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买受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06:30:15 206 人看过

买受人所需要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1、支付价款的义务,即按照约定的数额、在约定的地点、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支付价款。

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一项义务,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

(2)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

(3)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2、接受标的物并对其进行检验的义务。

一、商品房买方违约违约金有什么规定

商品房买方违约违约金的规定: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金额,但没有约定。因买受人过错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转让价款的两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情况计算。

二、合同不执行,执行该如何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责任承担方式:(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3日 0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生效后有哪些义务
    一、买卖合同生效后有哪些义务依据生效合同所产生的四项义务,如何区分?依据其义务的产生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还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可以首先将其区分为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属于约定义务,附随义务和间接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其中,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的区别在于:前者仅能基于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产生,不能经由交易习惯“约定俗成”,后者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产生,又可经由交易习惯这种一般约定产生;前者能够决定合同的交易类型,后者仅具有辅助实现当事人交易意图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附随义务与间接义务的区别在于,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附随义务,违反了附随义务,债务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间接义务则有所不同,一方面权利人通常不得请求履行,另一方面违反它也不发生损害赔偿责任,仅使负担该义务的一方遭受权利减损或丧失的不利益。买卖合同
    2023-05-03
    400人看过
  • 买受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买受人的义务包括如下:1、检验义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通知出卖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2、通知义务,通过对标的物的检验,买受人发现标的物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当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向卖方发出异议通知;3、付款价格,支付价款是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义务,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的相应条件。买卖合同约定标的物价格的,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金额、时间和地点履行义务。买受人是指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或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一、买卖合同有哪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主要包括:1、出卖人的权利主要为收取价款,义务是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2、买受人的权利主要是获得标的物,义务是及时检验和支付价款。二、哪些
    2023-04-10
    328人看过
  • 随意解除买卖合同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随意解除买卖合同需要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一、房屋装修违约合同怎么写?房屋装修违约合同中一般需要明确写明:哪些情况构成违约、违约金数额(或者其他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支付时间等。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一般分为两种方法: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另一种则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问题同时进行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
    2023-04-12
    181人看过
  • 《买卖合同》出卖人违反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买受人有何抗辩权?
    当出卖人不能履行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时,意味着出卖人不能完全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此时,买受人可以行使抗辩权保证其免受不应有的损害。买受人的抗辩权以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为前提,抗辩权的效力仅为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也就是说暂停履行或延期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不是解除或消灭买卖合同关系,一旦出卖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则抗辩权归于消灭,买受人应依合同约定支付相应价款。如果买受人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而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则买受人应负违约责任。
    2023-06-09
    110人看过
  • 房屋买卖阴阳合同,卖方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的,买方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
    2023-02-14
    373人看过
  • 出租人与承租人需承担哪些租赁合同义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3)出租的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房屋租赁合同中又未作约定,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复;逾期未修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1、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2、承租人逾期不支
    2023-07-14
    409人看过
  • 买受人拒收后有哪些义务?
    买受人在拒收标的物并通知出卖人后,该标的物如何处置处于争议状态。为避免损失扩大,买受人除了应履行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等一般义务外,我们认为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采取措施恰当履行保全货物的义务,在特殊情况下,保管人甚至可以处分标的物以避免扩大损失。1、被拒收的标的物保持原貌的,即买受人未使用或售出的。这种情况一般是出卖人未按期交货或买受人经检验发现数量或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拒收行为,此时买受人应及时提供仓储或保管场所,采取合理措施尽可能维持标的物的固有性状;同时标的物有特定包装方式的,不得损坏其原有包装。买受人既可以自己履行保管义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如将货物寄放第三人仓库。买受人因此支付的合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2、被拒收的标的物已被使用或正在使用的。此种情况往往涉及到出卖人承担退货、更换、修理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已被使用的货物应维持现状;正在使用的,能够停止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
    2023-03-09
    231人看过
  • 买卖合同规定的附随义务主要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规定的附随义务主要有哪些(一)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二)关于说明义务(三)关于协助义务(四)关于照顾义务,债务人履行合同时,应以谨慎、诚实的态度照顾合同相对方及合中的标的物,辅助债权人实现给付利益。《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九条、第七百五十条、第七百八十四条、第八百二十二条、第九百五十三条则作了规定。(五)关于保密义务,保密义务又称为忠实义务(六)关于保护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尽交易上的必要注意,保护相对方人身和财产利益。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如何处理(一)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二)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
    2023-05-03
    38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代理代理方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乙方(权属人):身份证号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物业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从的物业全权委托甲方代理销售,该物业的委托底价为人民币(大写):,建筑面积平方米、规格、楼龄,发证日期:发票价:,土地权来源(□出让;□划拨),(□是;□否)房改房;(□是;□否)配售(□车房;□车位);号□车房、□车位,(□有;□无)产权证;买卖双方过户费由地价由,交楼标准。二、该物业现状:(□出租、□在住、□空置)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租期至________年______月止,(□有;□无)办理银行按揭,在银行按揭。(□是;□否)已供满1年。尚欠供楼款万元。三、乙方必须确保该物业有关买卖的证件齐全、产权清晰、且未将该物业作任何抵押(不含银行按揭),乙方(□有;□无)将该物业的房地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及锁匙_____条、出入卡____个交给甲方保管,以便甲方展开
    2023-05-05
    160人看过
  •  非法买卖土地会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依据法律规定,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或者单处罚金。若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并处以或者单处罚金。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依据法律规定,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或者单处罚金。若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非 法 买
    2023-09-17
    138人看过
  • 担保买卖合同违约,我被要求承担哪些责任?
    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在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此等违约责任并不因合同的解除而归于消灭。限贷令导致买卖合同违约要承担责任吗不需要。如果是因为限贷等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则一般不宜认定为违约,可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如果因合同一方原因导致,比如买方个人征信不符合要求,卖方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房屋产权不明确等一般构成违约;《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
    2023-07-04
    237人看过
  • 借条上的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借条上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义务有:1.一般保证义务,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义务,其所负的义务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一、替人做债务担保有哪些风险替他人担保债务有以下风险:一、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的话,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该欠款的。且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二、保证分为两种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保证债权人应当先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当债务人确定无法偿还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
    2023-06-23
    194人看过
  • 买受人和出卖人的生前义务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有:交付标的物,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质量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买受人的义务有:支付价款,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出卖人与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一)出卖人的主要义务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2、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出卖人应当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主要是提单、仓单,是对标的物占有权利的体现,可以由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作为拟制交付以代替实际交付。对于这些单证和资料,如果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出卖人交付的义务或者是按照交易的习惯,出卖人应当交付,则出卖人就有义务在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以外,向买受人交付这些单证和资料。该项义务系属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所负担的从合同义务,该项义务辅助主合同义务实现买受人的交易目的。3、质量瑕疵担保义务。4、权利瑕
    2023-08-04
    90人看过
  • 受托人在法律上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受托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相关事务。受托人不得违反委托人的指示,因为受托人按照指示所得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外从事相关活动;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指示后,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委托事务转让给第三人。必须转让第三人的,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否则后果自负;3、及时向客户报告事务处理情况。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指示,应尽一切可能完成委托事项。在处理受托事务时,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因此,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及相关问题,使委托人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完成事务的进展情况。将所有事务结合起来,应尽快向委托人报告处理事务的结果;4、以利交付财务和转移。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交办事务过程中收到的物品、水果等财产,应当及时归还给委托人,不得随意转让、扣除、出售有关物品,否则依法承担责任;5、赔偿损失。受托人因自身过失造成违约或者违法
    2023-07-05
    79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应当承担哪些主要义务,买受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买受人所需要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1支付价款的义务,即按照约定的数额、在约定的地点、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支付价款。 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一项义务,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如果价款没有确定,则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履行付款义务。 (2)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向出卖人
    • 买受人有哪些义务出卖人有哪些义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0
      我们都知道,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而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究竟有哪些义务呢,而买受人有哪些义务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 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对合同有何义务?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4
      买受人最主要的义务就是按期足额支付房款啊,另外根据情况可能会要求买受人配合按期收房、提供贷款材料、提供过户需要的材料并配合办理贷款、过户相关手续等。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多或少的义务。
    • 在买卖合同中不属于买受人义务的是哪些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第一,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价款,这是买方最基本的义务.买方的这一义务,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和数量进行。
    • 买卖合同的要约有哪些要件,要约有哪些义务,买卖合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16
      买卖合同的要约包括以下要素: 一、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体确定内容; 3、表示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意思约束; 4、其它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