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受法律保护。如果非法侵犯他人植物新品种的,要承担侵权责任。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所以植物新品种是知识产权的客体之一,受法律保护。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植物新品种权的概念
植物新品种权包括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其中经济权利是指完成新品种育种的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依法对其品种享有的独占权,以及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生产、销售、使用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精神权利是指完成新品种的培育人享有的表明其是该品种完成者这一身份的权利以及因完成该品种而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的权利,它与完成新品种的培育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一般在提到品种权时,仅是指其经济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
新型植物品种的权属问题:知识产权的范畴
90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是不是知识产权
432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的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100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权相关法律知识
394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属于什么权
429人看过
-
单位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归属问题分析
56人看过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植物新品种不属于专利,如果是生产这种植物的新方法,可以被授予专利的。... 更多>
-
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问题怎么才能确定呢?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28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即拥有植物新品种权。
-
植物新品种的归属如何确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6一个植物新品种只能被授予一项品种权。一个植物新品种由两个以上申请人分别于同一日内提出品种权申请的,由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权的归属;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品种保护办公室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最先完成该新品种育种的人。逾期未提供证据的,视为撤回申请;所提供证据不足以作为判定依据的,品种保护办公室驳回申请。
-
知识产权归属的归属方式有几种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单位是受其他单位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合同并未约定的话,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即你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为专利权人。基于创作、发明产生,属于
-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归属问题怎么界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5一是个人执行其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场地、繁殖材料及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的育种属于职务育种,品种权属于其单位。非职务育种的品种权应属于完成育种的个人。二是委托育种的品种权的归属应由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的合同确定,如没有合同约定,其品种权属于受委托方。也就是说,不直接从事育种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通过委托育种的形式获得品种权,由此获得经济效益。三是合作育种的品种权属于共同完
-
单位创作的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天津在线咨询 2024-11-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然而,以下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而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则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