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应遵守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2:02:50 118 人看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事实上,在工伤认定书当中也标注清楚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及地点,所以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后,除了关注工伤认定的结论之外,也要仔细阅读工伤认定决定书上的其他内容。

一、未报警怎么认定工伤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员工应该遵守哪些企业劳动规定?
    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纪律)。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4.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安全卫生纪律)。5.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6.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纪律)。7.遵纪奖励与违纪惩罚规则(奖惩制度)。8.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则(其他纪律)。从列举的8项劳动纪律的内容看,用人单位可从五方面来制定规章制度,即:劳动合同管理(或称人事管理)、考勤与休假、生产与工作、奖励与惩罚、其他。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
    2023-07-03
    395人看过
  • 申请卫生许可证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3、公共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6、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8、健康证明复印件;9、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卫生许可证怎么办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申请卫生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
    2023-07-07
    346人看过
  •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遵守哪些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哪些规定?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的规定。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分部分项按本规范附录B进行划分。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中,隐蔽工程应按本规范各章的一般要求进行验收,并按本规范附录C的格式进行记录。3。检验批的质量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附录D的格式进行记录。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a.抽样样品应符合本规范主要控制项目的规定。80%以上的样品应符合本规范一般项目的要求。其余的样品不是C,而是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显著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D,其中有1.5倍的允许偏差。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0300-201)附录E格式进行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5。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
    2023-05-07
    362人看过
  • 工伤认定过程中需要遵守的规范
    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经书面审核后,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不能支持或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自己的主张。应对申请所涉及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工伤认定有哪些程序呢工伤认定的程序:1.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2.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3.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4.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2023-07-24
    216人看过
  • 采伐林木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采伐林木应当遵守的规定如下:1、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因科研或者实验以及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建设护林防火设施、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遭受自然灾害等需要采伐的除外;2、商品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面积,伐育同步规划实施;3、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一、滥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数量是多少滥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数量如下:1、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1、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2、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3、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等。二
    2023-03-30
    377人看过
  • 鉴定人在鉴定中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一、鉴定人在鉴定中应当遵守哪些规定1、鉴定人在鉴定中应当遵守的规定是:《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2、法律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二)对鉴定意见负责;(三)依法回避;(四)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六)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八)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二、鉴定人是什么意思鉴定人是受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人。鉴定人必须与本案无利害关系,并确实具备专
    2023-06-16
    393人看过
  • 审判人员审核认定证据应遵守哪些规则
    1.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2.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3.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5)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4.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
    2023-06-14
    283人看过
  • 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应遵守哪些规定?
    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产品使用认证标志都是向消费者表明产品质量的证明,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人不得伪造、涂改,不得将未获认证的产品冒充认证产品欺骗消费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对认证标志的作用有较为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使用认证标志的企业须是持有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企业,在证书规定的一定型号、规格的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认证证书持有企业可以将认证标志标示在产品、产品铭牌、包装物、产品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上;使用认证标志的企业应当保持其企业的质量体系始终符合认证要求;其认证产品的质量长期稳定合格等。
    2023-06-07
    229人看过
  • 教师应该遵守哪些规定和义务
    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教育政策,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3、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律教育、思想道德、文化、科技教育、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道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5、制止对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对学生健康成长有害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意识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安全责任书中宿管教师应该履行的职责1、按时到校,按时开、锁宿舍门。宿管教师应按时到校,安全管理住宿生。每天宿管教师应指导宿舍学生收拾好自己的物品,搞好宿舍卫生。2、在学生晚休期间,要对各宿舍的纪律、人数等定时检查,要求学生按时熄灯,保持安静。宿舍熄灯后,还应不定时抽查宿舍纪律。对未按时到宿舍的学生要如实登记,查明去向,并通知相关的班主任。禁止非住宿
    2023-07-02
    188人看过
  • 保外就医应该遵守哪些规定呢?
    对被保外就医的罪犯,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指定罪犯居住地或者就医地的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督,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指派专人进行监护。一、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有什么?对于正在监狱服刑的有期徒刑犯,发现其身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其处理程序是:1、由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监狱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2、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3、对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目前在办理省内保外就医或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时,不需要征求公安机关的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
    2023-06-27
    115人看过
  • 餐饮油烟排放应遵守哪些规定?
    1、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原材料和产品,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应符合质量标准或要求。国家鼓励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2、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在封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并按规定安装和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如果不能密封,应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3、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比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更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餐饮油烟排放规范餐饮油烟排放规定:1、排放油烟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2、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3、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的平直管段,
    2023-08-05
    447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所有债权人均可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和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的担保人。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没有表决权,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表决权。《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有哪些职权债权人会议在破产程序中处于独立的诉讼地位,对某些事项有权讨论并做出决议。一般情况下,其享有的职权如下: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的性质和数额。债权的数额多少、性质如何,涉及每一个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债权人会议对债权人的债权申报,要逐项进行审查。如遇有对债权人的债权性质或数额等有异议的,有关债权人应提出证据,债权人会议应讨论表决决定。若对债权人会议的表决不服的,可申请法院裁定,对法院的裁定,当事人和债权人会议必须执行。如对参加登记的债权有异议,且正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的,
    2023-08-01
    187人看过
  • 生产农药时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1、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上具有生产伪劣农药的直接故意3、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产4、生产伪劣农药罪是指生产伪劣农药,而使得对方遭受较大生产损失,客观上生产了不合格的伪劣农药产品,使得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一般判多久生产伪劣农药罪量刑标准,最高可以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023-07-05
    328人看过
  • 工伤申报的相关规定,谁需要遵守?
    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主体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工伤申报主体都有哪些工伤的申报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如果单位依法在三十日内为职工申报工伤的,其他主体不需要去申报;如果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则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可以去依法申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
    2023-07-12
    34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申请电子眼-眼皮诊所应遵守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4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5.X线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
    • 哪些人能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有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13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 (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
    • 申请执行案件诉讼代理人应遵守哪些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7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关系到当事人对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以及诉讼结果的承担,为避免日后因委托范围和权限不清发生争议,影响判决、裁定和调解的执行,法律要求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用书面形式,而且要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以表明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法定代
    • 想要申请建筑劳务分包,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1
      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而劳务公司就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
    • 河道采砂工程应遵守哪些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13
      从事河道采砂时应该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和河道采砂权出让合同的约定采砂作业; (二)不得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作业; (三)不得在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者累计采砂量达到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总量后继续采砂作业; (四)不得破坏河势稳定、损坏水工程、恶化通航条件、破坏水生态环境等; (五)在航道和通航水域内采砂的,应当服从通航安全要求,并在作业区设立明显标志; (六)不得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