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住房能否执行夫妻共有房屋登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9:31:20 257 人看过

不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债务只能执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执行。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应以个人财产偿还:(1)夫妻双方约定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不用于共同生活负债。(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有住房怎么分配?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一)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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