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可以要求查阅账簿。股东可以要求查阅的范围包括:
1、其他股东的出资情况;
2、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3、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一、股东是否能查阅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因此股东是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的。
股东想查阅公司财务报表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如果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
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二、小股东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小股东通过下列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1、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必要是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
3、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危害自己利益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股东如何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是共益权吗
87人看过
-
股东是否可以查阅公司账簿(001)
314人看过
-
公司能否拒绝股东查阅账簿的要求
192人看过
-
股东查阅账簿申请书内容
435人看过
-
股东查阅账簿注意哪些问题
191人看过
-
股东查阅账薄可以记录吗
500人看过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通常由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共同制定和签署。章程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经过相关... 更多>
-
股东不愿意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或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无论公司书面回复或不进行书面回复,按你的说法肯定是不让你查、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说明目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我不是律师不一定能够帮你完全解决问题、董事会会议决议,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你可以先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从司法程序上,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那么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查阅要求了~友情提示、监事会会议决议
-
股东是否可以查阅公司账簿(002) 3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4股东可以查阅公司账簿,可以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是每个股东均享有的权利,无论持股比例高低。股东还可以委托他人查阅账簿。
-
股东查阅公司账簿被拒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26导读:股东查阅公司账簿被拒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视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然而,当茂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盛公司)股东上投房地产公司、静安区 股东查阅公司账簿被拒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视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然而,当茂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盛公司)股东上投房地产
-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股东查阅的条件和程序是怎么样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2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
-
章程中可以查小股东账簿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3小股东可以要求查阅账簿,《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