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提出申请:
1、持企业法人或本人身份证明和联合收割机来源证明;
2、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
二、办理时限
2(工作日)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材料
1、查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收取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写上“与原件相符”2、提交
1、查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收取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写上“与原件相符”2、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如没有营业执照,可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1、查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收取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写上“与原件相符”2、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申请表须如实填写,申请人签名,收原件。
收取原件。
签注已登记标志并收取复印件
收取原件
五、办理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号三楼
六、法律依据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7年)
第六条联合收割机应当经农机监理机构登记并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联合收割机登记机型分为:
(一)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
(二)操纵杆自走式联合收割机。
悬挂式联合收割机配套的拖拉机已领有号牌、行驶证的,持有效的拖拉机号牌、行驶证准予投入使用。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7年)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机的。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所有人身份证明;
(三)行驶证;
(四)更换的发动机或者整机的来历凭证,以及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查验相关证明,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7年)
第十条联合收割机所有人住所迁出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域的,应当向登记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行驶证和身份证明。迁出地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核发临时行驶号牌,收回原号牌、行驶证,将档案密封交所有人。
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应当携带档案,于90日内到迁入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转入,并提交身份证明,交验联合收割机。迁入地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7年)
第十一条联合收割机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向登记地的农机监理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交验联合收割机,提交以下材料:
(一)联合收割机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所有人身份证明;
(三)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四)行驶证。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理转移手续。转移后的联合收割机所有人住所在原登记地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内的,收回原行驶证,核发新行驶证;转移后的联合收割机所有人住所不在原登记地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内的,按照本规定第十条办理。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7年)
第十二条联合收割机报废或者灭失的,应当向登记地的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提交身份证明,并交回号牌、行驶证。无法交回号牌、行驶证的,由农机监理机构公告作废。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7年)
第七条初次申领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取得农机监理机构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技术检验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7年)
第八条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一)联合收割机登记申请表;
(二)所有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收割机来历凭证;
(四)产品合格证明;
(五)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确认联合收割机的类型、厂牌型号、颜色、发动机号码、机身号码,核对发动机号码和机身号码的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符合条件的,核发联合收割机号牌和行驶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
第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05年)
第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经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登记后,方可使用。登记之前,需要临时使用的,必须取得临时牌证。
《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05年)
第十四条申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机发票或者其他来历证明;(三)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查,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茂南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办理时间是什么
266人看过
-
济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材料
226人看过
-
惠来县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办理需要多少开销
434人看过
-
云浮郁南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核发办理需要如何申请
479人看过
-
大庆联合收割机及拖拉机驾驶员证照核发相关事项
56人看过
-
佛山机动车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和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法
375人看过
-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号牌号要受到什么处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
-
机动车需要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3根据第八条的规定,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依法登记并领取号牌和行驶证。但是,机动车从出厂或者进口到购买人上道路行驶,中间还有一个运输、销售的过程。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机动车以后,在申请登记前的这一段时间,也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如返回住所、前往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等。对于这些尚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实行临时通行牌证管理,是整个机动车牌证管理制度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如何认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应当悬挂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拖拉机挂车车厢后部应当喷涂字体规范的放大牌号,并保持清晰。专营运输和兼营运输的拖拉机应当在机组指定位置上贴反光标识,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应当在其机身指定位置上贴反光标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和变造。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悬挂牌照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如何操作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7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悬挂牌照。拖拉机上道路行驶,联合收割机因转场作业、维修、安全检验等需要转移的,其操作人员应当携带操作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二)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四)患有妨碍安全操作
-
驾驶证更换手机号码审核需要多久贵州在线咨询 2024-03-27驾驶证更换手机号码审核需要三个工作日。按照有关规定变更机动车驾驶证联系电话、住址等信息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30日内可以到驾驶证核发地的车管所重新登记并更改。前往车管所办事大厅里面的挂号机上面取票排队,把新的手机号报给工作人员。驾驶证如果丢失需要车主携带相应的材料到当地的车管所申请补办,手写一份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车主到指定的窗口缴纳工本费,领取新的新的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