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无权处分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基本义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义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条,知识产权归属,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六百零一条,标的物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标的物交付期限不明时的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第六百零三条,标的物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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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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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定的缔结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2我国对于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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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规定是什么,买卖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0买卖合同中的欺诈种类很多,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这种欺诈行为一般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条款,而履行时却以次品或残品代替;还有些欺诈方是出示合同标的的质量标识,使对方相信产品质量合格,而与之订立合同,事后受欺诈方才发现所谓的质量标识是伪造的。另外一些行骗者利用对方信任名牌或名优企业,而谎称自己的产品是名牌产品,使对方与之签订合同,推销自己的伪劣产品。 2、虚假合同主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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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定甲乙缔结买卖合同属于哪些法律行为?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6属于诺成行为。 诺成行为的成立要件并无须交付标的物;比如买卖合同,只要求买卖双方达成合意,在交付买卖物之前,买卖合同即已成立。 要物行为或实践行为,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交付实物或实施劳务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定金合同、自然人间的使用借贷、借用合同以及保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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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缔结条件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5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第一,主体合格,当事人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条件。 第二,意思表示真实。 第三,行为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的形式合法。 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登记仅起物权公示作用,并没有决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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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同的买卖法律有什么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8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7)履行的地点和方式。(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