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内容是无效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7:30:28 264 人看过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内容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订立和修改,应当遵循平等和自愿的共识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后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因此,只要签订劳动合同,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吗?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平等原则和自愿的共识。《劳动合同法》规定,在面对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况下,违背了对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或者是用人单位免除了自己的相关义务,排除了劳动者的权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强制性规定的,均为无效劳动合同

霸王条款

1、在合同期内,合同中约定“不得结婚、不得生孩子”的约定是有效的吗?

劳动者享有婚姻自由、生育自由,这项权利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当中对于结婚以及生育的规定违背了人权,属于无效条款,因为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对双方都没有约束力,劳动者不用遵守。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业绩条款,约定“工作的业绩达不到一定的程度就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解除条件,该合同内容是有效的吗?在一些特殊的岗位要求里,员工的业绩影响着公司的发展,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增长业绩,规定了该项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劳动合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不能由双方自由约定,因此,该约定无效。

3、劳动合同当中规定工伤自负条款有效吗?

工伤自负条款就是一种排除了劳动者的权利的条款,该条款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为执行相关的工作任务等导致的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的工伤承担责任。工伤自负条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无效的。

一、劳动合同禁止结婚约定效力如何

生育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所以劳动合同有约定禁止结婚生育条款的,该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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