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适用罚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9:52:45 72 人看过

刑事案件中罚金的适用范围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其他故意犯罪。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一、罚金不交会不会扣妻子卡里的钱

被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刑的犯罪行为人,若拒不交纳罚金的,一般不会扣除其妻子卡里的钱,仅会对其个人财产进行执行。《刑法》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二、罚金不交是否会扣妻子卡里的钱

罚金不交不会扣妻子卡里的钱的。

因为,因为丈夫是被执行人,法院只能执行丈夫一个人,不会执行除丈夫以外的其他任何人的。

我国法律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三、罚款和没收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罚款和没收财产的区别如下:

1、在适用对象上,罚款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情节较重的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款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不一定归犯罪分子所有,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中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产;

3、在执行中,罚款可以分期支付,如果确实难以支付,可以适当减免,但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

根据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适用罚金的情形是什么样的
    罚金的适用范围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其他故意犯罪。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一、罚金会要妻子承担吗罚金不需要妻子承担,罚金属于犯罪分子的个人债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一般情况下,罚金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二、刑事案件罚款不交的后果1、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被判处罚金的被告人,应当在判决书确定的缴纳日期前主动缴纳罚金。如果到期后不缴纳,法院什么时候发现该人有财产,应当随时追缴。2、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2023-03-12
    160人看过
  • 罚金有哪几种适用方式,单处罚金的情形是什么
    一、罚金有哪几种适用方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二、单处罚金的情形是什么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1)偶犯或者初犯;(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犯罪时属于未成年的;(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2023-06-04
    156人看过
  • 定金的数额应为多少,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有哪些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民法典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2023-06-15
    272人看过
  • 未成年犯的刑罚适用情形包括哪些
    对未成年被告适用的刑罚的包括: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一、20至16岁的八种行为已满十六周岁精神正常的公民犯罪负完全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负刑事责任。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
    2023-03-23
    212人看过
  • 罚金的特征有哪些,如何适用罚金,哪些情况可单处罚金
    罚金的特征有哪些(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二)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四)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实践中,人们对罚金的强制性特征毫无疑问,但对罚金的来源及范围存在着误解,认为罚金的来源不仅是犯罪分子本人的财产,同时也包括家庭共有财产。这无疑违背了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在这方面没收财产规定得很明确。修订的《刑法》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
    2023-06-04
    495人看过
  • 邀请招标适用哪些情形
    回答:《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即邀请招标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既具其特殊性又有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之特定性;加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与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和不对称的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但要符合以下适用的“两个情形”不可小视!第一,不可小视只有适用采购项目比较特殊的情形。1、鉴于邀请招标也是招标采购的一种方式,与公开招标相比虽然不具充分体现竞争和“三公原则”的不足(弊端),但是,邀请招标则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公开招标的程序环节多,采购周期长,费用较高等缺陷,而且又能相对充分发挥招标优势,特别是在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的情况下作用尤其明显;2、因此,邀请招标也更是一种较普遍的政府采购方式;3、邀请招标采购方式还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发布信息的方式为投标邀请书;二是采购人在一定范围内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三是竞争范围有限,采购人只要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邀请标书即可;四是招标时间
    2023-06-13
    100人看过
  • 减刑假释适用哪些情形
    减刑、假释适用的情况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一、老年人重大犯罪怎么减刑老年人犯罪后,若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具有悔罪表现的,即可以适用减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二、一般判三年后多久可以假释判三年半,服刑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2023-06-22
    60人看过
  • 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以及什么情形不适用缓刑
    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二)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三)犯罪分子不是累犯。不适用缓刑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一)因为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二)没有悔罪表现的(三)拒绝交出违法获得的赃物的(四)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五)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一、判缓刑是要什么条件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二、不得判处缓刑的条件有哪些?不得判处缓刑的条件有: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
    2023-03-29
    30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折抵刑罚原则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折抵刑罚原则适用的情形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和刑罚可以折抵出现情况内容如下: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委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罚金。1、这一行政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和刑事法律规范,根据这两个法律规范的规定都要给以处罚。2、行政机关不认为这一行为触犯了刑法而认为只触犯了行政法律规范,因而对违法行为依照行政法律规范给以了行政处罚,而后又发现该行为触犯了刑法,司法机关需要给以刑事处罚。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了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这一处罚决定已经开始执行。只有以上的几种情况同时具备,行政处罚与刑罚折抵的情况才会发生。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折抵刑罚,是从保护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作出
    2023-06-18
    411人看过
  • 单处罚金有哪些情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
    2023-06-25
    485人看过
  • 延期审理适用于哪些情形
    公诉案子第一审的审结期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矩,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越1个半月。关于交通非常不方便等的四种景象下,经高院批准或决议,能够再延伸1个月。改动统辖的、弥补侦办的案子,应从头核算审限。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影响审判持续进行的状况,法庭决议将案子的审理推延,待影响的原因消失后,再持续开庭审理。它适用的景象有:需求告诉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依据,从头勘验、判定的;检察院主张弥补侦办的;当事人请求逃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辩解人依法拒绝持续辩解或被告人另行托付辩解人,合议庭赞同的等景象。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因为发生某种特殊状况,使开庭审理无法如期或持续进行然后推延审理的准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延期开庭审理:(一)有必要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逃
    2023-04-21
    338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适用听证制度?
    在如下情况需要申请行政许可:(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2)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包括19条规定的情形;(3)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上述(1)(2)是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是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哪些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主持人需要进行回避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1、是被听证的行政许可的审查人员,或者是行政许可审查人员的近亲属;2、是被听证的行政许可的当事人,或者是被听证的行政许可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3、与行政许可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4、与被听证的行政许可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听证的。前款规定,适用于环境鉴定、监测人员。行政
    2023-07-17
    382人看过
  • 哪种情形可以适用缓刑,哪些情况不能适用缓刑
    适用缓刑:(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不能适用缓刑: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一、怀孕了能判缓刑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妇女怀孕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条件,但并不是判处缓刑的充分条件。判处缓刑必须满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会毁灭证据、串供等。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对象: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注意的是,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
    2023-06-20
    284人看过
  • 哪些情形适用于终身监禁?
    一是明确终身监禁适用情况,主要针对判处死刑及时执行过重,一般判处死缓轻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定为终身监禁。二是明确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判决的同时,必须一起作出终身监禁决定,在死缓执行期满之前不能作出终身监禁,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就不会受到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终身监禁要劳动吗依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是需要接受劳动改造的,除了劳动改造还有思想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条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第四条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第五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第七条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
    2023-08-18
    47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适用数罪并罚哪些情形适用数罪并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8
      一、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间以内,包括以下具体情况: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2)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漏罪); (3)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人又犯罪的(新罪); (4)被宣告缓刑或假释的犯罪人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或发现漏罪的。 二、各国刑事立法都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是: (1)吸收原则:以重
    • 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有哪些定金罚则的特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6
      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为: 1、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 2、支付定金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3、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 4、收受定金一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
    • 罚金只适用于没收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4
      罚金适用于以下对象: 1、经济犯罪; 2、财产犯罪; 3、其他故意犯罪。 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罚金刑罚适用于哪些情形交了罚金是否可以轻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罚金刑罚适用于那些情形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罚金刑已得到广泛的适用,但其主要还是针对谋取非法利益的贪利性和财产性犯罪的适用。如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
    • 不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不适用定金罚则情形。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本法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体现的原则,如果合同完全因不可归责双方当事人之事由的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定金应当返还。既然双方皆无过错,均应免责,互不赔偿亦不需惩罚,故定金应予返还。如果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部分影响合同的履行时,应对其作部分免责,其余则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