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怎么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8 14:47:03 406 人看过

如因事故致受害者失去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应依法向其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及依照其实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相应计算的伤残赔偿金。

关于伤残赔偿金,我们将依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级别进行具体计算。

当受害者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时,其所获得的最高赔偿金额将不超过我国当年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上限。

然而若受害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则其所能获取的最高赔偿金额将达到我国当年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之高。

在这类极端情况中,对于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之人,我们还必须依法承担他们的日常生活费用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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