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的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08:45:24 352 人看过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数罪并罚的原则是什么?

数罪并罚的原则如下:

1、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

2、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即对判处附加刑的,采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数罪并罚相关文章
  • 对牵连犯“数罪并罚论”的思考
    首先,“数罪并罚论”所持的一条重要理由,是认为从世界各国的立法及理论看,对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是大势所趋。笔者认为,如果从牵连犯理论发展的表面上看,似乎确实如此。**巴哈1815年在起草的《巴伐利亚刑法典》(草案)中表述了牵连犯的概念,并提出“从一重处断原则”,但此后的100多年间,牵连犯的概念及从一重处断原则并未得到各国刑法学及刑事法律的普遍认可。在当今各国的刑事立法中,除了西班牙刑法第71条对牵连犯予以规定外,即是日本刑法第54条第1项后段及我国台湾地区刑法第55条后段有规定。作为日本牵连犯来源地的德国及法国刑法,在历经数度修正后,早已将牵连犯废止。而日本也在1974年的《修正刑法草案》第67条中,删除了有关牵连犯及其从一重处断的规定。然而,从这一现象全面透视,并不能得出对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的结论,如果真要从此推出结论的话,这个结论也只能是:各国已充分认识到牵连犯理论的局限性,认识到“从
    2023-06-02
    174人看过
  • 数罪并罚的原则(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
    一、数罪并罚原则数罪并罚原则是指对一个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所依据的基本准则。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的原则有以下几种:1、数刑中只要有一个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此为吸收原则。2、数刑中有两个以上有期徒刑、两个以上拘役或者两个以上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但是按照刑法的规定,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此为限制加重原则。3、如果数罪中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此为并科原则。二、数罪并罚的概念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机关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
    2024-04-13
    455人看过
  • 同种罪能不能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原则
    一、同种罪能不能数罪并罚同种罪原则上不并罚,按现行的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数个同种罪一般是按一种罪进行处罚,会在量刑上适当加重,是不会进行数罪并罚的。单位犯罪中自然人又犯相同之罪的,虽然罪名相同,但主体、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均不同,因此实质上不属于同种数罪,而属于异种数罪,所以应当数罪并罚。二、数罪并罚的原则数罪并罚有如下原则:1.罪刑相适应原则量刑的依据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一人犯一罪与一人犯数罪相比,无论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方面,还是在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都要大得多。因而犯数罪的人理所当然应该受到更为严厉的社会谴责。2.吸收原则以重并轻,采取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3.限制加重原则对所犯数罪,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或者在总和刑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不得超过一定的期限。三、数罪并罚的特征数罪并罚的特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数罪特
    2022-06-22
    465人看过
  •  数罪并罚案件的审判实践与思考
    这段内容描述了数罪并罚的情况,包括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等。数罪并罚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等。 纳 税 人 骗 取 税 款 的 数 罪 并 罚 规 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纳税人若犯有骗取税款罪,还将受到其他相关罪名的处罚。这些罪名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罪、抗税罪、非法出售发票罪等。
    2023-09-05
    156人看过
  • 罪数和数罪并罚的区别
    1、罪数是指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在刑法理论上指一罪或数罪。2、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一、漏罪是什么意思?漏罪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判决宣告以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其他没有判处的罪。发现被判处徒刑的罪犯还有没有被判处的漏罪,也就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有数罪,对一人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执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二、恶意透支信用卡并骗取网贷可以数罪并罚吗?恶意透支信用卡
    2023-04-10
    248人看过
  • 罪数、数罪并罚、假释
    一、数罪并罚中的“漏罪”:如原判决本就是数罪并罚,宣告执行后又发现“漏罪”,这时,是将原判决的数罪与发现的“漏罪”进行数罪并罚,还是,将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期与漏罪所判之罪合并进行数罪并罚?举例:甲被判A罪2年B罪3年C罪4年,限制加重判决数罪并罚执行8年,执行至第3年时,发现D罪2年和E罪3年的“漏罪”,这时,是对ABCDE罪进行一起并罚,还是对8年与D罪2年、E罪3年进行并罚?我知道的是前者为“宣告刑说”,理论界比较多人主张;后者为“执行刑说”,实务中大都如此,且从实务中我所知的所有的“新罪”数罪并罚案例,似都采的“执行刑说”,可否推论至“漏罪”问题上呢?但有个顾虑是,“新罪”问题采“执行刑说”是因为它要“先减后并”,而“漏罪”问题无“先减”之必要,所以此推论存疑中......请问您的看法,如有可能,您在北京,能否告知目前的主流观点?二、最高院关于减刑假释的司解第12条的规定,明确了是五
    2023-04-05
    441人看过
  • 关于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思考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笔者在办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时,发现上述规定使司法工作人员有点无所适从,关键问题就在于对“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中“发现”的主体究竟是谁,是专指人民法院?还是不仅包括人民法院,还应包括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案情是这样的:被告人林某2006年1月10日因为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后于3月9日作出了有罪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在判决生效之后,4月初检察机关又收到公安机关关于该人于2006年2月21日贩卖毒品的起诉意见书,也就是说在判决宣告之前该人再次犯罪,而且在2月
    2023-06-12
    107人看过
  • 数罪并罚的罪名与刑罚
    1、犯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2、实施刑法第销售伪劣产品之八种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3、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4、妨害公务罪又非法经营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6、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7、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偷税的规定定罪处罚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骗税的规定处罚,二罪并罚。8、收买被拐卖
    2023-07-19
    328人看过
  • 数罪并罚刑期的计算及数罪并罚遵循的原则
    一、数罪并罚的计算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一般情形下,数罪的并罚直接以上述规则处理,关键的问题是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期间又发现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并罚方法,因此时本罪已经被依法判决并执行了一定时间
    2023-04-22
    272人看过
  • 数罪并罚时罚金是否并罚?
    1、数罪并罚适用的是犯罪分子触犯数个罪名,将所有罪名合并进行处罚的情形,如果数个罪名都有判处罚金的,罚金是可以适用数罪并罚的。2、而罚金数罪并罚后是不是累计计算,目前法律是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在司法实践中对罚金的数罪并罚有很多的自由裁量权,由人民法院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024-04-25
    222人看过
  •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是什么意思,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是指一人实施两个及以上的犯罪行为,侵害了两个法益,将该人的犯罪行为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将所有量刑都合并起来的意思,具体合并原则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是什么意思,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如果需要经验更丰富的建议或者想在当地找律师的,有2个途径:1.点
    2023-12-20
    340人看过
  • 数罪并罚中的数罪如何认定,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一、数罪并罚中的数罪如何认定研究数罪是研究罪数必须要涉及的内容,把数罪问题论述明白是很有必要的,数罪的概念,是把一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犯了几种同种或不同种的罪,具备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一)数罪的特征有:(1)、构成数罪的数个危害行为,必须都是犯罪行为,这是构成数罪的前提条件。数个危害行为,不等于都是犯罪行为。这里所说的数个危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触犯刑法分则有条文规定的和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行为。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不能认为构成数罪。单一罪中具有内在联系的数个危害动作或行为,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都是犯罪行为。而数罪中的任何一个危害行为,必须都是犯罪行为,而且一般不具有内在联系关系。这是构成数罪的重要特征之一。(2)、构成数罪的数个犯罪,必须是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这是构成数罪的依据。这里所说的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是指数个犯罪构成之间的关系。作为构成数罪的数
    2023-06-02
    180人看过
  • 数罪并罚的限制加重原则意义
    数罪并罚的限制加重原则是指,数罪并罚后执行的刑期不能超过一定的时间。一般数罪并罚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判处管制的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一、数罪并罚法院判什么年限?数罪并罚年限的计算方式: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二、存在公款行贿怎么定罪可以按照挪用公款罪和行贿罪来数罪并罚处理,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
    2023-03-15
    325人看过
  • 数罪并罚中的数罪如何认定
    研究数罪是研究罪数必须要涉及的内容,把数罪问题论述明白是很有必要的,数罪的概念,是把一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犯了几种同种或不同种的罪,具备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一)数罪的特征有:(1)、构成数罪的数个危害行为,必须都是犯罪行为,这是构成数罪的前提条件。数个危害行为,不等于都是犯罪行为。这里所说的数个危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触犯刑法分则有条文规定的和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行为。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不能认为构成数罪。单一罪中具有内在联系的数个危害动作或行为,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都是犯罪行为。而数罪中的任何一个危害行为,必须都是犯罪行为,而且一般不具有内在联系关系。这是构成数罪的重要特征之一。(2)、构成数罪的数个犯罪,必须是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这是构成数罪的依据。这里所说的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是指数个犯罪构成之间的关系。作为构成数罪的数个犯罪构成,只要求它们之间是
    2023-02-11
    48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部门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 更多>

    #数罪并罚
    相关咨询
    • 数罪并罚是什么意思? ? ? ?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9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布之前犯了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布之后,在判决执行完毕之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布之前发现其他犯罪没有被判刑,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完毕之前犯了新的罪,审判机关根据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个人犯了数罪并罚。数罪和惩罚原则是一个人犯数罪合并惩罚的基本标准。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的原则有以下几种:(1)数刑中只要有一个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
    • 刑法中数罪并罚是什么意思,数罪并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数罪并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22
      数罪并罚是对犯两个或者以上罪行的犯罪分子,分别进行定罪量刑,按照一定原则判决宣告后执行的刑罚制度。1、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应当数罪并罚的情况(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刑法第318条)。(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
    • 漏罪是什么意思, 漏罪的数罪并罚如何规定的, 漏罪的数罪并罚的情况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漏罪是什么意思漏罪,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判决宣告以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其他没有判处的罪。发现被判处徒刑的罪犯还有没有被判处的漏罪,也就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有数罪,对一人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执行数罪并罚。二.漏罪的数罪并罚如何规定的对有漏罪的犯罪分子的数罪并罚,应当按照刑罚的规定确定,即,首先对漏罪进行判决,确定漏罪的执行刑期,再与前罪判决的执行刑期合并计算总和刑期,决定数罪并罚的
    • 35年以上数罪并罚是什么意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4
      你说的这个35年以上数罪并罚在2010年从20年提高到25年。如果超过这个年数,根据情节,按照25年处罚或者应当处以无期徒刑。一般来说,是处以无期徒刑。在狱中表现好,可以减为有期徒刑多多少年。如果什么错都不犯,也许十几年就出来了也未可知。
    • 数罪并罚了了到底是什么意思?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8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第69条) 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