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物品损失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30 23:29:20 382 人看过

一、车内物品损失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规定

车内物品损失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规定是按物品损坏时的实际价值赔偿。首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过限额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案须准备哪些起诉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案须准备的起诉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5.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

6.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7.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

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其他证据。

三、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有哪些

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时要坚持以下原则:

1.财产赔偿原则;

2.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

3.过失相抵赔偿原则;

4.等价赔偿原则;

5.公平原则;

6.全部赔偿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十一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n(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n(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n(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n(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n(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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