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会计从业资格
1、问:怎样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持证人员须自觉遵守《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
2、问:如何在东莞报考会计从业资格?
答:我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每年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月份和8月份。
具体时间、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报考程序以东莞财政网“最新公告”栏发布的相关内容为准,请届时留意查阅。
3、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规定和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
财经法规与
会计职业道德
上半年:6月份第3个星期日;
下半年:11月份第3个星期日。
详见
《准考证》
上半年:
5月底或6月初;
下半年:
10月底或11月初。
初级会计电算化
上半年:7至8月份;
下半年:12至翌年1月份。
说明:1、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在报名处领取;
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必须同时合格,否则,这两科须重报重考。
4、问: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规定如何?
答: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会计类专业”指: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
5、如何判别专业学历证书“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答:考生可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各代理点的学历认证书(东莞市代理点:1、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地点:莞城莞龙路,联系电话:22861696;2、东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宏远路1号宏远酒店一楼,联系电话:
22426440、);也可登陆国家教育部主办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学历验证。
6、问:报考会计从业资格必须参加考前培训吗?
答: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以考生自愿为原则。考生可选择自学;也可以选择参加考前辅导。参加辅导的考生,请务必选择经我局备案的培训单位(可查阅本网站“财会园地”—“年度东莞市会计专业知识培训已备案单位”),以防受骗。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没有指定教材,考生可自行选择购买,也可在报名期间向市会计学会订购省会计考办推荐使用的教材(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该教材可由培训单位统一组织征订)。
7、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如何在网上查询?成绩合格后,又如何领取考试合格证明?
答: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一个月后公布(具体时间以本网站公告为准)。考生可拨打电话16826002、160或968696009查询;也可在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操作步骤:①登录东莞市财政局网站;②进入“财会园地”栏目;③进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信息与成绩咨询”;④按要求输入“准考证或证件号”和“姓名”;⑤点击“查询”)。
考生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一个月后,到原报考点领取成绩合格证明。具体领取时间及办法请届时留意东莞财政网的公告。
8、如考试不合格,怎样参加补考?
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另行安排补考。如当期考试不合格,可报名参加下一期的考试。
9、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
答: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科成绩合格,发放《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自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本新闻共5页,当前在第1页12345
-
沈阳会计证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499人看过
-
车管所投诉的常见问题解答
79人看过
-
退休金计算的常见问题解答
286人看过
-
加班费常见问题解答
156人看过
-
有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常见的问题解答
38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时效问答:有关诉讼时效的常见问题及解答?
242人看过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由国家财政部组织的全国性考试,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通过后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 更多>
-
东莞律师问题解答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1)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怎么办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认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偏轻或偏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劳动能力鉴定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如何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
-
领事公证认证常见问题问答?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1、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间往来的文书应办理哪些手续?(1)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中国香港特区使用前,应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2)中国香港特区发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并由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确认、传递。(3)外国驻华使馆、驻中国内地领馆或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在中国香港特区与内地直接使用,无须办理
-
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有哪些,合同管理有哪些常见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3合同是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借款、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委托、投资并购、维修保养等各类合同。那么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有哪些,合同管理有哪些常见问题?
-
继承法律常见问题都有哪些呢?求解答啊。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依据下列顺序认定,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另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
-
信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6问:缴纳住房公积金多长时间后才可申请贷款 答:凡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只要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装修房屋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能。根据有关规定,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大修住房是指经当地建设或房地产主管部门鉴定需要大修的危房。房屋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情形均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