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履行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0:31:19 86 人看过

履行劳动合同应符合下列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其他。

一、工资强制执行仍然不付该怎么办

工资强制执行仍然不付,由法院强行把老板的钱拉来开工资。

对拖欠工资,举报方法如下: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020;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如何匿名举报公司加班

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匿名投诉,前往劳动部门或者拨打投诉热线都可以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三、公司强制加班怎么取证?

公司强制加班的取证:要求加班的通知、文件;考勤记录、上下班时间;视频录像资料;同事的证明。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规定之外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情形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如下: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双方达成一致。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公司调动员工岗位员工有权拒绝吗公司调动员工岗位,超出了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合法合理的范围时,员工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拒绝用人单位的单方调岗。从劳动法意义上说,调岗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变更有非常严格的限制,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变更才属于合法变更。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将调岗分为两种:约定调岗和法定调岗。约定调岗,也就是上面提到的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进行书面变更,是双方真实意
    2023-04-11
    240人看过
  • 履行有效合同要满足哪些条件
    有效的合同要满足的条件有:1、合同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不违背公序良俗;4、合同但是人有缔约能力。一、不要式合同的生效要件不要式合同的生效要件是: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是否有效看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
    2023-03-24
    361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中止履行有哪些条件和规定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2、劳动者主观上无过错,因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和可能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一、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经济补偿金吗(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是否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通
    2023-03-13
    472人看过
  • 终止履行合同必须有哪些条件
    停止履行合同的条件有: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终止履行合同有以下条件:1、合同已经履行完毕;2、权利义务同归于一人;3、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4、债权人免除债务等。一、不安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1、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合同履行有先后的履行顺序;3、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给付的现实危险。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什么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1)
    2023-04-06
    64人看过
  • 中止履行合同条件是哪些
    一、中止履行合同条件是哪些1、中止履行合同的条件主要是债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时候,法定情形分别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劳动合同中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用人单位中止具备法定的中止事由,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例如,停产息工、放长假、厂内待岗等,都是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2.劳动者中止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仍然有继续履行的条件,造成劳动合同中止。例如,劳动者
    2023-06-12
    260人看过
  • 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一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严肃认真并履行一定的手续。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二、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一份正规的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
    2023-02-26
    28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有哪些种类
    一、劳动合同终止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合同的条件如下,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有哪些种类劳动合同有如下种类: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3.单项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签署要注意哪些条款劳动合同签署要注意如下条款:1.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
    2023-06-19
    271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变更具备什么条件?
    变更劳动合同履行地条件是: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并且用书面形式约定清楚。如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程序就变更履行地,给给劳动者带来了影响,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经济补偿。一、劳动法关于公司降薪的规定劳动法调岗降薪的规定相关内容如下: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
    2023-06-24
    182人看过
  • 定作人解除履行合同有哪些条件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随时解除合同时具有的限制是:1、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当及时通知承揽人;2、解除通知必须在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前到达;3、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赔偿对方的损失。一、承揽人可以将辅助性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与承揽的主要工作不同,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且可以不经定作人同意。但是,如果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那么必须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根据承揽合同的性质,承揽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也就是说,承揽人对工作的完成承担全部的责任,即使承揽人将辅助性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也要对整个的工作负责,如果第三人完成的工作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二、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如何区分1、工作的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
    2023-06-29
    6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条件有哪些?如何确保合同继续履行?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当事人中的一方没有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但是,在以下情形之一存在时,除外:在法律或事实上债务无法偿还,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没有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不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在法律或者事实上,债务无法偿还;(二)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非金钱债务履行问题:哪些情形可以除外?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交易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了金钱债务的履行,还可能涉及到非金钱债务的履行问题。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除外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非金钱债务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除外情形。这些除外情形通常包括:一方
    2023-08-24
    295人看过
  • 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有哪些义务
    一、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有哪些义务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需要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理解和配合,相互协作履行。这一方面要求劳动者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主人翁的姿态关心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发展,理解用人单位的困难,为本单位发展献策出力;另一方面也要求用人单位爱护劳动者,体谅劳动者的实际困难和需要。具体而言,劳动合同的协作履行要求双方应当做到:(1)当事人双方首先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纪律的规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并为对方履行义务创造条件。(2)当事人双方应互相关心,通过生产经营管理和民主管理,互相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3)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遇到问题时,双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力给予对方帮助,协助对方尽快解决问题。(4)劳动者违纪,用人单位应依法进行教育,帮助劳动者改正;用人单位违约,劳动者要及时发现问题,尽快协助纠正,并设法防止和减少损失。(5)在履行过
    2023-06-16
    18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签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
    2023-02-14
    116人看过
  • 中止履行合同应符合哪些条件
    单方中止履行合同应符合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一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的;2、当事人一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情况;3、当事人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一、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异同是什么1、前提条件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否有义务先行作出履行还是同时作出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对方预期违约时中止履行合同而寻求法律救济。2、行使权利主体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仅为一方,具有特定性,即有先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而合同任何一方都可提出预期违约。3、行使权利所依据的原因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根据是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
    2023-03-29
    11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的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一、劳动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的地点为:1、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场所地;2、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即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3、单位未注册登记的,为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有哪些(一)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应约定期限是一年或几年。(二)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是劳动者在劳动
    2023-02-21
    346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履行有哪些要求? 劳动合同的履行有何要求?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动合同履行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全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有权批评、举报、控告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劳动条件;其他。
    • 劳动关系的中止履行有哪些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8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 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2、劳动者主观上无过错,因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和可能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劳动者中止履行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4
      一、劳动合同的中止是指法定或约定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不能继续顺利履行时,劳动合同暂时不履行,待不能履行的原因消灭后,双方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中途暂时停止的期间与行为叫做劳动合同的中止。 二、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主要有: 1、约定中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2、法定中止: 劳动者应征入伍、劳动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劳动者失踪但是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
    • 履行劳动合同包括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1
      以下为履行劳动合同包括的回答, (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 (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
    • 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开展继续履行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31
      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继续履行合同: 第一,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只有当合同可能继续履行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二,继续履行是必要的。如继续履行的费用过高,则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因为这会破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第三,债务目标适合强制履行。 第四,要求继续履行的要求是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的。超过合理期限的,债权人将失去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