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适用罚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9:52:45 72 人看过

刑事案件中罚金的适用范围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其他故意犯罪。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一、罚金不交会不会扣妻子卡里的钱

被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刑的犯罪行为人,若拒不交纳罚金的,一般不会扣除其妻子卡里的钱,仅会对其个人财产进行执行。《刑法》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二、罚金不交是否会扣妻子卡里的钱

罚金不交不会扣妻子卡里的钱的。

因为,因为丈夫是被执行人,法院只能执行丈夫一个人,不会执行除丈夫以外的其他任何人的。

我国法律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三、罚款和没收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罚款和没收财产的区别如下:

1、在适用对象上,罚款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情节较重的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款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不一定归犯罪分子所有,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中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产;

3、在执行中,罚款可以分期支付,如果确实难以支付,可以适当减免,但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

根据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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