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死亡社保待遇和正常员工一致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30 16:08:48 364 人看过

一、非因工死亡社保待遇和正常员工一致吗

关于职工非因工死亡后的相关待遇,我们做出以下说明:

首先,该职工的法定亲属有权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申请领取相应的丧葬补助金以及抚恤金。

其次,他们还可以对该职工社会保障系统中的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合法继承。

至于具体的福利待遇标准,我们建议您参考各地省级政府所制定的相应法规与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非因工死亡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承担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非因工死亡家属要求企业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法律依据,应得到支持。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非因工死亡社保待遇和正常员工一致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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