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形式探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6:03:57 319 人看过

保险合同的形式一般有几种法定形式,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保险合同,而除了保险合同,投保单、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暂保单、其他书面协议等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要件,那么都可以参照保险合同进行处理。法律对于保险合同的要件形式的规定一般是指,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单和保险凭证的形式签定,因此符合此要件的都属于有效的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的形式

1、暂保单

暂保单是在保险尚未正式出立之前发出的临时性保险凭证。由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人出立正式保险单之前,开给投保人的临时证明。在保险单正式出立之前,暂保单具有与正式保险单同等的效力。保险单一经出立,暂保单就自动失去效力。暂保单上也列有基本保险条件、包括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等。

2、投保单

投保单是投保人对保险要约的书面形式。投保单中列有投保、保险双方明确的主要合同条件。如:投保人姓名、地址、保险标的、标的座落地点、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等等。

3、批单

批单是指保险人在同意被保险人就保险单的某些内容进行更改申请时所出立的一种单据。在保险的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需要就保险单的某些内容进行修改,必须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在原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加批条,予以证明,凡是经更改的各项内容,均以批单为准。如果在保险有效期内,多次进行批改,其最终效力以最后批单为准。

4、保险单

保险单是目前普遍应用的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正式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凭证。保险单中主要明确了保险人姓名、地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间的责任赔偿处理、争议的处理、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5、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障单,目前,在我国,广泛运用于货物运输保险和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保险凭证内容较简单,一般只列明被保险人、保险标的、数量、保险金额、保险费等。其它内容以保险单为准,保险凭证与保险单具有同等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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