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受理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42:08 252 人看过

审计署受理行政复议的范围是:第三条被审计单位认为审计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可以向审计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第四条审计机关向审计机关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一)审计机关责令限期支付、上缴应当支付或者上缴的收入、限期返还违法所得的行为,限期归还占用的国有资产等;(二)审计机关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为;(三)审计机关通知有关部门暂停拨付有关资金,责令停止使用有关资金的行为;(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第十一条对审计署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审计署申请审计复议。对审计署依法设立的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审计署申请审计复议。第十二条地方审计机关对具体审计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审计复议。但地方审计机关对处理地方政府授权事项和依照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处理的审计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同级审计机关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当地依法设立的审计机关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设立该机关的审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审计复议。第十三条对审计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以上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你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很多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服务,我们也支持在指定区域网上选择律师,他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审计机关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范围是什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3、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4、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或者同一主体、同一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一、行政复议的受理内容是什么一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机构是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二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是五个工作日。三是审查的内容包括:行政复议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其内容是否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要求;是否有其他救济手段排除了行政复议,即对于法律不要求必须经行政复议后即可起诉的事项,应当审查行政相对人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是否是重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是审查后的处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予以受理
    2023-04-06
    284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不受理的范围
    一、行政复议不受理的范围(一)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二)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三)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四)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或者同一主体、同一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二、行政复议的主要特征有一下几点(一)行政复议的主要复议对象为申请主体提出的关于行政行为中有争议的部分以及部分民事争议事项。(二)行政复议会以具体的行政行为为审查的直接对象。(三)行政复议要以其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合法性来作为复议的标准。(四)行政复议的主要复议形式为书面的形式,其申请人为相对申请人,被申请人就是相关的行政主体。(五)行政复议的处理机关是相关行政机关。三、行政复议不受理可以行政诉讼吗?《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
    2023-04-24
    154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确定行政复议范围的基本模式,就是复议范围的法律规定模式或基本标准,依据这个标准来确定何种行政纠纷可纳入行政复议之内。理论上关于复议范围模式有三种:概括式,列举式,混合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
    2023-02-27
    388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
    2023-04-24
    272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即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受理行政复议的范围。也就是相对人提交复议申请时,复议机关受理不受理的问题。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自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
    2023-04-05
    363人看过
  • 行政复议受案的范围是什么?
    1、对拘留、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行政许可证和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或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以及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9、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
    2023-03-03
    273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计机关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5
      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
    • 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2
      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
    • 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4
      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
    • 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是什么,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0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
    • 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6
      对下列行政机关、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县级人民政府; 2、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3、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 4、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 5、由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并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