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保险的社会事务中,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的单位和个人有: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它行使以下职能:(1)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
在工伤保险的社会事务中,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的单位和个人有: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它行使以下职能:(
1)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3)负责对职工工伤的认定工作。(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4?工会组织。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5?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中需履行的义务有:(
1)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2)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4)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支付应当由用人单位支出的工伤保险待遇。
6?一般的单位和个人。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相关文章
工伤保险待遇的停止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个人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吗?
特别推荐
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法律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质监局是什么关系
工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两者属于包含的关系,没有具体的区别之分,两者各自有各自的职能,都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局主要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等事务。市场监管局由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物价局等几个部门合并而成。
-
反洗钱监督管理及其机构
378人看过
-
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地位及其监督管理
254人看过
-
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监督
323人看过
-
我市创新劳动用工监督管理机制
97人看过
-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接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316人看过
-
转供电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96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承担对保险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不得放弃职守,也不能滥用职权。否则也应当相应的承担法律责任。《保险法》第152条规定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两种情况: (1)不当审批行为“对不符合保险法规定条件的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予以批准,或者对不符合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接管保险的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5一、保险公司的接管,是指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派接管组织直接介入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由接管组织负责保险公司的全部经营活动的监管活动。对保险公司实施接管是一种比较严厉的行政监管措施,它与保险公司的整顿不同。保险公司的整顿是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纠正保险公司的违法行为,恢复其正常经营状况的一种较温和的措施。整顿组织并不直接介入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而是监督该保险公司的日常业务。该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及有关管理
-
保险管理机构在执行程序中,应当如何履行保险监督职责及其法律责任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承担对保险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不得放弃职守,也不能滥用职权。否则也应当相应的承担法律责任。《保险法》第152条规定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两种情况:(1)不当审批行为“对不符合保险法规定条件的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予以批准,或者对不符合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包括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一、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1)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2)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3)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4)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5)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6)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二、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
-
烟台市工伤保险机构及其工伤保险费如何领取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工伤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以中心城市或者地级市为主实行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收缴和管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二)协助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保险申请进行调查取证,确定工伤补偿;(三)与有关医院和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同,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事业;(四)进行工伤保险统计;(五)支持和配合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