受理费,但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取部分案件处理费;组庭后,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本会根据实际情况退回部分预收的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第二种情形是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即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基于仲裁申请人的某种行为,仲裁庭推定其有撤回仲裁申请的意思,从而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形。《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规则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如何申请撤回裁决
    一、劳动仲裁如何申请撤回裁决还没正式开始的劳动仲裁也能撤哦!只要你给他们发个撤销劳动仲裁的申请书就行了。还有呢,如果申请人接到了书面通知,但是找借口不肯来开庭,或者在仲裁庭没有点头之前就偷偷溜走,那这个仲裁申请就是被自动撤掉了哦!同样的道理,如果被申请人接到书面通知后,也是找借口不来开庭,或者在仲裁庭没有点头之前就跑掉的话,仲裁庭就会直接做出决定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2)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
    2024-07-05
    148人看过
  • 哪些情况对涉外仲裁裁决裁定撤消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70条和第71条的规定,有关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根据情况分别裁定撤消或者不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的规定所说的裁定撤消或不予执行的情况是: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从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只进行程序上的审查,而不进行实体上的,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审查。同时也规定了有关当事人只能就程序问题提出质疑,而不能要求法院对裁决的实体问题进行审查。这在法律上保证了涉外仲裁裁决的终局性。
    2023-05-01
    210人看过
  • 公司申请仲裁吗情况有哪些呢?可以吗?
    一、申请仲裁时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二、申请仲裁手续1、当事人申请仲裁时,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符合要求的仲裁申请书正本1份和按被诉人人数提交副本若干份。2、同时,还需出具身份证件,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个人的出具身份证。3、申诉人还必须提交与本争议有关的各种证明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开除、除名、辞退证明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等。三、仲裁受理1、受理时效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符合要求的仲裁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诉人。被诉人则须在法定的应诉
    2023-02-23
    19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有哪些情况可以申请仲裁
    一、劳动争议中有哪些情况可以申请仲裁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仲裁收取费用吗劳动争议仲裁不需要收取费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部予以保障。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三、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流程劳
    2023-12-17
    14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仲裁员应该回避
    下列仲裁员要回避:是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对承办的案件先提供过咨询的;现任当事人法律顾问或代理人或曾任法律顾问离任后不满2年的;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同一单位工作且离开后不满2年的;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担任过本案或与本案有关联案件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事项。仲裁员回避的形式有哪些?(1)自行回避自行回避即仲裁员认为自己具有法定的回避事由,从而主动提出回避的请求。仲裁员的自行回避,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该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的自行回避,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2)申请回避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应当回避的事由,有权提出要求该仲裁员回避的申请。当事人提出回避申
    2023-07-05
    59人看过
  • 撤回仲裁申请再次仲裁可以起诉吗
    关于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请人申请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是否可以再次立案的问题,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经研究并于最高人民法院协商一致,曾作出如下答复:《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5项关于“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规定,据上述规定精神,当事人撤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车速之日起重新计算。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38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
    2023-02-18
    320人看过
  • 仲裁驳回还能再次申请吗,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仲裁驳回还能再次申请吗仲裁申请被驳回的,如果以同样的理由再次申请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驳回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二、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2、有具体的仲裁
    2023-06-15
    407人看过
  • 哪些情况视为专利复审申请的撤回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2、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一、申请专利要多久,申请资料要哪些1、申请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
    2023-04-03
    375人看过
  • 撤回仲裁申请书有没什么影响
    申请撤案是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但申请人撤案申请权的行使将会对对方当事人乃至仲裁程序产生影响,因而当事人的撤回申请须经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程序性审查,符合以下条件的,才应予准许。1、主体条件:撤回仲裁申请必须由有权的人员提出。所谓有权提出的人员,是指仲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限于反请求部分)、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经其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形式要件:撤回仲裁申请须采取书面形式。虽然仲裁法对撤回仲裁申请的形式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从仲裁实践的情况看,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这样有利于仲裁庭审查仲裁申请人提出的撤回仲裁申请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如果申请人以口头方式向仲裁庭提出,则应由仲裁庭记录在案,并由申请人签名。3.时间条件:允许撤回仲裁申请的时间为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尚未做出仲裁裁决或调解书之前,并以被告实际答辩为界限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为依法可以当然撤案阶段,因为此时被申请人尚未
    2023-05-01
    206人看过
  • 撤回仲裁申请条件是什么
    撤回仲裁申请,是指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后,在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仲裁申请人撤回自己的仲裁申请,不再请求仲裁庭对该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行为。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撤回仲裁申请必须由仲裁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出。2)撤回仲裁申请须采取书面形式。3)撤回仲裁申请的时间,须在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尚未作出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之前。4)提出撤回仲裁申请需当事人自愿。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是指当事人虽然未主动提出撤回仲裁的申请,但是,当事人出现仲裁法规定的法定情形时,仲裁庭可以视为当事人申请撤回仲裁,从而终结对争议案件审理的行为。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与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023-05-01
    152人看过
  • 合同仲裁申请的撤回条件
    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与当事人申请撤回仲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以下具体情况下,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1)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即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人消极不到庭庭的行为,视为仲裁申请人申请撤回仲裁。(2)申请人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当事人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撤回仲裁申请须由仲裁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出;(2)撤回仲裁申请须采取书面形式;(3)提出撤回仲裁申请需当事人自愿;(4)撤回仲裁申请的时间。须在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尚未作出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之前。在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之前,无须提出撤回仲裁申请,而仲裁庭一旦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则意味着仲裁庭对该争议案件作出了终局性判定,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不能再提出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
    2023-06-08
    178人看过
  • 网上申请劳动仲裁咋撤回
    未生效的劳动仲裁是可以撤回,提交书面的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即可。对于已裁决的劳动仲裁,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一、劳动仲裁裁决已生效的能否起诉不能,劳动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对实行一裁终审的劳动争议所作出的裁决,用人单位在可以在收到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不可以再就同一事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023-03-13
    190人看过
  •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模板
    住所地:法宝代表人:被申请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请求事项: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2012]第号仲裁裁决书;事实与理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12]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
    2023-04-30
    462人看过
  • 仲裁撤回后还可以申请吗
    一、仲裁撤回后还可以申请吗仲裁撤回后还可以申请,但是不能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且要准备仲裁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来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二、仲裁裁决撤销的法定情形包括仲裁裁决撤销的法定情形包括: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
    2023-04-25
    23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规则是仲裁机构制定的,用于规范仲裁程序和仲裁行为的规则。它是仲裁程序的基础,规定了仲裁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方式、时限等内容,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公平、高效进行。 仲裁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仲裁工作的质量和效... 更多>

    #仲裁规则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深圳仲裁委撤回仲裁申请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1
      从仲裁实践的具体情况来看,撤回仲裁可以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即仲裁委员会会受理仲裁申请事情后,仲裁申请人主动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形;《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申请仲裁后,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其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裁决书,申请人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二)组庭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撤销案件的决定由本会作出;组庭后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撤销案
    • 如何处理撤回仲裁申请、起诉、强制执行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况?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在仲裁、诉讼中,达成和解、调解协议而债权尚未实现或者全部实现的情况下,权利人就匆忙撤回仲裁申请、起诉、强制执行申请,甚至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达成协议后几日内权利人撤回仲裁申请、起诉、强制执行申请,而义务人在权利人撤诉后并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达成的协议。对于数额较大的债务,或者债务数额虽不大但债务人履行能力较差,通常会协议约定分期履行,履行期限较长,而一旦撤回仲裁申请、起诉、强制执行申请后,对方可能因各
    • 我国撤回劳动仲裁案件申请的情况?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3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7]61号)的规定,撤回劳动仲裁案件申请当事人撤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 一般情况下对撤回仲裁申请怎样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0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7]61号)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但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后,这一处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改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
    • 哪些情况下准予撤回保全申请裁定书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六十三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该项是个兜底性条款。其实,司法解释作此概括性规定,就是为了让法律能够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实需要。人民法院在裁判时,如果没有其他可明确适用的法律,就可适用该兜底性条款作出裁判。这种情况下准予撤回保全申请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