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职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7:12:08 114 人看过

概括起来主要是以下权力:(1)行政立法权;(2)行政许可权;(3)行政确认权;(4)行政检查权;(5)行政奖励权;(6)行政物质帮助权;(7)行政处罚权;(8)行政强制执行权;(9)行政合同的签订权;(10)行政复议权;(11)其他行政职权,包括行政指导权、行政裁决权等。

根据行政职权的产生和方式行政主体可以划分为

根据行政职权的产生和方式行政主体可以划分为,授权性行政主权和职权性行政主体。行政职权的产生和方式只有原始性的职权或者通过有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授权,而内部和外部行政则是依据行政行为的对象和关系进行的划分。依据行政计划所具拘束效果不同,可以将行政计划分为拘束性计划、影响性计划以及建议性计划三种。

《中华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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