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主要对象和基本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21:45:01 262 人看过

一、对象

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基本内容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是有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及法制办联合发布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做通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促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招标投标当事人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进行公告,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是指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是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招标投标当事人违法行为所作行政处理决定的记录。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建立各自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并负责公告平台的日常维护。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告平台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政策和相关规定。

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并负责公告平台的日常维护。

第四条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应坚持准确、及时、客观的原则。

第五条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记录,可以公开。

第二章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公告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

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应同时抄报相应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所作出的以下行政处理决定应给予公告: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暂停或者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五)取消在一定时期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六)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七)暂停项目执行或追回已拨付资金;

(八)暂停安排国家建设资金;

(九)暂停建设项目的审查批准;

(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第八条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基本内容为:被处理的招标投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违法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等。

公告部门可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书直接进行公告。

第九条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公告期满后,转入后台保存。

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第十条公告部门负责建立公告平台信息系统,对记录信息数据进行追加、修改、更新,并保证公告的违法行为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一致。

公告平台信息系统应具备历史公告记录查询功能。

第十一条公告部门应对公告记录所依据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材料妥善保管、留档备查。

第十二条被公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符的,可向公告部门提出书面更正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公告部门接到书面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公告的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一致的,应当给予更正并告知申请人;公告的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一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公告部门在作出答复前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第十三条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第十四条原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公告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或撤销,并在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被公告当事人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应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互认共用,条件成熟时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

第十七条公告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应当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资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选择、中标人推荐和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和评标专家考核等活动的重要参考。

第十八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违法行为记录的提供、收集和公告等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者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并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招标投标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公开招标是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公开程度高,参加竞争的投标人多,竞争比较充分,招标人的选择余地大,当然它的费用也较高,费时较多,程序较为复杂。邀请招标是在有限的范围内发布信息,进行竞争,虽然可以选择,但选择余地不大,它的费用和时间都可以省一些,但作弊的机会可能要多些。因此,在招标投标法中对这两种招标方式是鼓励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但也考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所以在这部法律中规定,国家重点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过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这项规定的实质是要求在两种招标方式中尽可能地优先选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该阶段从发布招标广告开始,到投标截止日期为止的时间。1)发布招标广告。招标广告的作用是让潜在投标人获得招标信息,以便进行项目筛选,确定是否参与竞争。2)资格预审。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考察该企业总体能力是否具备完成招标工作所要求的条件。公开
    2023-04-24
    163人看过
  • 招标公告的内容具体要有什么?
    一、招标公告必须要有的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名称;(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3)实施地点和时间;(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5)投标人的资质条件;(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2023-04-06
    432人看过
  •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中招投标基本流程是什么
    一、招标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落实资金来源后,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等具体环节。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有些招标项目还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踏勘、进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等。由于这些是招标投标活动的起始程序,招标项目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各项实质性条件和要求都是在招标环节得以确定,因此,对于整个招标投标过程是否合法、科学,能否实现招标目的,具有基础性影响。二、投标投标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活动。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一次性投标报价是在投标环节完成的,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再不能接受新的投标,投标人也不得再更改投标报价及其他实质性内容。因此,投标情况确定了竞争格局,是决定投标人能否中标、招标人能否取得预期招标效果的关键。三、开标开标是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
    2023-02-19
    100人看过
  • 招标公告内容的必要要求
    (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二)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五)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七)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发布招标公告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2、公告发布方式。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3、公告内容。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缴纳和退还方式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2023-07-03
    124人看过
  • 海口市招投标投标企业投标行为公告
    一、在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海口市东海岸滨海路一期路基施工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企业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单位有:1、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2、合肥建工集团公司,3、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5、华媒集团有限公司,6、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7、焦作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8、江西省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9、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10、河南高速发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1、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2、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3、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4、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16、广东电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17、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18、陕西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19、广西建工联合建设有限公司,20、湖南星沙建筑有限公司,21、广东建粤工程
    2023-06-07
    201人看过
  • 为什么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为什么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主要内容是什么法律规定要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企业资质、财务状况、类似项目经验、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企业信誉等。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资格审查主要是为了保证项目完成质量,把那些能力不足,规模不够的,无法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的单位排斥掉。比如一个500万大项目,却让一个十几个人的无资质小施工队低价中标,能保证质量吗?审查内容大概包括单位施工方面的资质、财务经营状况、以往业绩、取得的荣誉奖励等。必须合法合理的设定资质要求。二.什么是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由交易活动的发起方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标的特征和部分交易条件,按照
    2024-04-08
    433人看过
  • 《招标投标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招标投标法》中法律责任一章有15条规定,而《条例》的法律责任一章则有20条规定。在法律责任这一部分,《条例》除了细化、明确《招标投标法》中的相关规定外,也增加了部分内容,如规定对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招标业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一定期限内从事招标业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招标职业资格。又如,规定国家建立招标投标信用制度。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公告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条例》出台可以说是十年磨一剑,有其积极意义,但招标投标领域的问题除了强调法律法规的作用外,更需要综合治理,整体推进。比如贯彻二十字方针,即体制健全、制度完善(形成一套管理制度、业务制度和监督制度)、职业发展(必须注重廉洁、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和职业技术)、科技促进(以科技信息、电子化为重要载体)、服务为本(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服
    2023-06-07
    401人看过
  • 投标函是什么有哪些基本内容?
    投标函是什么?一般人都能马上联想到是在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后,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制作的相关文书,在这份文书中需要尽可能的表现出自身企业的优势、对招标人要求的应答以及对产品、服务质量做出的相关承诺。可以说投标函就像是一块敲门砖、一封自荐信,目的就是让招标人看到投标者的优势和诚意。那么投标函具体包括哪些基本内容呢?基本内容是投标人对投标与中标的承诺。一旦投标人未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未盖章),势必为废标;若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若盖项目分成数个标段)张冠李戴,势必为废标。投标函基本格式如下:投标函致:(招标人)1.根据已收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我方已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纪要、招标答疑纪要)的所有内容和有关文件并考察现场,我方愿以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填报
    2023-06-04
    200人看过
  • 土地租赁招标公告范本内容
    为了盘活企业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我司决定对位于XX国道前山路段的一块土地实行对外租赁经营,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招标物及面积:XX森美前山加油站斜对面一处闲置土地,土地总用地面积为3409.162平方米(即5.114亩),其中道路备用地面积为1530.942平方米(即2.296亩,道路拓宽改造被用小部分面积),土地证面积为1878.220平方米(即2.817亩)。二、招标物地址:位于XX国道前山路段(XX交警四中队前方、XX派出所旁)。三、招标物租赁期限定为壹年,即从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四、招标物月租金起底价:1.50元/平方米(年租金按33808元起标,年标价未达33808元为无效标书)。五、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向招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一万元,未中标者将如数以转账方式退还,中标者即转入租金计算(若中标者在中标日起7日内未能与招标单位签订租赁协议的,将不予
    2023-04-21
    237人看过
  • 广告投标书范本的内容
    广告投标书范本:投标项目:项目广告包装投标单位:有限公司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一、投标项目说明在XX市民的热切关注和期待下,XXXX项目即将面市,项目的企划包装也随之进入关键时刻。如何利用完善的推广计划使XXXX项目拥有良好的入市形象,并逐步提升其在市场的占有率,使之成为XX楼市的新亮点,是我们XX将来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一)代理意向XXXX有限公司具备广告代理资格,工商登记、年审合格、信誉良好、实力雄厚,拥有完善的市内、市外客户网络,有品牌、地产等广告经营经验,完全符合招标书中对项目整体企划包装代理公司的要求。XXXX有限公司分析自身的优势和实力,从服务项目、服务客户、服务社会的角度出发,经过综合比较分析,决定投标成为XXXX项目整体广告代理公司(即招标书中之广告合作单位)。(二)代理期以年为单位签订合同,至项目销售结束止。(三)代理方案XXXX属于新生项目,理论上还需
    2023-04-24
    274人看过
  • 招标投标法的概念及适用对象
    一、招标投标法的概念及适用对象招标投标法是国家用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调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招标投标法是国家用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调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招投标是指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行为。它分为两个阶段:招标和投标。招标,是指招标者为购买商品或者让他人完成一定的工作,通过发布招标通知或者投标邀请书等形式,公布特定的标准和条件,公开或者书面邀请投标者投标,从中选择中标者的行为。实施招标行为的人为招标者,包括项目主办人和代理招标活动的中介机构。《招标投标法》的适用对象是招标投标活动,即招标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先公布采购条件和要求,吸引众多投标人参加竞争,并按规定程序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货物,是指各种各样的物品包括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
    2023-04-12
    351人看过
  • 招标投标基本法律知识
    什么是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在这种方式采购中,买方(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开的采购要求,吸引众多的卖方(投标人)平等参与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其实质是买方穷其办法选择卖方的过程。招标投标有什么作用?(1)节省资金,确保质量,保证项目按期完成,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2)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有利于完善和推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步伐。(3)依法招标,能保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最大限度的竞争,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项目单位的技术业务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4)依法招标,有利于克服不正当竞争,有利于防止和堵住采购活动中的腐败行为。(5)普遍推广应用招标投标制,有利于保护国
    2023-06-07
    460人看过
  • 招标公德的内容及投标报名
    招标投标法规定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是国际招标投标中的一种常用作法,《招标投标法》正是为了与国际接轨而在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他媒介发布”,同时规定了“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建设部规定建设部89号令第十四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招标公告是招标人或招标委托代理机构起草发布的,招标公告的内容只要符合法规规定,是不需要送招投标管理机构或交易中心则直接在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他媒介上发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强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违背招标人意愿规定招标公告的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许多地方的招投标管理机构或交易中心,要求投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前要送其审查,并且审查时要求招标公告的内容要按其规定格式
    2023-06-14
    399人看过
  •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书面报告的内容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计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4)中标结果。招标人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的,国家计委要求补正;拒不补正的,给予警告,并视招标人是否有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违法和赤,给予相应的处罚。
    2023-06-10
    30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第11条有什么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1
      公告部门应对公告记录所依据的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材料妥善保管、留档备查。
    • 招标投标法对于招标方式的规定是什么,招标公告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
    • 招标公告的基本内容是如何的啊?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7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为什么要执行招标法的基本原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1
      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为: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招标投标法》依据国际惯例的普遍规定,在总则第5条明确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公开原则。招标投标的过程需要公开透明,防止出现金钱交易、私吞钱财等现象的发生。 2、公平原则。在法律面前,所有的招标人和投标人都是公平平等的,不存在谁的地位低于其他人的。 3、公正原则。整个招标投标的流程必须按照
    • 招标人为投标人看投标书是违法行为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4
      如果对被泄漏的投标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就涉嫌犯法了。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保密的义务。如果泄漏,至少是违规了,应该受到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