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性质定位是什么
(一)农民宅基地的性质定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一部分,集体土地可以分为农业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而宅基地属于农村建设用地部分。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原则上禁止转让。我国《》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外。该法第63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因此有学者认为: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几乎成为不可能。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因而不具有可交易性,当然不能参与市场流转。其本意就是为了防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冲击房地产市场。其所谓的冲击房地产市场,实质上就是打破政府对房地产一级市场的垄断,直接危及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既得利益,而这种利益习惯性地被称之为国家利益。①因此,在现有的条件下,农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所有权的主体不容讨论,就连其使用权的商品性定位也是值得探究的。
(二)农民住宅房的性质定位《》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因此,农民住宅房是农民的私有财产,这可能没有相左的意见,这也是对农民住宅房的性质定位。阅读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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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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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有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6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个人是不能买卖的,但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房屋。不过房屋的买卖主体是有限制的,只能在本村的村民间进行买卖,同时卖了房屋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也就是说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是可以实行内部转让,买卖的只是附着物,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随着住宅转让而变更,变更后要办理变更手续,村民出卖、转让、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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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属于哪些性质的土地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1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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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应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111、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 2、民法典中物权编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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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的依据是哪一条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7不能进行买卖,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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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质押吗农村宅基地质押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质押,同时也不能抵押。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