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界限是怎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9:12:39 392 人看过

个人非法集资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集资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采用公共或者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或者变相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其中有几个比较典型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公司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对于非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张明楷教授认为“只有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发放贷款),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才能以本罪论处”,还有学者认为应该以融资目的来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融资的目的是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则不能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骗取集资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股权众筹最有可能触犯的是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这个罪名立案追诉的标准为

(1)发行数额在50万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30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3)、不能及时清退清偿的;

(4)、其他严重情形的;

事实上,擅自发行公司股票和企业债券罪当时出台时众筹等新经济形态尚未出现,这个罪就是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作为目的,它在法理上与股权投资冲突的地方在于,股权投资是一种投资行为,投资可能取得收益也可能亏损,在上市之前退出渠道有限,按公司法的精神是应该和公司一起共度难关的,如果在公司亏损的情况下强行规定让发起人或公司回购,这无疑增加了发行人或公司的资金压力,是违背民商法精神的。

一、相关分类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最近的变化: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用合法的行为来掩盖非法的目的,非法集资,往往受害人都是自愿的,所以在责任认定上,或者是利益的赔偿上面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因为集资完之后,行为人往往就逃走了,找不到实施行为的主体,所以产生的损失应该自己来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19: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债权众筹和非法集资的界限在哪里?
    众筹和非法集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投资人参与程度、目的、风险和运作方式上。众筹强调参与感,集资则更注重解决资金短缺问题。风险方面,众筹相对较小,而非法集资则可能面临巨大的还款压力。运作方式上,众筹强调公开透明,而非法集资则可能存在信息不公开或虚假宣传等问题。众筹和非法集资之间的区别在于投资者参与程度、目标、风险和运作方式存在差异。具体区别如下:1、投资人参与度不同。众筹是将产品和更多的人连接,众筹强调的是一种参与感,这种参与是全方位的。集资则是筹资人通过资金的聚集去做一个实业项目或进行资本的营运,在借贷中追求的是资金的回报,基本不参与项目的管理;2、目的不同。众筹对发起人而言不仅是追求资金,还需要得到大家智慧的滋养、口碑的传播,而集资的目的则比较简单,主要是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3、风险不同。股权众筹是以募集资金,召集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为目的,相对而言是一种理性的市场行为,对募集的项目而言资金压力
    2023-08-27
    89人看过
  • 私募与非法集资之间的区别与界限
    私募基金是一种合法的投资形式,如果私募基金采取了公开筹集的方式获得资金,则可能构成非法集资。个人近期感到的问题点是:(1)、私募基金的投资有限合伙并不需要特殊资质,合伙企业本身属于证监会所列明的“投资者”之列所以不存在缺乏资质的违法问题。(2)、与非法集资的主要区别在,私募基金面向特定对象(成立合伙本身就会对有限合伙人做出一定的限制)。(3)、以上有回答所提及的那篇文章《私募股权基金外衣下非法集资犯罪探讨》的区别描述确实是现有资料中提法比较明确的,我之前也将之作为了思路的看考。特此将重点贴出供理解,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之间的区别具体表现在:1、性质不同。非法集资是“未依照法定程序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进行融资,是法律明确规定所禁止的行为。而私募基金则是由于其发行对象、运作方式满足法律的规定而不必向有关部门登记,是属于受法律豁免而不需要登记的合法行为。2、募集对象不同。非法集资的对象为社会不特定
    2023-02-21
    463人看过
  • 健身房非法集资怎么界定
    健身房集资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就可以认定为非法集资: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
    2023-06-19
    200人看过
  • 集资犯罪与非法集资的界定及预防
    非法集资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若是非法集资行为涉嫌集资诈骗罪的,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非法集资罪是指什么?非法集资罪是指以欺诈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上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三款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
    2023-08-08
    272人看过
  •  非法集资:公众吸收存款的限额与界定
    公众吸收存款的标准如下:非法集资数额在100 万元及以上的;非法集资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 万元及以上的;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但是曾经有过非法集资行为并犯罪或在两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恶劣的。公众吸收存款的标准如下:1.非法集资数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2.非法集资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3、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但是曾经有过非法集资行为并犯罪或在两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恶劣的。 非 法 集 资 历 史 记 录 标 准根据素材提供的信息,非法集资案件中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
    2023-09-23
    226人看过
  • 怎么界定诈骗和非法集资
    1、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集资诈骗且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诈骗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
    2024-05-19
    64人看过
  • 非法集资是通过怎样的形式进行集资的
    一、非法集资是通过怎样的形式进行集资的(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
    2023-04-28
    462人看过
  • 涉嫌非法集资的职业界定
    非法集资业务员界定有:1、刑法规定,非法集资罪有两项,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2、根据销售人员涉及的金额和具体行为定罪量刑;3、如果业务员个人非法集资,业务员个人当然要承担刑事责任。单位非法集资的,属于单位犯罪,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销售人员承担直接责任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集资业务员不知情能够免于处罚吗?非法集资业务员不知情能够免于处罚。法律规定,对于非法集资罪,重点惩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发挥主要作用的人员。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023-07-18
    334人看过
  • 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界定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界定是什么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1、民间借贷是合法的,非法集资是违法的;2、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非法集资是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不特定的群体募集资金被允诺高额回报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二、借款利息怎么约定?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2024-01-05
    384人看过
  • 在我国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划分界限是什么
    民间融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前提下发生的借贷行为,是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短缺的合法民事行为;非法集资犯罪则是破坏金融秩序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刑事犯罪行为,两种行为性质截然不同,决不能混为一谈。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的区别1、从融资者主体资格来看从此角度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主体从事融资活动具有非法性,未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形式进行融资活动,使其自身和从事的融资行为脱离国家有关单位管控和法律、规范的规制,增加了融资行为的风险性。而合法的民间融资行为一般对融资者或融资中介规定了主体资质审核义务,如在私募基金中,融资者在成立、募集资金完成、注销时都需要向证券业协会备案,证券业协会将上述信息通过网站公告。2、从投资者资格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公众性的特征,即吸收存款的对象系社会不特定多数人,对投资者的经济能力和投资数额都没有限制,一旦投资款
    2023-07-24
    355人看过
  • 参与非法集资的人的主体身份怎么界定?
    现在兴起的众筹想必人人都耳熟能详,确实众筹能帮助一些人完成心愿,但是一旦被有心人利用就将变成非法集资,想必对于非法集资也并不陌生。非法集资是通过非法律允许的渠道和方式筹集资金,参与非法集资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那又该如何去界定主体的身份呢。参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人的主体身份界定,应按法律及参与。程度认定处理非法集资案件,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刑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等法律和司法解释。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有非法吸收存款和集资诈骗,违法主体包括个人、单位、其他参与人以及广告宣传者。一、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和定罪标准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1、非法吸收存款罪的定罪标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
    2023-06-24
    294人看过
  • 什么样的集资算非法
    法律综合知识
    非法集资的行为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经济合同、证明文件以及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重复担保,从而进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非法集资的行为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05-08
    468人看过
  • 聊城非法集资杀人中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非法集资如何量刑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三、非法集资主要特征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
    2023-03-24
    373人看过
  • 公司非法集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集资有什么特征?
    一、公司非法集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常见的非法集资活动?非法集资的特征:(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
    2023-04-28
    40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界限?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1
      什么是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
    • 非法集资的界限如何划分?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08
      一、若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无论是无权部门还是超越权限的部门批准集资,集资者即不具备集资的主观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或其他形式偿还出资人本金和利息。除货币形式外,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也可以作为还本付息的形式。 三、向公众筹集资金,这里的“公众”指的是社会公众,而非特定少数人。 四、通过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实质,犯罪分子常与投资人(受害者)签订合同,使其看起来像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 哪些罪名是非法集资罪的界限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7
      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涉及到三个罪名,即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非法集资借贷合同是怎样界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2
      1、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合法借贷,广义也包括个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 2、非法集资形式上于民间借贷无异,指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另外的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钱,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另外的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非法集资是国家法律要打击的对象,不受法律保护。 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非法集
    • 非法集资的界限:何为合理数额?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2-17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