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是什么?
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作年限也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只要建立的劳动关系,不论是否签订的劳动合同,都受到同等的保护。
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时,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工作年限也是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
从建立劳动关系其第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愿意签订而劳动者拒绝的,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而在12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第十三个月视为按前十二个月的约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就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二、劳动者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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