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6 16:22:22 108 人看过

一、我国国家赔偿分为哪几种方式

(一)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二)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三)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运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则不如金钱赔偿便捷。

(3)不影响公务。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务活动,返还会影响公务活动时,应采用金钱赔偿。

二、国家赔偿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我国国家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一)支付赔偿金

(二)返还财产

(三)恢复原状

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另外,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要件

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要件解决的是国家对哪些组织或个人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的问题。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能成为国家赔偿责任中的侵权主体的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有法律、法规授予国家职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另外,有几类特殊的组织或个人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一种是受国家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他们在行使受委托的职权时违法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受委托人超出委托范围实施了侵权行为,国家是否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呢?笔者认为如果受委托人的侵权行为与执行受托的职权有关,且侵权人只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国家对受托人的侵权行为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治安联防队员在维护治安的过程中,对不服管理的人员使用了强制力,却造成了对方的人身伤害,国家是需要对此负赔偿责任的。但如果治安联防队员在休假期间,粗暴殴打他人则可视为被委托人实施非职权范围的行为,国家对此不负赔偿责任。另一种是应邀或自愿协助执行公务的组织或个人,他们在执行公务范围内的侵权行为,国家应当负责。如某公民在协助警察追赶逃犯时用木棒殴打致人伤害的,国家应当对此类行为负责,但是如果协助人员对已被抓获的逃犯殴打致人伤害的,其行为不可视为国家侵权行为,应由其个人负责。还有一种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内部机构或临时组建机构,他们依职能或授权执行职务的侵权行为所致损害,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4: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家赔偿责任相关文章
  • 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哪些赔偿方式?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方式主要是支付赔偿金,另外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除了这些之外,其余的都不属于国家赔偿的方式。消除影响,不属于赔偿方式,属于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国家赔偿法》对人身权侵犯的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
    2023-07-05
    133人看过
  •  哪些国家的赔偿责任涉及追偿权?
    国家赔偿制度中,赔偿责任主体指的是最终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或机构,通常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作为赔偿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时,赔偿费用通常由国库来支付。追偿是国家赔偿制度中的一项,指国家机关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后所保有的要求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力。因此,公务员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处于追偿对象的地位。在国家赔偿制度中,赔偿责任主体指的是最终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或机构。国家作为赔偿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时,赔偿费用通常由国库来支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为的职权行为之所以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在于他们的职权来自于国家,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其行使职权的后果,无论是积极结果,还是消极后果,都应当归属于国家。追偿即国家机关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后所保有的要求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力,因此,公务员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处于追.偿对象的地位。追偿是国家赔偿制度中的一项。公务员在国家赔偿中的地位与职责
    2023-11-18
    455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方式不包括及包括哪些方式?
    国家赔偿的方式包括:(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
    2023-04-12
    52人看过
  • 国家赔偿追责规定有几种方式?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后进行追究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进行追偿,一种是追究当事人责任。一、国家赔偿追偿制度在国家赔偿法中,追偿权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追偿权是一种权利。即:执行职务的公务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受害人的损害后,可以要求该公务员偿还所赔金额的权利;另一方面,追偿权又是一种制度,也称追偿制度。具体可以理解为: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受害人的损害后,可以要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偿还赔偿金额的制度。《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伺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
    2023-04-07
    406人看过
  • 国家赔偿方式与民事赔偿方式的不同在哪里?
    国家赔偿方式与民事赔偿方式的不同,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第一,主体不同。国家赔偿的法律关系主体是国家和公民,两者的法律地位平等但不对等;民事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都是公民,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并且对等。第二,原因不同。国家赔偿发生的原因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管理者的身份出现;民事赔偿的原因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第三,归责原则不同。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即在认定国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时,主要审查其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而不审查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而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主要是过错原则,在认定民事侵权行为时,不仅要查明行为是否违法,还要查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行为仅仅违法而行为人并没有主观过错的,一般不构成民事侵权行为。第四,程序不同。首先,追究国家赔偿责任的程序比较
    2023-06-03
    124人看过
  • 我国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我国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1.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2.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二、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1.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2.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3.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4.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5.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7.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
    2023-04-24
    165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侵权行为要件主要解决的是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损害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必须是针对合法权益;因果关系要件即损害结果必须为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 更多>

    #国家赔偿责任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责任包括哪些方面,国家赔偿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要具备的条件,换言之,国家在具备什么条件时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项: (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被授予的职权只限于行政职权,不包括司法职权)。 (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的存在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即国家侵权行
    • 国家赔偿常识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什么,国家赔偿的方式和方式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国家赔偿常识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
    • 损害赔偿之国家赔偿方式有哪些损害赔偿的方式有哪几种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1
      损害赔偿之国家赔偿方式:一、支付赔偿金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支付赔偿金是我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方式,国家赔偿责任在多数情况下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 二、返还财产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三、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指对受害人所遭受的合法权益的损失由国家加以恢复,使其回归到被侵害以前的状态的
    • 国家赔偿包括哪些方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5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 (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
    • 有哪些赔偿责任国家不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11
      (一)《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