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否属于劳动行政部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51:57 487 人看过

1、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对劳动争议进行的仲裁和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原因外,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超过法定期限的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属于劳动行政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的原则设立,布局合理,适应实际需要。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以上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三,劳动仲裁申请模式

申请人:马**,男,汉族,1965年4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080219650422****,家庭住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龙潭镇红岩村七组44号。联系电话:1357989****。P>被申请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乌鲁木齐新世界C区A栋1段,*店号*,电话:0991-8759***13705713***。p>负责人:李**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及理由:

2014年4月28日,申请人到位于4巷的**项目部,乌鲁木齐市西山西街从事木工工作,但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8月10日上午10时许,大风刮来,申请人右腿被大风刮来的木板击中。工人崔**和其他工人将申请者送到了第;右腿皮肤软组织挫伤

出院后,申请人多次与被申请人协商确定伤残等级,被申请人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拒绝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盖章。申请人别无选择,只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真诚地确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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