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面临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4:20:21 228 人看过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任务并不是要全面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或集体产权制度下的股份公司。改革的根本任务是要建立产权关系更加明晰、农业经济与市场竞争更匹配以及社区公共服务更有利于农村长远发展的基层社会经济组织系统。在这个前提下,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改革路径。

3、核心审议通过了有关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中国布局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试点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试点的目标在于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这是农村改革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重大制度创新。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有哪些主要内容

1、对于资源性资产如何改革

对于资源性资产,各村(社区)改革的主要做法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郫县战旗村自2003年开始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到2010年全村95%以上的土地已经集中到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合作社在成员固化的基础上,统一连片整理土地,将土地折股量化到每位成员,从而将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合作社通过改善生产条件,引进资金项目,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土地产值,如今每亩土地收益已由改革前不到700元提高到了2000多元。

2、经营性资产如何改革

对于经营性资产,各村(社区)改革的主要做法是将这些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每位集体成员,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天河区沙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在1989年即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统一经营的30多万平方米物业资产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劳龄折股量化到人。享受配股的对象为自1966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期间曾在该村从事劳动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员的劳龄自年满16岁时起算,男性计算至65岁,女性计算至60岁。此外,该村还对几类特殊人员的劳龄予以明确:民办教师按在该村劳动年限计算劳龄;退伍军人回该村劳动的,其军龄按劳龄计际劳动年限计算劳龄。

3、非经营性资产如何改革

对于非经营性资产,各村(社区)改革的做法有所不同。有的村(社区)将非经营性资产纳入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积公益金账户核算和管理,没有对其折股量化。天河区棠下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在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时,对学校、宗祠等非经营性资产未进行量化。有的村(社区)则在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将非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人。

经营性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集体分配收益的主要来源,重点是将组、村、镇等不同层级的集体经营性资产都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上一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可按组织认可的标准,量化到下一级集体经济组织,

再由其量化到成员个人。同时,健全资产运营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机制,发展农民股份合作。

资源性资产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改革的重点应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搞好确权登记颁证,实行物权保护,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六条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这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要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在清产核资中,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确认。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各省级政府要对清产核资工作作出统一安排,从2017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

第七条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有集体统一经营资产的村(组),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等,应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支持下,按照法律法规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要严格按照产权归属进行,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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