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延续到哺乳期结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05:20:29 141 人看过

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单位在员工生小孩之日起延续一年解除合同,并正式发通知,合同到期后的延续时间不必要签订合同,它是以原合同到期为基础延续的。

一、哪些劳动合同不得终止?

以下劳动合同不能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3、其他不能终止的情形。

二、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顺延吗

这需要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最好重新签订。

三、劳动合同期满如何顺延

“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在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左右时间内,如果双方没有表达结束合同的意思,那么按合同约定,顺延若干时间。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最好重新签订来顺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哺乳期该精确到哪天结束
    我2009年1月23日哺乳期满,但单位却以劳动合同于2009年1月21日到期为由于1月22日单方面终止了合同,请问单位这样是否合法?我是否能申请劳动法87条规定的两倍工资补偿,工资是按合同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算?另外,我进入这家单位6年半了,期间单位间断性的和我签定了书面劳动合同,其中有两个时间段超过一年,另外一个只有9个月没有签合同,后又签了一年的合同,请问我是否能要求仲裁没签合同的这40个月的两倍工资赔偿?还是只能要求9个月的两倍工资赔偿,或者不应该要求赔偿?哺乳期是女职工生育后哺育孩子的一段特殊时期,自生育后到孩子满一周岁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
    2023-06-05
    134人看过
  • 孕期劳动合同到期需顺延至孕期结束
    女职工在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女职工三期届满后,用人单位才能终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变动劳动者在三期内的岗位。带有惩罚性调岗,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也要承担后果。《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四大类。其中,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铅、汞、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从事抗癌药物、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还有高处作业、冷水作业、高温作业、低温作业、噪音作业、密闭空间作业以及需要经常弯腰、下蹲等高体力强度作业。用人单位应该清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本单位是否存在相关的劳动岗位,是否有女职工从事相关工作,以免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而被追究责任。女职工也应当了解禁
    2023-06-10
    331人看过
  • 哺乳假期结束后合同是否失效?
    哺乳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效力自然延伸至哺乳假期结束,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合同到期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哺乳假期待遇员工的哺乳假假期待遇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算,哺乳假国家规定在劳动时间内每天有1小时,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
    2023-07-04
    469人看过
  • 哺乳期即将结束时,公司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该如何是好?
    哺乳期内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劳,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023-07-19
    214人看过
  • 哺乳期结束后的合同到期:赔偿方案有哪些?
    哺乳期结束顺延合同到期赔偿有:1.如果单位不续签,顺延合同需要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3.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哺乳期辞退的赔偿标准待遇哺乳期的女工,用人单位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辞退职工,但可以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辞退合法的,没有补偿;违法的,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而实际单位需要支付该女职工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2023-07-19
    135人看过
  • 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内可以顺延吗
    一、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内可以顺延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若是女职工尚在哺乳期内,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女职工的保护,需要顺延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一直到哺乳期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2023-04-16
    223人看过
  • 哺乳期结束后合同不再续签,应该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期满,职在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哺乳期结束时终。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继续履。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哺乳期公司破产怎么办?处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将其辞退,不过,如果企业关闭、破产或撤销,其主体就消亡了,劳动者与之订立的劳动合同将自然终止,即使是女职工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原劳动合同也无法履行,也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遇企业破产,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企业应当将其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至哺乳期满(即孩子一周岁止),并在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连同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支付给女职工。故员工可要求公司补偿未休完产假部分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
    2023-07-04
    67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合同到期怀孕用人单位合同延至哺乳期
    问:我是前年10月到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的,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最近我到医院检查,发现自己怀孕了。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否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答:据市总工会法律部负责同志介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而四十二条规定情形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女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顺延其劳动合同至哺乳期满。由此可见,这位读者在劳动合同到期满怀孕,用人单位不得与你终止劳动关系的。(刘昱)
    2023-06-05
    92人看过
  • 如果用人单位在怀孕期间续签合同到哺乳期结束,补偿吗
    1、单位如果没有和你签书面合同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2、如果单位拒绝以不低于或者高于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你2个月补偿金,即每满一年一个月补偿金。3、对于合同自然终止的补偿金,属于劳动合同法新设定的条款,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相关法律知识:企业在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
    2023-08-16
    84人看过
  • 怀孕、哺乳、哺乳期妇女的劳动合同期满必须续订吗
    女职工“三期”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是否需要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不是绝对的。女职工在“三期”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效期延长至相应情况消失。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因此,女职工怀孕后,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也应推迟到哺乳期结束。此时,用人单位必须做的是“延期”而不是“续签”原劳动合同应延期,直至法律情况消失,只要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而不是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所谓法律情形也包括流产、早产或晚产,不需要另行明确约定。正常情况下,怀孕、分娩、哺乳依次发生,可按哺乳期结束(当孩子满一岁)的期限结束。但是,不排除终止妊娠和一岁以下婴儿死亡在这些意外情况下,第三阶段的女员工可能
    2023-05-07
    222人看过
  • 孕期合同到期顺延哺乳期可以吗?
    员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劳动合同期间会遇到很多时间,比如女员工怀孕,女职工“三期”内单位是不允许辞退员工的,遇到劳动合同届满的情况更是常见,法律上规定,“三期”内遇到合同到期的情况,合同不得终止,必须顺延,而不是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之后,即使她的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顺延至其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此时,单位必须做的是“顺延”而不是“续签”。顺延原劳动合同至法定情形消失时终止,只要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而不是双方再协商一致签订一个新合同。所谓法定情形也包括了流产、早产或者晚产等情形,不必另外专门约定。一般情况下,孕期、产期、
    2023-06-01
    233人看过
  • 哺乳期结束必须收监吗
    是的。如果监外执行的条件已经不具备,就要依法收监执行,不可以延期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2023-04-14
    206人看过
  • 能否在劳动合同期限结束前延长并续签?
    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如果是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延长的,算续签;如果是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延长的,不算续签,算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试用期期限届满后是否可以再延长试用期期限届满后是不能够再延长的。我国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的试用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作延长,否则,即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标准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不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对签订的劳动合同增加附加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
    2023-07-06
    343人看过
  • 哺乳期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届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正常程序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规定医疗期内的疾病或非工伤(4)女员工怀孕、分娩和哺乳期(5)从法定退休年龄起,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不足5年(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然而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哺乳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如何处理首先,由于雇主终止劳动合同的
    2023-05-07
    26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哺乳期结束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哺乳期结束单位不续签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
      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一年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不是续签)原劳动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如果哺乳期结束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1.1后的该单位工龄支付其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时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而用人单位单
    • 哺乳期结束顺延合同到期的赔偿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5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顺延合同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
    • 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延续哺乳期后怎样赔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1、虽然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但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期满为止。哺乳期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不再续签合同。所以说,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赔偿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 因为哺乳期顺延了劳动合同顺延到期不续约怎样赔?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赔偿: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满半年赔偿半个月工资。满两年赔偿2个月工资,以此类推。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续延至哺乳期以后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07
      延续至哺乳期满。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更有利于保护员工权益。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