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劳动合同关系和停交社保合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1:32:57 399 人看过

中止劳动合同关系可以停缴社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一、员工自行缴纳社保费后是否可向单位追偿

员工自行缴纳社保费后可以向单位追偿。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劳动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二、企业拖欠社保可以拖多长时间

企业拖欠社保可以拖三个月。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般会让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且会从欠缴的那天起,按照每天为单位,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然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那么可以让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公司不买社保有什么后果

公司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员工失踪中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如企业停产、转产、机构调整、联营,其有关停产、转产、机构调整、联营的期限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再如劳动者意外失踪的,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因为劳动者意外失踪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当劳动者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劳动合同才终止。一、其他劳动关系中止的条件从时间来看,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几个:1、劳动者应征人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例如:根据《兵役法》第56条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1条的规定,入伍前原是用人单位正式职工的,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2、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
    2023-04-01
    382人看过
  • 非劳动关系合同中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一、非劳动关系合同中两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1、劳动关系,从劳动法意义上讲,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无有效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用工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条和第17条的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可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关系是指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用工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依法通过订立、履行、变更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2、劳动合同,根据
    2023-04-29
    393人看过
  • 劳动者患病期能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吗
    当踏入社会以后,会有许多的工作,每一份工作都会给一份相应的合同,但如果工作期间受伤了呢?劳动者患病期能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吗就起了很大的作用,知道了这个,就不用害怕会不会自己的利益受损失,会不会自己失去的东西会更多,都会给你解答。劳动者患病期能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吗《劳动合同法》1、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3、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4
    2023-04-29
    464人看过
  • 社保能否证明劳动合同关系?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缴纳了社保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是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是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一、个人社保缴费年限是多久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个人
    2023-06-28
    130人看过
  • 合法劳动关系和非法劳动关系的界定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19条再次强调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即必须,可以看出合法劳动关系排除了以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及建立所谓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合法的法指《劳动法》。从立法上看,劳动关系的确立,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要件,用工双方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既是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为劳动争议的处理提供了直接依据。用工就要签订劳动合同是我国劳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制度的必然要求。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处在确立时期,受社会环境、法律意识、用人单位、劳动者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制度呈现出繁杂的状万言书,司法实践大量存在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由此引发的事实劳动
    2023-04-11
    447人看过
  • 劳动概念中的劳动关系是合同吗?
    人们作为一个劳动者在一个用人单位上班之前,首先要签订的就是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因此,有些人会把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画上等号,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具有劳动关系,没签订合同哪怕再怎么辛苦工作也没有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想法,劳动关系是合同吗?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为企业提供有报酬的劳动,从事的是企业日常业务的组成部分的劳动,则从这个事实发生之日起,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023-04-12
    347人看过
  • 社会保险关系建立时间和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
    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劳动合同到期有哪些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起生效;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在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该如何写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是多久劳动合同的
    2023-02-23
    124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劳动关系的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等。企业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所谓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狭义的用人单位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是指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而实施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就属于此类。具体包括:劳动者被证明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隐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
    2023-07-12
    310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违法吗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二)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
    2023-06-28
    140人看过
  • 暂时中止劳动合同社保应该由谁来交
    “劳动合同暂时中止”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暂停履行,待到法定或约定的原因消除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国家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无“劳动合同暂时中止”的规定,暂时中止劳动合同多建立在用工单位与员工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一般办理社会保险账户暂停结算(封存)手续。因此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再缴纳社保的做法是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的。但实际操作中依据实际情况,例如劳动者在公司的贡献度、岗位价值等劳动合同中止的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一般采用《劳动合同中止协议》约定互相的权利和义务。如劳动合同暂时中止已经过协商,您也同意,并签署了协议或同意性质的文件,并且协议或文件并未约定劳动合同暂时中止期间,社保由谁来承担,那么单位不缴纳社保是有依据的。因为劳动合同暂时中止期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如您因出国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事宜仍在协商中,您可以与单位沟通协商一个合理的、双方
    2023-04-26
    432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多少份
    一、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多少份?正规的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
    2023-04-29
    276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法人终止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民法总则》第六十八条规定,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经营活动,开始公司的清算,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由于公司解散将会导致公司法人归于消灭,因此,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由于缺乏一方主体,而归于终止。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一旦被依法宣告破产,就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即将归于消灭,因此用人单位一旦进入被依法宣告破产的阶段,意味着劳动合同一方主体资格必然消灭,劳动合同归于终止。劳动合同法对此做了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
    2023-08-15
    438人看过
  • 中止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中止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中止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发生的事由性质不同。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二、劳动合同没有签订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赔偿标准是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三、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
    2023-06-19
    159人看过
  • 停薪留职算是劳动合同中止吗
    停薪留职可视为中止履行劳动关系。停工留薪期是履行劳动关系过程中的特殊现象,期间并不需要劳动者亲自履行工作职责,应视为中止履行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也明确了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停工留薪期可视为中止履行劳动关系。停薪留职五险一金提走可以吗停薪留职,五险一金可不可以提走还是要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怎么签订的协议。停薪留职其实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它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协议),具体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停薪留职期间,你原本每月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等相关费用,现在是你自己出钱给你的公司,他们再帮你继续缴纳,停薪留职期间你不仅一分钱拿不到,每个月还需要向企业上缴近千元的社保费用,才能继续维持你的岗位,所以停薪留职并不是你离开了就行了,因为你的合同没有终止,你的社保关系还在原企业,还需要继续缴纳,才
    2023-08-01
    4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和中介签合同和社保有关系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9
      你与中介公司过去的关系,可以想原中介公司主张,因为当时你是中介的派遣工,也就是中介的正式职工,只是在现在单位里干活。 如今单位给你们上保险,按照2600上没有任何问题,根据有关劳动保险规定,用人单位正常应按照职工全额工资作为缴纳社保的基数,但实际中大部分公司都是按照最低缴纳,目的在于省钱。你单位的行为并不违法。 至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际时间与合同签署不一致的问题,可以要求单位予以纠正。
    • 社保停止交纳以后还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社保办理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有两种办法:一是你去人才办理个人存档,同时委托人才替你缴纳社保(这可以延续你的社保不间断,但至少要委托缴纳半年才行);二是你先别管社保,等找到新单位再继续交,中间间断的可以与新单位协商,你自己出钱单位给你做补缴(这种办法补缴需要你出很多钱,因为单位承担部分比例很高的,感觉不值得) 我觉得由社保代缴比较合适,既解决存档问题(现在好多单位不管存档,你一样要委托人才个人存档),半
    • 没有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就停止缴这合法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9
      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和终止的关系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3
      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
    •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中的社保和劳动关系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3
      1、关于未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2、关于社保。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社保,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在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给员工缴纳保险费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提出解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