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不当强制措施变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1 23:09:28
68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公安机关申请逮捕期间能否变更强制措施
409人看过
-
不当强制措施的变更或撤销
376人看过
-
由公安机关批捕以后还能再变更强制措施吗
54人看过
-
刑拘后公安机关不予变更强制措施一定会被判刑吗
251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
341人看过
-
变更强制措施要公示么
21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实施强制措施,对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是正确的还是错误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9不正确。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公安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定职权和程序,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或者强制其履行某种义务的公安行政执法行为。主要包括:(1)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强制治疗、强制约束等。(2)限制财产权利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公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相对人不履行公安机关作出的、已发生效力的执行性行政决定时,公安
-
公证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时间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9法律咨询解答 一般情况是最长在十天内决定,特殊情况可达到十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应当在三十七天内决定是否逮捕.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
法律规定被批捕后公安机关会变更强制措施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11批捕后公安机关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公安机关扣押物品强制措施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9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受案机关未办理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0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第二十三条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